八分熟 第54节(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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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63章 柠乐茶
  唐秋水拿到律师执业证之后,就彻底解除了封印。之前实习的时候不能或者不能单独做的事情,现在全部可以大刀阔斧地施展了。
  郑子昂诉汉中街道办行政不作为这个案子,梁渠要她先自己看着办,实在有拿不准的地方再来和他讨论。
  唐秋水干劲十足,火速准备好一切委托材料,开始想答辩策略。
  等她把完整的案卷看完,以及进行了初步的法律检索之后,她得出了一个对他们的委托人极其不利的结论——
  汉中街道办或许真的构成了行政不作为。
  那日在居委办公室,原告郑子昂对城管执法人员盛况的认定结论表示不服之后,曾向汉中街道办邮寄过一个书面的依法履职申请书,申请书中主要有两项内容:
  一是对空调设备排风口与相对方房屋固有门窗间的距离测算方法提出质疑,是否真如盛况所言,只有当二者正相对的距离小于三米时才属于违规,要求街道对该问题进行解答。二是提出申请,请求街道能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将被投诉人违规安装的空调移除,消除对其之不利影响。
  街道办收到这份申请书后,只对当中的履职申请进行了回复。以“移除空调外机不在本机关的权限范围之内”为由,建议郑子昂另行通过民事诉讼方式解决纠纷。
  这一点确实没做错。
  唐秋水查了一下崇城有关空调设备安装使用管理的法律规定,发现对于在未征得相对方同意的情况下,违反安装距离规定擅自安装空调设备的行为,街道确实有查处权。
  但街道在该问题上的执法权限仅限于责令限期改正和罚款两种,两者为递进关系。先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街道无权直接移除违法安装的空调设备。
  这一点法律有明确规定,无可指摘。问题在于,汉中街道办在给予郑子昂答复后,一直未采取下一步的举动。未对该案进行立案,去现场勘验调查,以及要求涉案人员接受询问等等。也即,如果实际测下来发现安装距离确实不达标,那么街道并未对被投诉人采取过任何行政处罚措施。
  而且,执法人员盛况有关“正对”的说法,唐秋水没有找到任何法律依据。后来她又联系了一次盛况,问他这一说法从何而来。盛况支支吾吾了半天,最后说了句这是他们队里的法制员给的解释,他只是转述。
  唐秋水沉默了一下。不论他这话是真是假,她都没有继续再往下问。既然事情已经发生了,谁给的解释已经不重要了。不管是谁,这个案子的被告都是汉中街道办,街道办是不可能拉任何一个工作人员出来替自己担责的。
  唐秋水想了想,决定像郑子昂一样,向c区生态环境局寻求帮助,先去明确一下空调设备排风口中心与相对方房屋固有门窗间的距离是否必须正对测量的问题。不过她没有发函,而是直接打了个市民热线,把她的问题留言,并请求尽快回复。
  第二天中午,唐秋水在工位吃饭的时候,区生态环境局的回电就来了。
  回电说得很明确:“唐女士您好,关于您咨询的问题,法条里规定的最近距离就是指空调设备排风口中心和相对方房屋固有门窗平面的最短距离。”
  虽然早就有了预料,但唐秋水还是不死心地多问了一遍:“平面上任何一个点都可以是吗,不需要正对?”
  工作人员很笃定地回答:“对的。因为空调外机不可能完全正对着门窗安装,就是斜着的话,一条线拉过去,也可以是最短距离。”
  当然出于严谨,工作人员最后补充了一句,说他们的这一解答并非有权解释,仅供参考。
  唐秋水表示理解,向其道谢后挂断了电话。
  带的盒饭才吃了一半,唐秋水再无食欲。她无精打采地拿筷子戳着剩下的饭菜,一筹莫展。
  昨天的她还满心斗志,告诉自己这是她执业后的第一个案子,一定要好好准备,争取拿一个漂亮的首胜。可忙活了半天她发现,有些案子不是靠好好准备就能赢的,尤其当己方的委托人确实理亏的时候。
  这该怎么办,梁渠当时为什么都不考虑一下就把这个案子接下来了。他对行政官司来者不拒吗,还是说他藏了什么她不知道的底牌。
  这个案子他让她自己先看,那他呢,他在做什么,他一定不可能完全撒手不管,坐以待毙的。
  就像之前施美丽的那个案子,她整天马不停蹄地跑去竹南小区做施美丽的思想工作,然而事倍功半。而梁渠却在背地里闷声搞大事,最后神不知鬼不觉地就把事情解决了。
  现在又是这种情况吗?
  有没有一种介绍信,开出来可以去往人的心里调查取证的,她很想知道梁渠现在在想什么……
  正胡乱猜测着,唐秋水突然听到有个好听的声线喊了她一声: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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