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节(3 / 4)
那一刻开始我突然之间有一种反省自已的想法,这虽然不是共和国的第一支女子特种部队,但却是共和国西北边陲的第一支女子特种部队,她们以后担当的任务不会亚于t5,由于她们的特征也决定了她们以后会在敌后执行一些威胁性很大的任务。如果我们在训练中没有做到自已的责任,这等于让自已的战友去自杀。
“我们训为战,战为胜,我们知胜而不骄,欲败而不乱,闻鼓即忘死,遇强则更强,陷绝地而不惊,知必死而不辱。”我轻喃道。
阳光照射在鲜红的国旗上,在国旗的另一边另外飘着一面黑色的旗帜,在旗帜的中间是一个盾牌的图形,在它的中间是暴风的图形,在暴风的中间是一个雪花的图案。在暴风的下面两把军刺。那面旗帜以后将是她们荣誉的象征,也是她们一生最值得骄傲与信仰的。
女兵们抬着头,头顶上的黑色的贝雷帽标志和臂上我暴风雪臂章宣示着从从此她们与普通士兵不一样了。
“谢谢你。教官。”誓师大队结束后,穆兰英走到我的面前说道。
“我们是战友,这是我的职责。”我说道。现在的穆兰英已经是暴风雪的副大队长了,至于那个正的嘛,是兰大。在作训这一段时间她表现出了过人的机智与领导能力,在我的推荐与军区的考核下,暴风雪的第一任副大队长由她来担任。
“以后还有更多的任务等待着你们。”我说道。
“啊,教官,今天你能不能说点轻松的啊。”胡珊珊道。
“这个啊,那我得说,以后你们不要对你们的男朋友说你们是暴风雪的就行了。”
“为什么啊?”
“为什么?这个还要问么?因为你们是母老虎。”我笑道。
“啊,教官你可是在母老虎中间哩,不怕被吃掉了么?”何清说道。
“因为我是武松嘛。”在她们不怀好意的眼神之下,我提前跑了,不然这帮姑奶奶谁知道会搞出什么名堂出来。
现在的唐小彩是一名小队长了,曾经那个天真活泼的小女孩现在成了一名特战军官了。如果让时间倒叙的话,我很难想象,这正如很难想象自已之前也曾与她一样。我不知张良是应该高兴还是怎么?他高兴,是因为在他的手下已经出了两个特种兵,要知道医护兵中间出现这种事是算是罕见的。而他不高兴的就是我个人认为我和唐小彩在院里时业务方面还是比较出色的。
“有空回去看看吧,估计张政委会请你吃饭的。”我对唐小彩说道。
“是啊,他还真不知道高兴还是怎么。”唐小彩说道。
我觉得和她之间好像有好多的话说,但两个人一旦站在对面时,却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才好。曾经,我们都像个小孩一样,而现在,我们所经历的是那些普通人永远不会明白,也不会了解的。我不知道这算不算是一种成熟。
我是在暴风雪成立的第二天就离开了,我离开不代表她们的训练到此一个段落。不,那些更加严格与艰难的训练与作战任务在等着她们。
很多时间的一天,当我不在那个地方的时间。有一天在新闻看到了一段新闻,就是有一次一个国家的特种部队过来搞交流,在那些人中间,我居然意外的地看到了唐小彩和穆兰英,她们两个在一个不为人注意的角落,而那时唐小彩已经是一名少校了,而穆兰英已是一名中校。在我第一次见到她们的时间,那时唐小彩只是一名少尉,而穆兰英则是一名中尉。在画面中我看到唐小彩下巴下一处的刀疤。当看到那条刀疤在她的脸上还留着时,我心痛不已。
离开后,有段时间我开始了一种流浪的生活,常常从这个城市流浪到另一城市。请永远不要问我明天在哪里?我能说明天在哪里呢?我也不知道,我曾经的愿望是带着你走遍中国,走遍世界。可是瞧瞧我,再看看你,你在哪里呢?你不在了。是的,你不在了。
我常写着写着就会想到你,一想到你,我就想到那些岁月。那些曾经被称之不光荣的与光辉的,某一天起,成为一种纠结。
我想你,你听得到么?
很多时间的一天,我晃荡了内蒙的呼伦贝尔,这是一片草原,很大很大的草原一望无垠。虽然以前我们见过的草原不少,但是现在的眼中看到的草原却与那时不同。那时我们看什么东西都会以职业的习惯去分析,这里面会不会暗藏杀机,哪里最适合伏击之类的。而现在我是平头老百姓啦。
那天晚上我在呼城的街头点了一扎啤酒和一堆烧烤,好像好久没有吃过这么痛快了。呼城并没有什么夜生活,很早商店都关门了,能在外面晃悠的好像没有几个人。正当我吃得痛快的时候,我就看到一队人过来了,然后和邻桌的人好像有什么过节一样,今儿个总算找到人了,看来不对砍一下那是不行的。虽然两伙人也不少,个个牛高马大的,但是看到他们的啤酒肚和轻浮的步子,我总感觉像玻璃瓶一样。
果然双方没有说几句就干起来,边上的一些食客看到这阵势就跑路了。那天我的心情难得出奇的好,于是就坐在那里边看他们打架边啃我的羊肉腿。双方干得很火,一会儿啤酒瓶就碎了n个,桌子也砸了n张,双方都觉得好像哪儿不对劲,这时一个人看到我在边上居然没有走,还在那里一副看好戏的样子。这下一下胖子就冲过来了。
就在那一瞬间,我脑子里居然想起一个段子,话说一个傻鸟也是像我这样在某个场所看到两队人干架,于是那傻子就坐在那里看热闹,双方打了一半天后,发现有个人在那里居然一动也不动的,那架子就摆得像老大一样。于是双方都误以为那是对方的老大,于是双方人就把那傻子给海扁了一顿。这个段子告诉我们什么?这个段子告诉我们,没本事就不要装逼。
那胖子的啤酒瓶没有打到我的时候,他的脑门上就碎一下瓶子。爷爷的,好久没有干过架了,以为老子是病猫。不要看这些家伙一个个牛高马大的,丫的都是只只纸老虎。很快在我面前的五个人倒在地上趴不起来了。这时又来了两队人,这阵势一下子从酒馆暴动变成街头暴动了。这时警车过来了。
这次警车过来时没有鸣警笛,这让我对这帮警察有一点好感。以前警察去抓人的时候,特别是在电影中,警察还没有到现场就开始用警笛通知犯罪分子们老子来啦,你们快跑吧。于是犯罪分子们一哄而散,当警察们赶到现场的时候只看到一地的狼藉,于是警察们就可以大声地说道:那些狗日的混蛋们,在我们的威名之下早已落荒而逃了。
让我没有想到的是这次过来的居然是特警。在很多民风剽悍的地方,和警察干一架那是都不好意思说出去的事,但是能和特警们干一架的话,那是可以在外面吹牛的资本。所以当两帮人看到特警们来的时候,全都没有逃,就连刚才躺在地上不动的家伙们好像也回过魂来一样,***起家伙向swat们扑了上去。
在战斗中我居然看到了一队女特警,没有想到这队女特警居然下手比男特警们还要狠,几棍子过去,不是打到违法分子们的下阴,就是打到对方的疼痛神经上面。经过她们手中的违法分子个个都倒在地上捂着自已的小兄弟。 ↑返回顶部↑
“我们训为战,战为胜,我们知胜而不骄,欲败而不乱,闻鼓即忘死,遇强则更强,陷绝地而不惊,知必死而不辱。”我轻喃道。
阳光照射在鲜红的国旗上,在国旗的另一边另外飘着一面黑色的旗帜,在旗帜的中间是一个盾牌的图形,在它的中间是暴风的图形,在暴风的中间是一个雪花的图案。在暴风的下面两把军刺。那面旗帜以后将是她们荣誉的象征,也是她们一生最值得骄傲与信仰的。
女兵们抬着头,头顶上的黑色的贝雷帽标志和臂上我暴风雪臂章宣示着从从此她们与普通士兵不一样了。
“谢谢你。教官。”誓师大队结束后,穆兰英走到我的面前说道。
“我们是战友,这是我的职责。”我说道。现在的穆兰英已经是暴风雪的副大队长了,至于那个正的嘛,是兰大。在作训这一段时间她表现出了过人的机智与领导能力,在我的推荐与军区的考核下,暴风雪的第一任副大队长由她来担任。
“以后还有更多的任务等待着你们。”我说道。
“啊,教官,今天你能不能说点轻松的啊。”胡珊珊道。
“这个啊,那我得说,以后你们不要对你们的男朋友说你们是暴风雪的就行了。”
“为什么啊?”
“为什么?这个还要问么?因为你们是母老虎。”我笑道。
“啊,教官你可是在母老虎中间哩,不怕被吃掉了么?”何清说道。
“因为我是武松嘛。”在她们不怀好意的眼神之下,我提前跑了,不然这帮姑奶奶谁知道会搞出什么名堂出来。
现在的唐小彩是一名小队长了,曾经那个天真活泼的小女孩现在成了一名特战军官了。如果让时间倒叙的话,我很难想象,这正如很难想象自已之前也曾与她一样。我不知张良是应该高兴还是怎么?他高兴,是因为在他的手下已经出了两个特种兵,要知道医护兵中间出现这种事是算是罕见的。而他不高兴的就是我个人认为我和唐小彩在院里时业务方面还是比较出色的。
“有空回去看看吧,估计张政委会请你吃饭的。”我对唐小彩说道。
“是啊,他还真不知道高兴还是怎么。”唐小彩说道。
我觉得和她之间好像有好多的话说,但两个人一旦站在对面时,却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才好。曾经,我们都像个小孩一样,而现在,我们所经历的是那些普通人永远不会明白,也不会了解的。我不知道这算不算是一种成熟。
我是在暴风雪成立的第二天就离开了,我离开不代表她们的训练到此一个段落。不,那些更加严格与艰难的训练与作战任务在等着她们。
很多时间的一天,当我不在那个地方的时间。有一天在新闻看到了一段新闻,就是有一次一个国家的特种部队过来搞交流,在那些人中间,我居然意外的地看到了唐小彩和穆兰英,她们两个在一个不为人注意的角落,而那时唐小彩已经是一名少校了,而穆兰英已是一名中校。在我第一次见到她们的时间,那时唐小彩只是一名少尉,而穆兰英则是一名中尉。在画面中我看到唐小彩下巴下一处的刀疤。当看到那条刀疤在她的脸上还留着时,我心痛不已。
离开后,有段时间我开始了一种流浪的生活,常常从这个城市流浪到另一城市。请永远不要问我明天在哪里?我能说明天在哪里呢?我也不知道,我曾经的愿望是带着你走遍中国,走遍世界。可是瞧瞧我,再看看你,你在哪里呢?你不在了。是的,你不在了。
我常写着写着就会想到你,一想到你,我就想到那些岁月。那些曾经被称之不光荣的与光辉的,某一天起,成为一种纠结。
我想你,你听得到么?
很多时间的一天,我晃荡了内蒙的呼伦贝尔,这是一片草原,很大很大的草原一望无垠。虽然以前我们见过的草原不少,但是现在的眼中看到的草原却与那时不同。那时我们看什么东西都会以职业的习惯去分析,这里面会不会暗藏杀机,哪里最适合伏击之类的。而现在我是平头老百姓啦。
那天晚上我在呼城的街头点了一扎啤酒和一堆烧烤,好像好久没有吃过这么痛快了。呼城并没有什么夜生活,很早商店都关门了,能在外面晃悠的好像没有几个人。正当我吃得痛快的时候,我就看到一队人过来了,然后和邻桌的人好像有什么过节一样,今儿个总算找到人了,看来不对砍一下那是不行的。虽然两伙人也不少,个个牛高马大的,但是看到他们的啤酒肚和轻浮的步子,我总感觉像玻璃瓶一样。
果然双方没有说几句就干起来,边上的一些食客看到这阵势就跑路了。那天我的心情难得出奇的好,于是就坐在那里边看他们打架边啃我的羊肉腿。双方干得很火,一会儿啤酒瓶就碎了n个,桌子也砸了n张,双方都觉得好像哪儿不对劲,这时一个人看到我在边上居然没有走,还在那里一副看好戏的样子。这下一下胖子就冲过来了。
就在那一瞬间,我脑子里居然想起一个段子,话说一个傻鸟也是像我这样在某个场所看到两队人干架,于是那傻子就坐在那里看热闹,双方打了一半天后,发现有个人在那里居然一动也不动的,那架子就摆得像老大一样。于是双方都误以为那是对方的老大,于是双方人就把那傻子给海扁了一顿。这个段子告诉我们什么?这个段子告诉我们,没本事就不要装逼。
那胖子的啤酒瓶没有打到我的时候,他的脑门上就碎一下瓶子。爷爷的,好久没有干过架了,以为老子是病猫。不要看这些家伙一个个牛高马大的,丫的都是只只纸老虎。很快在我面前的五个人倒在地上趴不起来了。这时又来了两队人,这阵势一下子从酒馆暴动变成街头暴动了。这时警车过来了。
这次警车过来时没有鸣警笛,这让我对这帮警察有一点好感。以前警察去抓人的时候,特别是在电影中,警察还没有到现场就开始用警笛通知犯罪分子们老子来啦,你们快跑吧。于是犯罪分子们一哄而散,当警察们赶到现场的时候只看到一地的狼藉,于是警察们就可以大声地说道:那些狗日的混蛋们,在我们的威名之下早已落荒而逃了。
让我没有想到的是这次过来的居然是特警。在很多民风剽悍的地方,和警察干一架那是都不好意思说出去的事,但是能和特警们干一架的话,那是可以在外面吹牛的资本。所以当两帮人看到特警们来的时候,全都没有逃,就连刚才躺在地上不动的家伙们好像也回过魂来一样,***起家伙向swat们扑了上去。
在战斗中我居然看到了一队女特警,没有想到这队女特警居然下手比男特警们还要狠,几棍子过去,不是打到违法分子们的下阴,就是打到对方的疼痛神经上面。经过她们手中的违法分子个个都倒在地上捂着自已的小兄弟。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