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节(3 / 4)
“轰隆!”
然而再也来不及了,诡雷一下子发动了,方圆十米之内的人一下子被炸得浑身是伤,二百颗钢颗在同一时间被爆炸的威力不是每个人能受得了的。
而这时他们能清楚地看到天边一杖导弹快速地向兵工厂钻去。
“我一定要杀死他!”
当凡阿瑟看到那爆炸后火光照得一公里之外都能看得见时,不由地火冒三丈。这时他看到了已经没有声间很久的m2hb又响了起来,只是这时枪声的方向却让他大吃一惊,因为机枪把基地分子给扫倒了一片。
我知道,如果没有消灭敌人有生力量之前,我是不可能离开这里的。于是我趁他们还在分神的时候顺利的夺取到了m2hb,12.7mm的子弹可以很轻易地把人体来得穿透。很多人还没有反应的时候就已经去见真主了。我开始能明白像务二实那样的变态为什么喜欢12.7mm口径的机枪了,因为在这样的高速机枪下,任何东西都像是纸糊的一样的,特别是对于没有什么防护能力的步兵来说,这就代表着死神。只是这死神有时也会有没落的时候,比如说现在的我。当基地分子们发现是我夺取了机枪后,倒没有对像我这样打不死的小强感到很崇拜,反而第二次组织形成后,又是各种武器向我这边打过来。
这次我没有任何犹豫地放弃m2hb,跳下沙包后,我就拼命地往山那边跑去,刚才用m2hb为我自已开了一路,现在跑路正是用得上的时候。
虽然基地分子们没有正规的军车,但是像那机机动性好,价格不贵的皮卡却是不少。这也是我行动之前忘掉的地方。所以当我跑路的时候,他们开始用皮卡来追我了。
两条腿是跑不过四个轮子的。这个道理我还是很明白。但是对付那皮卡我还是有一招,在跑出村口那唯一的一个出口时,我没有忘记把玻璃瓶打碎后把碎片撒在路中心,虽然这样是消费了我一点时间,相比我的小命而言,还是值得的。
黑暗中我一脚深一脚浅地向前面跑着。
当皮卡出村口的时候,玻璃碎片一下子扎到了轮胎上面,第一辆皮卡在高速的情况下失去重心,在路上打了一个圈后,狠狠地碰到了路边的岩石上,车子后面的机枪子在惯性的作用上,一下子从皮卡后面飞了出去,头朝下地狠狠地栽到了地上。第二辆皮卡也没有好到哪里去,狠狠地撞过第一辆皮卡的尾巴后,车子就在路中央停火了,第三辆皮卡在路上紧急刹车,结果车子后面的机枪手从车顶飞了出去,摔在大路中央。
后面的一行人目瞪口呆地看了一出美国版的撞车镜头后,一些上了年纪心脏不好的折不两次的刺激开始有点撑不住了。
皮卡出事了,倒是为我赢得了不少的时候。我飞快地在小路上跑着,我想这个季度t5的越野冠军不会有人和我争了。
后面的枪声又响起来了,弹道在夜晚划出一道道抛物线,如果说唯一让人庆幸的是什么?那就是这些家伙还没有使用照明弹,不然在空旷的山脚下,我就得当成靶子练了。
凡阿瑟叫嚷着提着一把akm冲出来了人群,向我离去的方向追赶着。基地分子看到自已的上司身先士卒地向前冲着,于是失去的勇气一下子涌上心头。
“真主的勇士们,魔鬼就是我们勇气的最好见证,现在就让我们神圣的战士找到他,消灭他吧。真主万岁!”
“阿拉!”人群暴发出一阵吼声后就追了过来。
当我跑的时候,突然想起,妈的以后回去以后得好好地练习武装越野了,平时不用功,现在被人撵着的滋味可不是一般的难受。
好运气总有到头的时候。我不知道这是哪个说的这句话。不一会儿我就应了那句话。我一只脚一下子落空了,我一下子摔到在了一条干沟里面。脚部传来一股揪心的痛。
我的脚拐了。
一种想哭的冲动想让我把手中的m14给摔出去。看来现在想跑也跑不动了。唯一的方法是躲起来。想到四周全是平坦的一面,上哪里躲去呢?基地分子的脚步声越来越近了,我的后背开始冒出冷汗了。
就在那一瞬间,我决定赌一把。我紧紧地趴在那条小干沟里。如果没有被发现,我就回去向杨雪肖表白。我觉得这个誓言挺毒的。要知道如是平时,把一杆枪顶在我的后脑,我也不会告诉她,我爱她。
我把手指放在手雷的保险上,如果万一被发现了,老子就和他们一起同归于尽得了。反正老子早就尽本了。现在利润差不多有一百多倍了吧。如是做生意的话老子早就发达了。
好运气总是伴着坏幸气,坏幸气总是伴着好幸气的。
当基地分子们冲过来的时候,果然没有发现在小干沟中的我。有几个人踩在地面的上的泥土都落在我的脸上,如果他们的鞋子再多移几公分的话,就会踩到我了。一群人过去后,一切还没有结束。
正当我庆幸自已没有发现时,我发现不知什么时候我居然被人发现了,因为在夜晚的微光中居然有人用枪指着我。
第八十三章:狙击凡阿瑟(求收藏)
就在那一瞬间,我半点也没有犹豫,左手拿出匕首就像他掷去。
掷匕首是t5冷兵器科目中一个必修科目,因为这一招在战场中十分管用,在短距离如果不能使用枪械时,也只能使用不会发声的匕首了,也可是别的暗器。当然了,大多时间你也只能使用匕首,因为这玩意儿干什么都行。而掷匕首也叫飞刀,在飞刀这一科目,t5要求每人都能做到黑暗中也能掷中目标,在有光的情况下要求只击中两个地方,一个是心脏,一个是喉咙。
当我看到那人双手捂住脖子,慢慢的倒下去的时候,我有一种熟悉的感觉,好像曾经见过一样。当知道为什么那身影有眼熟时,才知道竟是巴巴拉。 ↑返回顶部↑
然而再也来不及了,诡雷一下子发动了,方圆十米之内的人一下子被炸得浑身是伤,二百颗钢颗在同一时间被爆炸的威力不是每个人能受得了的。
而这时他们能清楚地看到天边一杖导弹快速地向兵工厂钻去。
“我一定要杀死他!”
当凡阿瑟看到那爆炸后火光照得一公里之外都能看得见时,不由地火冒三丈。这时他看到了已经没有声间很久的m2hb又响了起来,只是这时枪声的方向却让他大吃一惊,因为机枪把基地分子给扫倒了一片。
我知道,如果没有消灭敌人有生力量之前,我是不可能离开这里的。于是我趁他们还在分神的时候顺利的夺取到了m2hb,12.7mm的子弹可以很轻易地把人体来得穿透。很多人还没有反应的时候就已经去见真主了。我开始能明白像务二实那样的变态为什么喜欢12.7mm口径的机枪了,因为在这样的高速机枪下,任何东西都像是纸糊的一样的,特别是对于没有什么防护能力的步兵来说,这就代表着死神。只是这死神有时也会有没落的时候,比如说现在的我。当基地分子们发现是我夺取了机枪后,倒没有对像我这样打不死的小强感到很崇拜,反而第二次组织形成后,又是各种武器向我这边打过来。
这次我没有任何犹豫地放弃m2hb,跳下沙包后,我就拼命地往山那边跑去,刚才用m2hb为我自已开了一路,现在跑路正是用得上的时候。
虽然基地分子们没有正规的军车,但是像那机机动性好,价格不贵的皮卡却是不少。这也是我行动之前忘掉的地方。所以当我跑路的时候,他们开始用皮卡来追我了。
两条腿是跑不过四个轮子的。这个道理我还是很明白。但是对付那皮卡我还是有一招,在跑出村口那唯一的一个出口时,我没有忘记把玻璃瓶打碎后把碎片撒在路中心,虽然这样是消费了我一点时间,相比我的小命而言,还是值得的。
黑暗中我一脚深一脚浅地向前面跑着。
当皮卡出村口的时候,玻璃碎片一下子扎到了轮胎上面,第一辆皮卡在高速的情况下失去重心,在路上打了一个圈后,狠狠地碰到了路边的岩石上,车子后面的机枪子在惯性的作用上,一下子从皮卡后面飞了出去,头朝下地狠狠地栽到了地上。第二辆皮卡也没有好到哪里去,狠狠地撞过第一辆皮卡的尾巴后,车子就在路中央停火了,第三辆皮卡在路上紧急刹车,结果车子后面的机枪手从车顶飞了出去,摔在大路中央。
后面的一行人目瞪口呆地看了一出美国版的撞车镜头后,一些上了年纪心脏不好的折不两次的刺激开始有点撑不住了。
皮卡出事了,倒是为我赢得了不少的时候。我飞快地在小路上跑着,我想这个季度t5的越野冠军不会有人和我争了。
后面的枪声又响起来了,弹道在夜晚划出一道道抛物线,如果说唯一让人庆幸的是什么?那就是这些家伙还没有使用照明弹,不然在空旷的山脚下,我就得当成靶子练了。
凡阿瑟叫嚷着提着一把akm冲出来了人群,向我离去的方向追赶着。基地分子看到自已的上司身先士卒地向前冲着,于是失去的勇气一下子涌上心头。
“真主的勇士们,魔鬼就是我们勇气的最好见证,现在就让我们神圣的战士找到他,消灭他吧。真主万岁!”
“阿拉!”人群暴发出一阵吼声后就追了过来。
当我跑的时候,突然想起,妈的以后回去以后得好好地练习武装越野了,平时不用功,现在被人撵着的滋味可不是一般的难受。
好运气总有到头的时候。我不知道这是哪个说的这句话。不一会儿我就应了那句话。我一只脚一下子落空了,我一下子摔到在了一条干沟里面。脚部传来一股揪心的痛。
我的脚拐了。
一种想哭的冲动想让我把手中的m14给摔出去。看来现在想跑也跑不动了。唯一的方法是躲起来。想到四周全是平坦的一面,上哪里躲去呢?基地分子的脚步声越来越近了,我的后背开始冒出冷汗了。
就在那一瞬间,我决定赌一把。我紧紧地趴在那条小干沟里。如果没有被发现,我就回去向杨雪肖表白。我觉得这个誓言挺毒的。要知道如是平时,把一杆枪顶在我的后脑,我也不会告诉她,我爱她。
我把手指放在手雷的保险上,如果万一被发现了,老子就和他们一起同归于尽得了。反正老子早就尽本了。现在利润差不多有一百多倍了吧。如是做生意的话老子早就发达了。
好运气总是伴着坏幸气,坏幸气总是伴着好幸气的。
当基地分子们冲过来的时候,果然没有发现在小干沟中的我。有几个人踩在地面的上的泥土都落在我的脸上,如果他们的鞋子再多移几公分的话,就会踩到我了。一群人过去后,一切还没有结束。
正当我庆幸自已没有发现时,我发现不知什么时候我居然被人发现了,因为在夜晚的微光中居然有人用枪指着我。
第八十三章:狙击凡阿瑟(求收藏)
就在那一瞬间,我半点也没有犹豫,左手拿出匕首就像他掷去。
掷匕首是t5冷兵器科目中一个必修科目,因为这一招在战场中十分管用,在短距离如果不能使用枪械时,也只能使用不会发声的匕首了,也可是别的暗器。当然了,大多时间你也只能使用匕首,因为这玩意儿干什么都行。而掷匕首也叫飞刀,在飞刀这一科目,t5要求每人都能做到黑暗中也能掷中目标,在有光的情况下要求只击中两个地方,一个是心脏,一个是喉咙。
当我看到那人双手捂住脖子,慢慢的倒下去的时候,我有一种熟悉的感觉,好像曾经见过一样。当知道为什么那身影有眼熟时,才知道竟是巴巴拉。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