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往(2)【h】(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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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正房这里的有用,是有多远滚多远,别花阮家的一分一毫,自己投河洗去肮脏的血脉。
  但他也不想死,于是他离开深圳,在广州读大学,从不问亲爹要钱,一直拿自己存着的奖金过活。
  若问为什么不去更远一点的北上,大抵是一线城市中,广州的物价是唯一对穷人友好的一个。
  何况岭南,是她母亲的家乡。
  林廷晞想要什么,无论多难,都一定要搞到手。
  没有人帮他,他赌气一般觉得自己一个人也不差,能搞到就行,管他什么手段。
  没人给他板正这种偏执阴暗的个性,也没有女性长辈教他要如何跟女孩子相处。
  曾经满身血污,狗嘴里挣扎逃命的小少年,就这么野蛮生长着,直到走到苏茉跟前,垂眸瞧着她,一眼就相中了她软糯的声音,纯真温暖的杏眸,以及凝脂一般,半点伤疤也没有,半点血污也不沾的白净肌肤。
  以前他年岁小,不谙世事,对着童年玩伴讲起过没有爸爸的苦恼。
  吵了架,转头他便把他的伤疤告诉全班。
  现在他长大了,学会隐藏伤疤保护自己,就算对苏茉,也不会再提及。
  于是苏茉等了他半晌,就只等到一句“她算是我房东的太太”,再就没了下文。
  她抬手,安抚地捏了捏他的肩膀,“怎么,是房子出了什么问题?”
  “嗯,”他闷声应着,“得再找住处。”
  他爸赠予他的唯一房产,被收回了。
  苏茉说:“要不住校吧,不是有学生宿舍嘛?”
  他们那栋,有人养狗。
  寝室里是不允许养宠物的,那些同学也是背地里养个猫猫狗狗鼠鼠蛇蛇,总是有感情的,他又不是下三滥,又不可能举报人家给好自己挪地方。
  偶尔住一两次,他都是贴着墙边走,为了早晨送苏茉。
  要是每天住,指不定狗窜出来,他就卒了。
  苏茉看他也不爱住寝室,以为是男孩子打呼噜吵他睡觉的缘故,低头摸出了自己的手机。
  “我在希尔顿的积分挺多,够送你个金会籍,这样一晚上就只要六百多。”
  她说的轻飘飘,好像六百多很少一样。
  积分挺多,指一年内住了希尔顿六十几次,才够格赠送他人金会籍。
  江浙沪多富商,苏茉家虽然不是大富大贵,但也算殷实,酒店又涉及安全跟卫生,苏家人低于1k的酒店是不看的,就像她长这么大,住过最破的地方就是A大的宿舍。
  阿廖跟楚可多少也算个富二代,就算家里公司小,但多少也算有公司,跟苏茉出去玩,也是没什么负担的那种。
  但林廷晞不同。
  他从高中起,花的钱就都是自己辛辛苦苦赚的,像这种一晚上烧一千的希尔顿,他根本不会去考虑。
  完了。
  苏茉跟着他,可别消费降级了……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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