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D(2 / 3)
「意思是……我……只有一次机会?」
我马上明白他的意思--
我必须一次就找到小虹。否则,我会就此从这个世界上消失。
「是的。」爱德华点头,「儘管如此,你还是要接受长生不老吗?」
「是。」爱德华的警告,丝毫没有动摇我要和小虹在一起的决心。
「我就知道单凭这点是阻止不了你的。那么,就请你回答我的问题吧──」
爱德华的口中,说出了一个我从来不曾忘记过的问题。
或者该说,打从復活以来,这个问题就一直在我的脑海中盘旋。
接受了长生不老以后,最大的难题,就是如何分辨对方到底是不是小虹的转世。
我每天每夜都在思考这个问题。既然小虹已经不再拥有前世的记忆,那么,就算我把自己和她的故事说出来,她也一定不会想起任何事情,因此,这个方法是百分之百无效的。
这样的难题困扰了我好久好久。在前面几年,我甚至怀疑过选择长生不老究竟是对还是错。我并不在乎最后找不到小虹而烟消云散,只会因为注定无法和她在一起而感到遗憾。
和爱德华告别的一年后,我便已经走遍自己的国家,开始将足跡拓展到世界各地。也许遇见了不同的人,或是见到了不同的风景,可以帮助我找到答案。
啟程后的第十五年,我来到美国的旧金山,在看完nba球赛的隔天下午换上球衣,也在当地的运动用品店买了一颗篮球,跑到饭店附近的球场投篮。
半个小时过后,场边来了五个年纪大约在十五、六岁的男孩。我正好打算休息一下,便坐下来静静地观赏他们练习。
美国人的爆发力就是不一样,儘管他们之中最高的只有一百八十公分左右,却一个个都能跳得老高将球塞进篮框。
不久之后,其中一个男孩往我这里走来。虽然他的皮肤不是很黑,甚至和亚洲人的肤色有点接近,但我还是看得出来,他在练习时所展现出来的那股爆发力,源自于黑人的血液。
「hey!doyouwannajoinus?(嘿!你要和我们一起打吗?)」
于是,我加入了他们的战局,我和这名前来邀请我的男孩被分在不同的队伍里。
十五年来,我不曾荒废过篮球。在结束一趟旅程回到家乡休息时,我每天都会到篮球场报到。所以儘管他们的身体素质十分劲爆,我还是能运用各种小技巧突破他们的防线。
最后,我们的队伍赢得较多场胜利。
「wow,you’resoamazing!(你的球技令人惊艷啊!)」我的其中一名队友向我击掌。
「hey!」我还坐在地上休息时,赛前邀请我的男孩再次走向我,「onemore.justyouandme.(再一场,就我们两个。)」
「okay,afteryou.(好啊,你先攻吧。)」
他的挑战是我意料之中的事情。在刚才的比赛中,当我一球一球得分的时候,他显得有些垂头丧气。因为他和我对位的次数是最多的。
在我和他的对决中,从他浅绿色的瞳孔里散发出来的高昂斗志,让我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
我毕竟是还比他多打了好几年的球,虽然在他优异的体能条件下,我要得分没有三对三来得容易,但我还是靠着经验不断取分,并且赢得了这场比赛。不过我们之间的差距不大,只要他再多进一球,输的人就会是我。
输给我以后,他带着不服气的表情伸出了手。击掌的同时,他问了我一个问题。
「hey...haven'twemetbefore?(嘿……我们以前见过吗?)」
「yeah,iguessso.(也许吧。)」我笑着回答。
那天,在离开篮球场之前,我回过头,对着正在努力练习的他说道:「goodluck,buddy.(加油啊,兄弟。)」 ↑返回顶部↑
我马上明白他的意思--
我必须一次就找到小虹。否则,我会就此从这个世界上消失。
「是的。」爱德华点头,「儘管如此,你还是要接受长生不老吗?」
「是。」爱德华的警告,丝毫没有动摇我要和小虹在一起的决心。
「我就知道单凭这点是阻止不了你的。那么,就请你回答我的问题吧──」
爱德华的口中,说出了一个我从来不曾忘记过的问题。
或者该说,打从復活以来,这个问题就一直在我的脑海中盘旋。
接受了长生不老以后,最大的难题,就是如何分辨对方到底是不是小虹的转世。
我每天每夜都在思考这个问题。既然小虹已经不再拥有前世的记忆,那么,就算我把自己和她的故事说出来,她也一定不会想起任何事情,因此,这个方法是百分之百无效的。
这样的难题困扰了我好久好久。在前面几年,我甚至怀疑过选择长生不老究竟是对还是错。我并不在乎最后找不到小虹而烟消云散,只会因为注定无法和她在一起而感到遗憾。
和爱德华告别的一年后,我便已经走遍自己的国家,开始将足跡拓展到世界各地。也许遇见了不同的人,或是见到了不同的风景,可以帮助我找到答案。
啟程后的第十五年,我来到美国的旧金山,在看完nba球赛的隔天下午换上球衣,也在当地的运动用品店买了一颗篮球,跑到饭店附近的球场投篮。
半个小时过后,场边来了五个年纪大约在十五、六岁的男孩。我正好打算休息一下,便坐下来静静地观赏他们练习。
美国人的爆发力就是不一样,儘管他们之中最高的只有一百八十公分左右,却一个个都能跳得老高将球塞进篮框。
不久之后,其中一个男孩往我这里走来。虽然他的皮肤不是很黑,甚至和亚洲人的肤色有点接近,但我还是看得出来,他在练习时所展现出来的那股爆发力,源自于黑人的血液。
「hey!doyouwannajoinus?(嘿!你要和我们一起打吗?)」
于是,我加入了他们的战局,我和这名前来邀请我的男孩被分在不同的队伍里。
十五年来,我不曾荒废过篮球。在结束一趟旅程回到家乡休息时,我每天都会到篮球场报到。所以儘管他们的身体素质十分劲爆,我还是能运用各种小技巧突破他们的防线。
最后,我们的队伍赢得较多场胜利。
「wow,you’resoamazing!(你的球技令人惊艷啊!)」我的其中一名队友向我击掌。
「hey!」我还坐在地上休息时,赛前邀请我的男孩再次走向我,「onemore.justyouandme.(再一场,就我们两个。)」
「okay,afteryou.(好啊,你先攻吧。)」
他的挑战是我意料之中的事情。在刚才的比赛中,当我一球一球得分的时候,他显得有些垂头丧气。因为他和我对位的次数是最多的。
在我和他的对决中,从他浅绿色的瞳孔里散发出来的高昂斗志,让我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
我毕竟是还比他多打了好几年的球,虽然在他优异的体能条件下,我要得分没有三对三来得容易,但我还是靠着经验不断取分,并且赢得了这场比赛。不过我们之间的差距不大,只要他再多进一球,输的人就会是我。
输给我以后,他带着不服气的表情伸出了手。击掌的同时,他问了我一个问题。
「hey...haven'twemetbefore?(嘿……我们以前见过吗?)」
「yeah,iguessso.(也许吧。)」我笑着回答。
那天,在离开篮球场之前,我回过头,对着正在努力练习的他说道:「goodluck,buddy.(加油啊,兄弟。)」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