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8章(1 / 2)
只是却没想到,竟是出了事故。
最开始用人面花的女子,在九九八十一日后,竟是皮肤溃烂,化为骷髅,就这么毒发身亡了。
最重要的是,
此法长公主也用了,且距离八十一日的时间,没剩下多少时间,这才急急的召唤苏无名过去,想要他调查处真相,并且为她找到解药。
……
“太子也去了东都?”江雪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直觉就告诉她,这个时候太子到东都,没安什么好心?当然了,那个提早过去的长公主,也不是为了什么游玩之类,且秋字部也传了消息过来。
说是她那个姑祖母压根就没有中毒,不过是想要利用这次机会,排除异己,顺带的清查一下自己身边太子的奸细罢了。
果然,
心眼都是个个极多。
当然了,这个消息传出来后,不止是太子觉得这是个绝好的机会,蠢蠢欲动,就连阿嗡知道消息后,派遣太医到东都为长公主诊治的同时,也是派了杀手,若是能趁机杀了长公主,再嫁祸到太子的头上就好了。
简直是一石二鸟。
可惜,
老天爷并没有站在阿嗡这一边。
那边人面花的案子,苏无名在规定的时间内找到了制造人面花的凶手,也不是旁人,正是东都留守李约,此人并不是真正的李约,而是一个西域小国薛延陀国的遗民,只是这薛延陀国是小国,早年因地域之争,被覆灭了,而李约之在大唐多年,也是千方百计的想要复国。
只是复国谈何容易?
他图谋多年,也没能成。心中所想没成,李约便把自己所有的不成功和挫败感,积攒起来,恰逢长公主和太子相继到了东都,李约憋屈在心里的那些怨气和怒气也都有了发泄之地。
想着当年若非大唐不肯出兵相救的话,他的国家也不会覆灭了,便想着杀死长公主和太子,让大唐内乱起来,以报复当年大唐不肯出兵之仇。
他也能浑水摸鱼得到更多想要的。
可惜最后功亏一篑。
失败了的李约自杀而亡。
……
人面花一案过后,
长公主和太子也都相继的回到了长安,苏无名也被长公主一起带了回来。
而这个时候,
先前阿嗡下令建造的参天楼也已经竣工了,各国的使臣,也都相继的到达,阿嗡也正式的下达命令,宣布,在数日后的中秋之夜,举办一场幻术大会,庆祝参天楼的落成。
不过苏无名不愧是有点衰神在身,
回到长安没多久,这就又出事了。
那就是沙斯出现了。
说起这个沙斯,就要追溯到了十多年前。
彼时还是武皇时期,有武皇的男宠张易之掌控着控鹤府(武则天为招纳男宠而设立的机构),在洛阳建造了别苑,并且秘密吸纳大批妖异之士,并且利用他们铲除朝野异己,而这些妖异之士的领头便是沙斯,他是吐罗人,擅长以幻术杀人,曾在洛阳犯下累累的罪行。 ↑返回顶部↑
最开始用人面花的女子,在九九八十一日后,竟是皮肤溃烂,化为骷髅,就这么毒发身亡了。
最重要的是,
此法长公主也用了,且距离八十一日的时间,没剩下多少时间,这才急急的召唤苏无名过去,想要他调查处真相,并且为她找到解药。
……
“太子也去了东都?”江雪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直觉就告诉她,这个时候太子到东都,没安什么好心?当然了,那个提早过去的长公主,也不是为了什么游玩之类,且秋字部也传了消息过来。
说是她那个姑祖母压根就没有中毒,不过是想要利用这次机会,排除异己,顺带的清查一下自己身边太子的奸细罢了。
果然,
心眼都是个个极多。
当然了,这个消息传出来后,不止是太子觉得这是个绝好的机会,蠢蠢欲动,就连阿嗡知道消息后,派遣太医到东都为长公主诊治的同时,也是派了杀手,若是能趁机杀了长公主,再嫁祸到太子的头上就好了。
简直是一石二鸟。
可惜,
老天爷并没有站在阿嗡这一边。
那边人面花的案子,苏无名在规定的时间内找到了制造人面花的凶手,也不是旁人,正是东都留守李约,此人并不是真正的李约,而是一个西域小国薛延陀国的遗民,只是这薛延陀国是小国,早年因地域之争,被覆灭了,而李约之在大唐多年,也是千方百计的想要复国。
只是复国谈何容易?
他图谋多年,也没能成。心中所想没成,李约便把自己所有的不成功和挫败感,积攒起来,恰逢长公主和太子相继到了东都,李约憋屈在心里的那些怨气和怒气也都有了发泄之地。
想着当年若非大唐不肯出兵相救的话,他的国家也不会覆灭了,便想着杀死长公主和太子,让大唐内乱起来,以报复当年大唐不肯出兵之仇。
他也能浑水摸鱼得到更多想要的。
可惜最后功亏一篑。
失败了的李约自杀而亡。
……
人面花一案过后,
长公主和太子也都相继的回到了长安,苏无名也被长公主一起带了回来。
而这个时候,
先前阿嗡下令建造的参天楼也已经竣工了,各国的使臣,也都相继的到达,阿嗡也正式的下达命令,宣布,在数日后的中秋之夜,举办一场幻术大会,庆祝参天楼的落成。
不过苏无名不愧是有点衰神在身,
回到长安没多久,这就又出事了。
那就是沙斯出现了。
说起这个沙斯,就要追溯到了十多年前。
彼时还是武皇时期,有武皇的男宠张易之掌控着控鹤府(武则天为招纳男宠而设立的机构),在洛阳建造了别苑,并且秘密吸纳大批妖异之士,并且利用他们铲除朝野异己,而这些妖异之士的领头便是沙斯,他是吐罗人,擅长以幻术杀人,曾在洛阳犯下累累的罪行。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