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章(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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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了哥谭。
  ……
  少女深刻地反省自己:我不该在杰森·托德刚到泡澡堂子的时候就扒了他衣服,并试图以此为威胁交换他的罗宾制服。
  这样他就不会撺掇我去扒第三代罗宾的制服——而我居然真的陪他去了!
  但是,这哥他不只是去扒人家制服的,他还把人家打得连他爸都不认识了!
  少女:吸氧jpg.
  作为一个刚叛逃的小刺客,我弱小可怜又无助,当即一点儿不犹豫地花钱消灾。
  努力半天可算把“暴打罗宾的狂徒之一”,给洗成了“被红头罩威胁的可怜人”。
  ……说真的,我试着拦过,并且在二代罗宾手下成功拯救了三代罗宾的两根肋骨。
  好消息,蝙蝠一家没有追到我。
  坏消息,我没钱了。
  没钱,寸步难行——于是我再次找上了万能的杰森。
  当天晚上,我们偷了蝙蝠车。
  他安炸·弹,我拿窃听器转手卖。
  ……
  holy s**t!
  少女一边狂奔,一边在心里暗骂:我就偷了三个窃听器,就三个……
  但是你!
  蝙蝠侠,你已经tmd追了我八条街了!
  脚步一转,飞入一个小巷,我一把掀开井盖,正想跳进去……身后的大蓝鸟发出尖叫:“小心里面有屎——”
  少女动作一顿:“……”
  然后猛然发觉:不对,被骗了!
  昨天我刚来过这里,那时候还是干干净净的。
  就这么一愣神,第一代罗宾现夜翼就已经飞到了我面前,身后还有个蝙蝠侠虎视眈眈。
  少女:“……”
  夜翼:“放宽心,好姑娘,我们只是想和你谈谈。”
  黑发少女露出一个乖巧的微笑,并试图用自己美好的笑容打动两只蝙蝠义警。
  ……可恶,他们的心比尸体还冷。
  算了,摊牌好了——“我知道和别人一起打了罗宾是不对的,但是我努力保下了他两条肋骨,还有,窃听器卖出去的钱我会还给你们的。”
  求求你们别再追我了,我已经被你们查了三个月,也被你们追了一个月了。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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