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 总是不完美 (1)(1 / 2)
我的哥哥大我十一岁,凡事完美:功课方面都是全校前几名、弹得一手专业级的吉他、跑步比田径队还快、据说国中还没毕业就交了个正妹女友。
于是从小亲戚们常常对我施加压力,要我向哥哥学习,才五、六岁就把我送到他那儿读书、练吉他。九岁的时候,我已经精通各种和絃,而且有精准的音感,只要听到一首歌,便可以立刻演奏出来。
哥哥很少和顏悦色的对我说话,一贯维持冷淡的态度。对他来说,我大概就只是个陌生人,一直死缠着他学吉他罢了。他只对一件事特别关心─要求我变成跟他一样完美的人。
首次听到是在六岁的时候,当时我对「完美」这个字词只感到茫然,可是我没有忽视哥哥脸上满溢而出的微笑。那时自己不知有多么惊愕。
后来我渐渐发觉,每当自己保证要变得完美,哥哥的脸上就会闪过一丝宽心和喜悦。
因此从小被灌输这概念的我,认为「完美」是世上最重要的事。
上国中之后,我永远霸占着班上的第一名。叛逆期的到来,使得同学们总是对五光十色的玩乐生活抱有憧憬,我这类角色的存在便显得异常突兀。
也许是成绩和身材高壮的缘故,班上的男生们不敢欺负我,然而他们更为残忍:我在班上交不到任何知心好友,看在我会做事的份上,分组活动不会落单,但其他时候总是孤零零一人。
直到十四岁时,遇见了身为转学生的她。
大家都呼她「小彩」,叫着、叫着,她的真实名字,也没人记得了。
小彩虽然不算是人人称羡的美女,却十分清秀,绑着一撮自然捲的马尾、小脸、大眼、樱桃嘴。她的功课很好,虽然我稳坐在第一名,但之后第二名的人选从来没换过。
「嘿,你叫什么名字?」来到学校的第一天,她就在下课时间大声问我。平常在班上,鲜少人会跟我说话,因此她的音量引来眾多同学的注目。
「我……我叫方瑋,」我用极微小的嗓音,訥訥的回答。小彩满意地笑了笑,回到自己的座位,偷偷拿出随身听。
从那之后,小彩是班上唯一会找我搭话的人。一开始我不太理会,直到有天她带了周杰伦的专辑到学校,我才知道她喜欢流行音乐,于是与她熟稔起来。她喜欢每天回家听一首歌,再把歌名抄在黄色便条纸上塞给我,要我回家听。
两个人的话题只有音乐,或许有点奇怪,然而过了好几个月,我们才开始聊音乐以外的事。我曾经告诉小彩,自己向哥哥承诺要变成一位完美的人,没想到她听了只是一劲儿摇头:「方瑋,人总是不完美的啊。」然后对我露出一抹甜笑。
其实我没有把她的话放在心底,只是望见她那美丽的笑容,接下来几天我不由得又强调了好几次,让她泛着笑意的纠正我。
「你是不是喜欢小彩?」日子久了,班上同学纷纷起鬨,要把我们配在一起。我听了只是慌忙摇头,自己跟小彩只是好朋友而已,没有夹杂情愫啊。
不过当我回到家坐在书桌前,都会不自主地拨弄着满桌的黄色便条纸,仔细端详上头清晰的蓝色字体,以及曇花一现的表情符号。
好吧,我承认自己是有点喜欢小彩。不─
是非常、非常喜欢她。
「喔伊喔伊喔伊─」刺耳的救护车鸣笛声划破了夜晚的寂静,也划破了我的心扉,滴滴血丝夹杂着痛苦,渗入我的胸腔。
十五岁,哥哥二十六岁。
原本内向的他,大学毕业后交了一群朋友,一行人打算骑车兜风,却在公路上断送了好几条性命。十几个人出去,回家的人数,单手就数得出来。
赶到医院时已经是半夜十二点,因为哥哥已经休克一段时间,医生们判定脑死,放弃治疗。我在病床旁紧握着哥哥的手,唤着他的名字,复述着我们许下的承诺。然而他什么也没有回答,甚至连再见都没有说。
他无声无息的就这样走了。
隔天清晨回到家,彻夜未眠的我应该要感到疲倦,却躺在床上辗转难眠。
十五岁的时候,哥哥就步离我的世界,那我曾经为他努力过的、要让他觉得非常骄傲的、要让他能够喜欢我这个弟弟的,到底算些什么?
我只是苦涩的笑了笑。
那天我当然没有去上课,请假在家,但怎么样也无法平復自己复杂的情绪。
放学时间过后,小彩到家里陪我。她什么也没说,只是静静地为我泡了杯热乌龙茶,然后坐在我身边。那是不需要言语而最真挚温暖的关怀。 ↑返回顶部↑
于是从小亲戚们常常对我施加压力,要我向哥哥学习,才五、六岁就把我送到他那儿读书、练吉他。九岁的时候,我已经精通各种和絃,而且有精准的音感,只要听到一首歌,便可以立刻演奏出来。
哥哥很少和顏悦色的对我说话,一贯维持冷淡的态度。对他来说,我大概就只是个陌生人,一直死缠着他学吉他罢了。他只对一件事特别关心─要求我变成跟他一样完美的人。
首次听到是在六岁的时候,当时我对「完美」这个字词只感到茫然,可是我没有忽视哥哥脸上满溢而出的微笑。那时自己不知有多么惊愕。
后来我渐渐发觉,每当自己保证要变得完美,哥哥的脸上就会闪过一丝宽心和喜悦。
因此从小被灌输这概念的我,认为「完美」是世上最重要的事。
上国中之后,我永远霸占着班上的第一名。叛逆期的到来,使得同学们总是对五光十色的玩乐生活抱有憧憬,我这类角色的存在便显得异常突兀。
也许是成绩和身材高壮的缘故,班上的男生们不敢欺负我,然而他们更为残忍:我在班上交不到任何知心好友,看在我会做事的份上,分组活动不会落单,但其他时候总是孤零零一人。
直到十四岁时,遇见了身为转学生的她。
大家都呼她「小彩」,叫着、叫着,她的真实名字,也没人记得了。
小彩虽然不算是人人称羡的美女,却十分清秀,绑着一撮自然捲的马尾、小脸、大眼、樱桃嘴。她的功课很好,虽然我稳坐在第一名,但之后第二名的人选从来没换过。
「嘿,你叫什么名字?」来到学校的第一天,她就在下课时间大声问我。平常在班上,鲜少人会跟我说话,因此她的音量引来眾多同学的注目。
「我……我叫方瑋,」我用极微小的嗓音,訥訥的回答。小彩满意地笑了笑,回到自己的座位,偷偷拿出随身听。
从那之后,小彩是班上唯一会找我搭话的人。一开始我不太理会,直到有天她带了周杰伦的专辑到学校,我才知道她喜欢流行音乐,于是与她熟稔起来。她喜欢每天回家听一首歌,再把歌名抄在黄色便条纸上塞给我,要我回家听。
两个人的话题只有音乐,或许有点奇怪,然而过了好几个月,我们才开始聊音乐以外的事。我曾经告诉小彩,自己向哥哥承诺要变成一位完美的人,没想到她听了只是一劲儿摇头:「方瑋,人总是不完美的啊。」然后对我露出一抹甜笑。
其实我没有把她的话放在心底,只是望见她那美丽的笑容,接下来几天我不由得又强调了好几次,让她泛着笑意的纠正我。
「你是不是喜欢小彩?」日子久了,班上同学纷纷起鬨,要把我们配在一起。我听了只是慌忙摇头,自己跟小彩只是好朋友而已,没有夹杂情愫啊。
不过当我回到家坐在书桌前,都会不自主地拨弄着满桌的黄色便条纸,仔细端详上头清晰的蓝色字体,以及曇花一现的表情符号。
好吧,我承认自己是有点喜欢小彩。不─
是非常、非常喜欢她。
「喔伊喔伊喔伊─」刺耳的救护车鸣笛声划破了夜晚的寂静,也划破了我的心扉,滴滴血丝夹杂着痛苦,渗入我的胸腔。
十五岁,哥哥二十六岁。
原本内向的他,大学毕业后交了一群朋友,一行人打算骑车兜风,却在公路上断送了好几条性命。十几个人出去,回家的人数,单手就数得出来。
赶到医院时已经是半夜十二点,因为哥哥已经休克一段时间,医生们判定脑死,放弃治疗。我在病床旁紧握着哥哥的手,唤着他的名字,复述着我们许下的承诺。然而他什么也没有回答,甚至连再见都没有说。
他无声无息的就这样走了。
隔天清晨回到家,彻夜未眠的我应该要感到疲倦,却躺在床上辗转难眠。
十五岁的时候,哥哥就步离我的世界,那我曾经为他努力过的、要让他觉得非常骄傲的、要让他能够喜欢我这个弟弟的,到底算些什么?
我只是苦涩的笑了笑。
那天我当然没有去上课,请假在家,但怎么样也无法平復自己复杂的情绪。
放学时间过后,小彩到家里陪我。她什么也没说,只是静静地为我泡了杯热乌龙茶,然后坐在我身边。那是不需要言语而最真挚温暖的关怀。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