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非花(萧可番外)(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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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钱人家的公子哥儿也会形单影只吗?也许吧!也许他真的把我当成朋友呢!
  那辆很拉风的跑车一直驶向郊外,那里有湖光山色,那里有樱桃果园,一幢蓝瓦白墙的别墅时隐时现,天地一下子安静下来,如果不是岳子峰带我来这里,我真的不知道在临江竟有这样的田园风光美景。
  我们下了车,一齐冲进了樱桃园,边摘边吃,肆意欢笑,二十岁,这个年纪本不该有的愁绪,就在这一天尽情欢笑。然后,我们累了,乏了,坐在青草地上,衣兜里,手掌间,全是美味的红樱桃,极目眺望,远山依依,日薄西山。看着对面的人,不禁又笑了起来,原本干净清秀的一张面孔,被汗渍抹成了花猫脸。
  “我们摘了这么多樱桃,这樱桃林没有主人吗?”刚才只顾着玩闹,现在才想起如此严重的问题来。
  “主人啊!”他的模样明明就是在卖关子,“主人和我很熟悉,随便摘就是了。”一时清静下来,才发觉我们冷场了好久,正想着离开,却被他抢了话头,“你觉得我怎么样?如果我说请你跟我正式交往,你会有什么反应?”
  交往!岳金宇的儿子竟然要主动跟我交往,这样也好!想起王彩云那一伙儿的嘴脸,甚至继母的那一付嘴脸,我就气不过,现在有了岳金宇的儿子,你们是不是要对我卑躬屈膝了?
  他哪里知道我的心思,再次再次表白道:“我说的都是真心话,自从第一次见到你,我就喜欢上了你。”
  喜欢上了我,我们不过才见了几次面而已,我对他,还是没有那种感觉,王彩云也好,继母也好,活在这个世界上,不是给别人看的。最终,我拒绝了他,我和他之间,有着不可逾越的天渊之别。
  回到学校时,夜幕完全降临,我抱着岳子峰送的裙子,漫无目的在操场上兜起了圈子,后悔了吗?也许这真是个机会呢?就这样在手指间溜走了。当我发现王彩云那一伙儿时,回避已经来不及了,她与我的好友做了情敌,自然把我当成了眼中钉,和她的那一大帮追随着,整日以取笑我为乐,没办法,谁让我天生就有被人嘲笑的话题。
  “哟!我当是谁呢?今天不用‘勤工俭学’吗?还是得了夏怡然的周济?”王彩云那一伙儿岂肯错过戏弄情敌好友的机会,当下把我围在了中央,“噢!我又弄错了,今天星期一,萧大小姐不用打工赚钱。”
  原来她们也没什么新鲜花样儿,翻来覆去都是这几句,我正要走,却被她们拦了回来,手里的盒子也被夺了去,撕去精美的包装纸,新裙子抖了开来,果真是一件连衣裙,崭新的,在昏暗的灯光下看不清颜色。
  “又是地摊儿货吧?三十?五十?”王彩云翻着裙子的标牌,一脸的不屑,“其实你也不用拿血汗钱卖新的,穿夏怡然剩下的不就得了,她不用的手机不是也给你了吗?”突然,她愣了一下,随后又哈哈大笑起来,“你们过来看看,我们萧大小姐还真会自欺欺人,名牌啊!四千八百八十八,你们信吗?”
  在她们的哄笑声中,我夺过裙子离开。气苦,不忿,又有什么用?在她们的眼中,我就是穷酸的代表,受人接济,受人恩惠,学费、生活费都要靠假日打工才凑齐。头上星光点点,耳边是清风阵阵,这时,我想起了岳子峰,赌上一把,又是怎样的命运?
  第二天午饭时间,我约了岳子峰在学校对面的小吃店见面,我能请他的,只是一碗麻辣烫,他却吃得津津有味。
  “你送我的裙子太贵了,我不能要。”嘴上这样说,却没有把裙子带来,不知道为什么?一件裙子几乎是我一年的学费。
  “贵吗?我不清楚唉!”他歪着脑袋,似乎也在纳闷儿,“那些臭东西就没个正经的,趁着过生日整我,送了我一件女人裙子,穿也穿不了,只好送给你了。”
  这是他的借口吗?他一定要我收下裙子吗?他在樱桃园说的那些话是真心的吗?
  “其实我们几乎不认识!你说的那些话,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是我唐突了,不过,我们现在认识也不算迟吧?”他眨动着眼睛,巴巴等待我的回答。
  我违心的点了点头,他的目光中流露出的唯有惊喜,而且那种惊喜却是单纯的,我欺骗了他,还是欺骗了自己?到现在,我仍对他也没有一丝感觉,唯一让我欣慰的是:我认识了岳金宇的儿子,并且是他对我一见钟情。
  至少,接下来的日子不再孤单,因为岳子峰的关系,时不时的能回家里吃顿饭,至少,他是个容易相处且很温和的人,至少在双休日不用去快餐店打工。我的双休日换作了樱桃园的别墅,摘樱桃、打网球、学骑马,或者爬山涉水,或者品尝美食,或者开车远行,过着奢侈而浪费的日子,连学业也怠慢下来。
  终于有一天我想通了,这种生活正是我想要的,而且我也爱上了他。又一个双休日来临,我决定去向父亲和继母道别,签证一下来,我就可以和他一起去美国了,我们约好了一起读书,一起毕业。
  终究,天不遂人愿。
  望着窗外徐徐飘飘而落的杏花,这应该是梦里的场景,如果不是梦,却为何如此荒诞?通过一条隧道,我穿越了一千三百多年,怎样才能梦醒,回到那条隧道之中?岳子峰还在校门外等我,背靠着车子,带着玩世不恭的笑容。
  “别总想那些不开心的事儿,一会儿等雉奴和敬玄兄来了,我们一起吃饭。”
  说话间,伟伦已经做好一个菜,他是个很会做饭的人,汤、粥、各种皆拿手,还有我最喜爱吃古楼子,他最会做的一种胡饼,放了椒豉、羊肉,再用牛油烤制,外焦里嫩,面脆而油香,每次吃古楼子,他总会一切四瓣才推到我们面前,他就是这样一个细心的人,对亲人如此,对朋友如此,对我这个无家可归的人也不外如是。
  那天,我穿过隧道来到杏园,命运从此改变,我成为一个叫萧泽宣的人,一座王府里的侧室,我彷徨,我纳闷,我想回家,用尽所有方法也找不到回家的路。我失望、失落、绝望,经过一条隧道,时光重回一千三百多年前,现在是大唐贞观十四年。
  从那天开始,我就进入了一个奇特的旅程,遇见了太多太多的人,像伟伦,像雉奴,像萧大夫,像萧夫人,还有对着他几乎快要心动的吴王恪,那是小说里才有的人物呀!就那么活脱脱站在我的面前。
  爬在窗台边就能看到农家小院的全貌,竹篱栅门,泥墙草顶,十分简陋,此时的伟伦正在院子里杀鸡,我来的时候的确有几只母鸡在土里觅食,现在却成了我们餐桌上的食物。
  犹豫了半天,伟伦还是不敢下手,这也难怪,那样一个白衣花样美少年,怎么看也不像会杀鸡的人。就在举棋不定时,他的好友和表弟来了,李敬玄干净利落的杀了鸡,他的表弟雉奴则在一旁拍手称快兼嘲笑表哥。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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