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节(2 / 4)
“……”
为什么也会喜欢那种地方呢?
美好得几乎像是谎言的话,可是,又不禁发自内心地相信着。
是从什么时候起,开始无条件地相信蓝森的每一句话呢?
[告诉你我喜欢你,初衷并不是为了要求一定得到你的回应——当然,如果得到了的话,我难以想象我会有多么开心——而是因为,我无法再听着你说不会有人喜欢你这样的话了,那令我既心疼也感到无比难过。我想让你知道,有人喜欢着你,非常认真地喜欢着,从不认为那是什么不幸,相反的,在意识到喜欢你的那一刻,认为那是世界上最好的事情。
你知道能喜欢上你是多么幸运的事情吗?之前你和我说过,认为能喜欢上一个人本身就是非常幸运也很幸福的事情,你说得一点也没错,而我的幸运是你给予的。]
“……可是蓝森先生。”连恰不自觉地轻轻说出了声,就像她透过纸面和蓝森对话一样,“你知道吗,我一直都觉得能被你喜欢上的人是非常幸运的,只是我从没想过会……那会是任何人,我没想过会是我。”
她摸了摸脸颊,觉得一直在发烫。
[如果你希望的话,我们继续做朋友就好,一直保持朋友关系也不要紧,但是不要误会,这并不意味着我会单方面地止步于此。既然你已经知道我喜欢你,我也和你言明了这件事,那么我也会用我的方式想方设法地让你喜欢我,我希望有朝一日,倘若你真的答应我的表白,是因为你也喜欢我,而不是因为愧疚,或是你担心会失去我之类的理由。所以,你不必为了——我想这很可能——拒绝我感到愧疚,因为我远没有那么高尚和不求回报。
给你写这封信之前,我翻看了曾经在那个本子上给你写的第一篇长篇大论,那份东西的字句真是冷淡得让我惭愧,即使我知道那时候是我们第一次见面,可我还是有点看不下去了,但也是它给了我启发,让我想到写信的方式。
这封信大概到了尾声,我所想和你说的都写给你了。如果你想联系我的话,任何时候都可以,早或晚都无所谓。
蓝森。
又及,我自己读了一遍这封信,总觉得似乎写得还不够好,要是我能有你一半的文笔就好了,可惜的是我没有,于是我也没能想出怎么把它写得更好。
提及你的文笔,我又去看了看《神明先生不说话》,还是很好看。]
连恰默默地合起了信纸。
她趴了一会儿,又坐起来,打开信纸再读了一遍。
那些字迹她很熟悉,她无数次接过同样字迹的纸条,为上面的字句笑起来或是惊讶诧异,也有时候那上面写的字让她哭笑不得,但无一例外的,带给她的都是愉快的情绪。
——而现在甚至也一样。
温暖,柔软,熨帖得让人想为此落泪的文字,那么整整齐齐地排列在纸上,光是看着,就能想象到蓝森是如何写下这封信的——微低着头,目光认真,会有几缕头发微微遮住他的脸颊。
连恰背靠着墙,闭上了眼睛,过了一会儿,又慢慢睁开。
……
…………
当蓝森看到靠着墙站在蓝色森林店外的女孩时,他一瞬间觉得自己的呼吸都停止了。
上一次发生这种情况的时候,女孩提着纸袋子来给他送熬出了黑眼圈的礼物,而他根本不懂为什么自己看到她的那一刻会那么开心;这一次女孩空着手,安安静静地靠墙站着,神情安静释然,好像想明白了一些事,又好像是做了什么决定。
而这次他明白,完全明白为什么自己会那么开心,以及为什么会那么紧张。
无视那颗不听使唤几乎快要撞破胸膛的心脏,他想尽力稳着步伐走过去,至少不要给连恰太过急切的印象,他一点也不想吓到对方。
可结果他还是跑起来了,跑过去了,他的双腿也不听使唤了。
最终,他一直跑到连恰面前才站住脚,却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好,他几乎不知道自己的手脚该怎么放置,却不忘记偷看一眼连恰的神情,确认对方没被自己吓一跳。
连恰微张着嘴,眨巴着眼睛看着他,很小声地,试探性地叫了一声:“蓝森先生?”
“我在。”蓝森立刻就回答了,接着他觉得自己的回答傻里傻气的。 ↑返回顶部↑
为什么也会喜欢那种地方呢?
美好得几乎像是谎言的话,可是,又不禁发自内心地相信着。
是从什么时候起,开始无条件地相信蓝森的每一句话呢?
[告诉你我喜欢你,初衷并不是为了要求一定得到你的回应——当然,如果得到了的话,我难以想象我会有多么开心——而是因为,我无法再听着你说不会有人喜欢你这样的话了,那令我既心疼也感到无比难过。我想让你知道,有人喜欢着你,非常认真地喜欢着,从不认为那是什么不幸,相反的,在意识到喜欢你的那一刻,认为那是世界上最好的事情。
你知道能喜欢上你是多么幸运的事情吗?之前你和我说过,认为能喜欢上一个人本身就是非常幸运也很幸福的事情,你说得一点也没错,而我的幸运是你给予的。]
“……可是蓝森先生。”连恰不自觉地轻轻说出了声,就像她透过纸面和蓝森对话一样,“你知道吗,我一直都觉得能被你喜欢上的人是非常幸运的,只是我从没想过会……那会是任何人,我没想过会是我。”
她摸了摸脸颊,觉得一直在发烫。
[如果你希望的话,我们继续做朋友就好,一直保持朋友关系也不要紧,但是不要误会,这并不意味着我会单方面地止步于此。既然你已经知道我喜欢你,我也和你言明了这件事,那么我也会用我的方式想方设法地让你喜欢我,我希望有朝一日,倘若你真的答应我的表白,是因为你也喜欢我,而不是因为愧疚,或是你担心会失去我之类的理由。所以,你不必为了——我想这很可能——拒绝我感到愧疚,因为我远没有那么高尚和不求回报。
给你写这封信之前,我翻看了曾经在那个本子上给你写的第一篇长篇大论,那份东西的字句真是冷淡得让我惭愧,即使我知道那时候是我们第一次见面,可我还是有点看不下去了,但也是它给了我启发,让我想到写信的方式。
这封信大概到了尾声,我所想和你说的都写给你了。如果你想联系我的话,任何时候都可以,早或晚都无所谓。
蓝森。
又及,我自己读了一遍这封信,总觉得似乎写得还不够好,要是我能有你一半的文笔就好了,可惜的是我没有,于是我也没能想出怎么把它写得更好。
提及你的文笔,我又去看了看《神明先生不说话》,还是很好看。]
连恰默默地合起了信纸。
她趴了一会儿,又坐起来,打开信纸再读了一遍。
那些字迹她很熟悉,她无数次接过同样字迹的纸条,为上面的字句笑起来或是惊讶诧异,也有时候那上面写的字让她哭笑不得,但无一例外的,带给她的都是愉快的情绪。
——而现在甚至也一样。
温暖,柔软,熨帖得让人想为此落泪的文字,那么整整齐齐地排列在纸上,光是看着,就能想象到蓝森是如何写下这封信的——微低着头,目光认真,会有几缕头发微微遮住他的脸颊。
连恰背靠着墙,闭上了眼睛,过了一会儿,又慢慢睁开。
……
…………
当蓝森看到靠着墙站在蓝色森林店外的女孩时,他一瞬间觉得自己的呼吸都停止了。
上一次发生这种情况的时候,女孩提着纸袋子来给他送熬出了黑眼圈的礼物,而他根本不懂为什么自己看到她的那一刻会那么开心;这一次女孩空着手,安安静静地靠墙站着,神情安静释然,好像想明白了一些事,又好像是做了什么决定。
而这次他明白,完全明白为什么自己会那么开心,以及为什么会那么紧张。
无视那颗不听使唤几乎快要撞破胸膛的心脏,他想尽力稳着步伐走过去,至少不要给连恰太过急切的印象,他一点也不想吓到对方。
可结果他还是跑起来了,跑过去了,他的双腿也不听使唤了。
最终,他一直跑到连恰面前才站住脚,却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好,他几乎不知道自己的手脚该怎么放置,却不忘记偷看一眼连恰的神情,确认对方没被自己吓一跳。
连恰微张着嘴,眨巴着眼睛看着他,很小声地,试探性地叫了一声:“蓝森先生?”
“我在。”蓝森立刻就回答了,接着他觉得自己的回答傻里傻气的。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