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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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连恰接过勺子,看看勺面,看看蓝森。
  蓝森很平静地回视。
  “……是用这个挖蛋糕吗?”晃晃勺子。
  点头。
  连恰像挖西瓜似的,用大银勺在蛋糕正中向下挖了一大勺,勺子戳进去的触感很不一样,里面不像是蛋糕,倒更像是某种流动着的东西——
  “啊!巧克力!!!”连恰惊喜地瞪大眼睛。
  被挖开了顶的蛋糕就像被打开盖子似的,里面盛着粘稠的巧克力酱,外层的蛋糕相当牢固,被这么挖了一勺子,没破也没塌下去,仍然保持着圆台状的造型。
  “好厉害,能烤成这样好厉害!感觉像喝热巧克力啊……啊!里面放东西了,杏仁?花生?好吃!哎,有点酒味,放了一点酒吗?也很好吃……蛋糕里面有核桃,核桃嵌进去了!对,核桃和巧克力是官配啊!”
  蓝森觉得这或许就是他格外喜欢给连恰做甜点的理由,或者说,他格外喜欢看连恰吃东西。
  他是个在厨房里喜欢讲究细节的人——多放的核桃仁,洒了一层的糖粉,切成五瓣再摆成花型的草莓——但那些细节很少有人能够发现,可连恰就是有这种本事,把他所有精心做的东西一点点都挖出来,像寻宝似的发出惊喜的赞叹。
  他喜欢这种感觉,给连恰做甜点是种享受,他总是收到对制作者而言最好的回报。
  连恰把整个蛋糕干干净净地吃完了,一点蛋糕屑都没剩下:“这个好好吃,为什么不放到菜单里呢?”
  [做起来太精细,很费精力,不一定每次都能成功。]
  “哎——这么厉害啊,但就算失败了我想也会挺好吃的,失败了会怎么样?会塌吗?”
  [塌掉,或是里面凝固。]
  “原来如比。”连恰点头,“那样的话就没办法让人挖一勺子吓一跳了,嘿嘿。”
  蓝森有点惊讶。
  这个蛋糕的原形其实就是巧克力熔浆蛋糕,只不过他的爷爷在熔浆里多加了酒味,又在外层蛋糕里嵌进了核桃仁;学会了烤这个蛋糕的蓝森,又在巧克力熔浆里加了核桃碎和花生碎,把熔浆做得流动性更强,再给蛋糕加了个饼底,防止熔浆从底下漏出去。
  只不过,祖孙两人不约而同地都选择让蛋糕继续保持朴素的外观。
  ——“当初你奶奶第一次吃这个蛋糕的时候,用勺子一挖挖下来一大块,里面的巧克力浆流出来,把她吓了一大跳呢,哈哈哈。”
  蓝森几乎没什么机会做这个蛋糕,现在他也终于体会到了让人吃惊的成就感。
  只不过他没想到,这个有点狡猾的小目的,被连恰一下子就发现了。
  连恰慢慢地吹着喝奶茶,喝完一杯,又给自己倒一杯。
  蓝森忽然拿了个杯子出来放在吧台上,往茶壶的方向推推。
  连恰拎着小茶壶愣了两秒,大彻大悟地给那个杯子倒上奶茶,八分满,然后恭恭敬敬地推回去:“来,蓝森先生,请。”
  蓝森喝完一杯奶茶,把盘子和杯子都洗干净,擦干手,抬手抽出簪子,很随便地用手拨了两下头发。
  “真好,我都留不了那么长的头发。”连恰欣赏道。
  “?”
  “不知道为什么,只要头发长到肩胛骨那个位置,就很难再长长了。”
  原来如比——蓝森这样在心里说,没意识到他跟着连恰用了变式体。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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