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千个晨昏 第41节(2 / 4)
“睡觉,别管他,活该。”程予秋说。也不知为什么要吃这个苦,娶一个不爱他的姑娘,又寄住在人家里。
“嗯。”张晨星嗯了声盖上被子,听到程予秋叹了口气。
“晨星啊,你听阿姨说哈。”程予秋没让张晨星改口,她是过来人,知道剃头挑子一头热的婚姻是到不了头的,改口没必要。早晚有一天梁暮会不满足,分开的时候要多难看有多难看。
“您讲。”
“算了。”程予秋想说要么你就跟我那傻儿子说实话,让他早点清醒;要么你就多骗骗他,让他多高兴几天。怎么建议都跟闹着玩似的。
是到半夜,程予秋察觉到床在动,睁开眼就着月光看到张晨星打开那个破衣柜,抱出一床被子出去。程予秋干脆坐起身来透过窗看着。看到张晨星走进书店,给睡着的梁暮盖上了被子。
程予秋想,虽然她不喜欢他,却是把他当做家人的。
第二天早上睁眼,程予秋听到外面有动静,推门出去,看到两个人正在厨房忙活。那个小厨房又小又破,梁暮的大高个子窝在里面,拿东西的时候要侧身经过张晨星。
两个人看起来很客气,不太像夫妻,倒像搭伙过日子的人。
程予秋沉默着吃了一顿早饭,又从行李箱里拿出三个厚厚的牛皮纸信封放到桌上:“我来之前问过,古城人结婚重礼金,虽然你没要求,但我们要做到。”
“这三十万呢,给你们两个过日子。”
“把日子过好。”
程予秋心一酸,眼睛就红了,吸了吸鼻子。
张晨星把钱推回给她:“谢谢,我不要,我们有钱。”
“你们能有什么钱?两个穷光蛋!”程予秋说:“先把那破抽油烟机换了!再给这里装上空调,古城这么热,夏天只吹风扇,回头热死了。买几件好看的衣服,买点喜欢的首饰,再存点钱,万一遇到点大事,你们俩不至于犯难。”
“我的大事得卖房子。”梁暮逗程予秋。
“你闭嘴!”程予秋骂他,你苦日子在后头呢!但她什么都没说。
“妈,你的事情交代完了吗?我送你走?”
“我不走,我再住几天。”程予秋拍了拍牛皮纸袋:“拿钱了,硬气。”
程予秋就是不肯走,把梁暮赶出去工作,她陪张晨星看书店。这书店生意就那样,张晨星待人也没有热乎气,不像别人,店里来人就上去招呼。她的态度是:随便。
程予秋也不管,大小姐似的坐在那喝茶。这样的日子不算有趣,除了眼前修书的姑娘。一头扎进去就没了别的念想,一点点磨那书页,又临摹书脊上的字,手稳气沉,是能静下心来的人。
程予秋在她身上看到了少年梁暮。那时他突然说喜欢光影,缠着他们买了一台录像机,一整个暑假都在走街串巷。回来就研究镜头,还要写笔记。
那姿态,跟眼前的姑娘一模一样。
到了中午,程予秋饿了,又开始哼哼唧唧,要求张晨星给她做饭。张晨星抬腿就去,煮了一锅素面。程予秋看着那一锅面条直皱眉:“没别的吃的?”
“您不是爱吃面条吗?”
“……”
程予秋哭笑不得,对张晨星竖拇指:“你是这个。”
她在这里耗了四天,白天混书店,傍晚拉着张晨星逛街,一点走的意思都没有。第四天晚上梁暮趁张晨星去杂货铺对她说:“快走吧您,我睡桌子睡得腰疼。”
“我看你睡得挺好。”
“我们刚结婚,你好意思让我们天天分开睡吗?” ↑返回顶部↑
“嗯。”张晨星嗯了声盖上被子,听到程予秋叹了口气。
“晨星啊,你听阿姨说哈。”程予秋没让张晨星改口,她是过来人,知道剃头挑子一头热的婚姻是到不了头的,改口没必要。早晚有一天梁暮会不满足,分开的时候要多难看有多难看。
“您讲。”
“算了。”程予秋想说要么你就跟我那傻儿子说实话,让他早点清醒;要么你就多骗骗他,让他多高兴几天。怎么建议都跟闹着玩似的。
是到半夜,程予秋察觉到床在动,睁开眼就着月光看到张晨星打开那个破衣柜,抱出一床被子出去。程予秋干脆坐起身来透过窗看着。看到张晨星走进书店,给睡着的梁暮盖上了被子。
程予秋想,虽然她不喜欢他,却是把他当做家人的。
第二天早上睁眼,程予秋听到外面有动静,推门出去,看到两个人正在厨房忙活。那个小厨房又小又破,梁暮的大高个子窝在里面,拿东西的时候要侧身经过张晨星。
两个人看起来很客气,不太像夫妻,倒像搭伙过日子的人。
程予秋沉默着吃了一顿早饭,又从行李箱里拿出三个厚厚的牛皮纸信封放到桌上:“我来之前问过,古城人结婚重礼金,虽然你没要求,但我们要做到。”
“这三十万呢,给你们两个过日子。”
“把日子过好。”
程予秋心一酸,眼睛就红了,吸了吸鼻子。
张晨星把钱推回给她:“谢谢,我不要,我们有钱。”
“你们能有什么钱?两个穷光蛋!”程予秋说:“先把那破抽油烟机换了!再给这里装上空调,古城这么热,夏天只吹风扇,回头热死了。买几件好看的衣服,买点喜欢的首饰,再存点钱,万一遇到点大事,你们俩不至于犯难。”
“我的大事得卖房子。”梁暮逗程予秋。
“你闭嘴!”程予秋骂他,你苦日子在后头呢!但她什么都没说。
“妈,你的事情交代完了吗?我送你走?”
“我不走,我再住几天。”程予秋拍了拍牛皮纸袋:“拿钱了,硬气。”
程予秋就是不肯走,把梁暮赶出去工作,她陪张晨星看书店。这书店生意就那样,张晨星待人也没有热乎气,不像别人,店里来人就上去招呼。她的态度是:随便。
程予秋也不管,大小姐似的坐在那喝茶。这样的日子不算有趣,除了眼前修书的姑娘。一头扎进去就没了别的念想,一点点磨那书页,又临摹书脊上的字,手稳气沉,是能静下心来的人。
程予秋在她身上看到了少年梁暮。那时他突然说喜欢光影,缠着他们买了一台录像机,一整个暑假都在走街串巷。回来就研究镜头,还要写笔记。
那姿态,跟眼前的姑娘一模一样。
到了中午,程予秋饿了,又开始哼哼唧唧,要求张晨星给她做饭。张晨星抬腿就去,煮了一锅素面。程予秋看着那一锅面条直皱眉:“没别的吃的?”
“您不是爱吃面条吗?”
“……”
程予秋哭笑不得,对张晨星竖拇指:“你是这个。”
她在这里耗了四天,白天混书店,傍晚拉着张晨星逛街,一点走的意思都没有。第四天晚上梁暮趁张晨星去杂货铺对她说:“快走吧您,我睡桌子睡得腰疼。”
“我看你睡得挺好。”
“我们刚结婚,你好意思让我们天天分开睡吗?”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