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千个晨昏 第18节(2 / 4)
“你刚刚看我的眼神不干净。”
“你都没看我!”
“我感觉得到!”
张晨星因为音量提高,脸也腾一下红了,想再给梁暮几句狠的,又觉得跟他说那么多没用。起身去洗碗,被梁暮抢过。梁暮刚刚的确是没想什么正经的,又被人看透了,就觉得羞愧。
洗碗的时候为自己叫屈:“你不要冤枉好人。是你觉得我让你给我当年的答复,就还是喜欢你。然后你就想多了,觉得我对你动了什么歪脑筋。人绝对没那么复杂。”
两个人站在水池前,眼睛撞到一起。梁暮满脸的“正义”,读书时候学的东西算是派上用场了,气提起来、神情绷住,坚决不肯在跟张晨星的对视下显颓势。
张晨星看到梁暮的眼睛,是一双好看的眼睛,但那眼神奇奇怪怪,像他这个人一样。
“咱们得重新认识一下,我现在是清衣巷的新人、马爷爷的租客、你的邻居。你不能总戴着有色眼镜看人,懂吗?”
梁暮装得越正经,张晨星看他越幼稚,启唇吐出一句:
“狗屁。”
第19章 3045天
梁暮没想到自己竟然成了一个“狗屁”, 一时之间愣住了,连反驳自己不是“狗屁”的理由都没想出来。
倒是周茉及时归来,人未到声先至:“秋老虎太毒了, 把我晒黑了!”
“诶?你们两个在干什么?”
“没什么。”梁暮颇为感激周茉这个时候回来, 提溜着搪瓷碗向外走,出门前威胁张晨星:“等我跟你算帐!”
周茉看他拐进马爷爷家,手指伸出去指着:“他, 我怎么觉得他尾巴翘起来了?”
晚上吃饭的时候,周茉在梁暮身后走了好几遭, 实在忍不住就戳梁暮脊梁骨:“也没有尾巴啊?我怎么觉得你抖起来了?”
“懂个屁。”梁暮对“屁”这个字非常敏感,活学活用送给了周茉。马爷爷马奶奶在一旁笑年轻人拌嘴, 张晨星低头吃饭, 默不作声。
“我们为马爷爷唱生日歌!”周茉提议。
“等等。”梁暮讲求氛围,拿出音响,又用手机打出一束简光来:“来吧!”拿起筷子,跟着音乐打节拍,脖颈和肩膀微微跟随节拍摆动。先唱中文版《生日歌》,眼落在张晨星身上, 她并没唱歌, 却是在认真听的。
“没唱够。”换成英文版、法文版, 梁暮上了瘾。回到多年前, 在合唱团里, 每个月团里会给当月的团员组织生日会, 大家一起唱生日歌。那时他们唱生日歌,要唱七八遍, 各种语言, 随性而唱。只要有人起头, 大家都能迅速接下去。繁星合唱团也如此。
周茉认真看梁暮,突然觉得,他眉眼间的热忱像极了十几岁的张晨星。那时的张晨星,从清衣巷这头走到那头,不知惹多少少年心慌。
“祝马爷爷生日快乐!”大家齐齐为马爷爷举杯,马爷爷也举杯:“爷爷也是第一次听到这么多语言的生日歌,今年这生日过得值。”
梁暮笑了,杯沿轻磕在张晨星酒杯上:“下次你唱,我给你和声。”
大家都安静下来,看着张晨星,举着的酒杯亦没有放下,都在期待张晨星的答案。
“嗯。”张晨星嗯了声敷衍梁暮,后者也见好就收,不再逼她。
这个晚上平淡而温馨,年轻人托腮听马爷爷讲清衣巷的故事。几百年前,古城里每条巷子住的人分得清楚,隔壁巷住商贾、清衣巷住读书人。所以你看清衣巷还存的那几块石头上的字,是故人刻的。
“那块写着“汀花雨细、水树风闲”的,相传是晨星祖上刻的。”
“咱们清衣巷自古住的就是闲散文人,不求腾达不慕虚荣,清茶一盏、旧书一卷足以。”
“这样的日子,胜在悠哉,输在清贫。那些离开的年轻人,大概是不肯在这里熬光景。” ↑返回顶部↑
“你都没看我!”
“我感觉得到!”
张晨星因为音量提高,脸也腾一下红了,想再给梁暮几句狠的,又觉得跟他说那么多没用。起身去洗碗,被梁暮抢过。梁暮刚刚的确是没想什么正经的,又被人看透了,就觉得羞愧。
洗碗的时候为自己叫屈:“你不要冤枉好人。是你觉得我让你给我当年的答复,就还是喜欢你。然后你就想多了,觉得我对你动了什么歪脑筋。人绝对没那么复杂。”
两个人站在水池前,眼睛撞到一起。梁暮满脸的“正义”,读书时候学的东西算是派上用场了,气提起来、神情绷住,坚决不肯在跟张晨星的对视下显颓势。
张晨星看到梁暮的眼睛,是一双好看的眼睛,但那眼神奇奇怪怪,像他这个人一样。
“咱们得重新认识一下,我现在是清衣巷的新人、马爷爷的租客、你的邻居。你不能总戴着有色眼镜看人,懂吗?”
梁暮装得越正经,张晨星看他越幼稚,启唇吐出一句:
“狗屁。”
第19章 3045天
梁暮没想到自己竟然成了一个“狗屁”, 一时之间愣住了,连反驳自己不是“狗屁”的理由都没想出来。
倒是周茉及时归来,人未到声先至:“秋老虎太毒了, 把我晒黑了!”
“诶?你们两个在干什么?”
“没什么。”梁暮颇为感激周茉这个时候回来, 提溜着搪瓷碗向外走,出门前威胁张晨星:“等我跟你算帐!”
周茉看他拐进马爷爷家,手指伸出去指着:“他, 我怎么觉得他尾巴翘起来了?”
晚上吃饭的时候,周茉在梁暮身后走了好几遭, 实在忍不住就戳梁暮脊梁骨:“也没有尾巴啊?我怎么觉得你抖起来了?”
“懂个屁。”梁暮对“屁”这个字非常敏感,活学活用送给了周茉。马爷爷马奶奶在一旁笑年轻人拌嘴, 张晨星低头吃饭, 默不作声。
“我们为马爷爷唱生日歌!”周茉提议。
“等等。”梁暮讲求氛围,拿出音响,又用手机打出一束简光来:“来吧!”拿起筷子,跟着音乐打节拍,脖颈和肩膀微微跟随节拍摆动。先唱中文版《生日歌》,眼落在张晨星身上, 她并没唱歌, 却是在认真听的。
“没唱够。”换成英文版、法文版, 梁暮上了瘾。回到多年前, 在合唱团里, 每个月团里会给当月的团员组织生日会, 大家一起唱生日歌。那时他们唱生日歌,要唱七八遍, 各种语言, 随性而唱。只要有人起头, 大家都能迅速接下去。繁星合唱团也如此。
周茉认真看梁暮,突然觉得,他眉眼间的热忱像极了十几岁的张晨星。那时的张晨星,从清衣巷这头走到那头,不知惹多少少年心慌。
“祝马爷爷生日快乐!”大家齐齐为马爷爷举杯,马爷爷也举杯:“爷爷也是第一次听到这么多语言的生日歌,今年这生日过得值。”
梁暮笑了,杯沿轻磕在张晨星酒杯上:“下次你唱,我给你和声。”
大家都安静下来,看着张晨星,举着的酒杯亦没有放下,都在期待张晨星的答案。
“嗯。”张晨星嗯了声敷衍梁暮,后者也见好就收,不再逼她。
这个晚上平淡而温馨,年轻人托腮听马爷爷讲清衣巷的故事。几百年前,古城里每条巷子住的人分得清楚,隔壁巷住商贾、清衣巷住读书人。所以你看清衣巷还存的那几块石头上的字,是故人刻的。
“那块写着“汀花雨细、水树风闲”的,相传是晨星祖上刻的。”
“咱们清衣巷自古住的就是闲散文人,不求腾达不慕虚荣,清茶一盏、旧书一卷足以。”
“这样的日子,胜在悠哉,输在清贫。那些离开的年轻人,大概是不肯在这里熬光景。”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