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4 章(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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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直到池映秋把整篇木兰诗读完,云老爷子才忍不住的鼓起了掌。
  眼角的鱼尾纹都笑出了好几根,一边笑还一边说道:“了不起,真是了不起,哎哟我们云家后继有人了。”
  笑着笑着,眼角竟还浸出了些许泪水。
  池映秋也没想到,自己秀个重生金手指竟还给老爷子秀哭了。
  这是怎么了?
  谁料老爷子就开始忆当年了:“当年呐!你们的奶奶,可是临江名门闺秀。她可是个官宦人家的小姐,书香世家。我就是个穷皮匠,什么都没有,偏偏招了她的喜欢。她爹娘肯定是不同意的,但也不想让女儿伤心。只说如果三年内,我能拿出黄金百两,就把女儿嫁予我。”
  “也正是因为有了周家的激励,才让我发奋去了江东。把东山的皮料运过来,制成皮靴皮□□衣皮裤卖掉。确实赚到钱了,看着我攒的金子越来越多,心里也越来越高兴。但是黄金百两,哪是那么好攒的?三年期约到的时候,还差了十五两。”
  “周家却在我走的第二年,就把你们的奶奶,许给了林家的二少爷。你奶奶不同意啊!说什么也不肯嫁,寻死觅活的,眼看着就病倒了。”
  “我知道以后,拿着七十五两黄金去周家提亲。周家却说什么也不肯将女儿嫁给我,说什么说好了一百两,差一两都不行。我回去以后,直接把铺子当了,当了三十两出来。十五两买丝绸布匹,剩下的当做聘金。好在,周家也没再为难,退了林家的亲,把女儿嫁给了我。”
  “人人都说我一个臭皮匠,配不上周家的千金小姐。还说你奶奶嫁了个皮匠,后世子孙就都是皮匠,这往后肯定落不着好。我还不信,我扬言说,一定能培养出几个读书的好苗子。结果倒好,生了两个儿子,四个孙子,没有一个是读书的料。也就你大哥还行,但是他最后还是放弃了继续读研,回来接管家业。”
  “哎,今天我看咱们小映秋就不错。这小脑瓜聪明的,以后说不定有大才。当然,做什么,我是不会干预的。只是希望小子别忘了,不论什么时候,读书都是最重要的。”
  池映秋歪了歪脑袋,说道:“爸爸也是这样教我的啊!”
  池谨轩:……
  这臭小子,什么时候学会这么维护爸爸了?
  云老爷子一听,立即说道:“哦?是吗?丛霄倒是很会教孩子嘛!不像你大伯母,两个孙子都带坏了。”
  池谨轩有些不好意思的说道:“可能是因为……我的养父母都是老师,他们当了一辈子老师,最知道读书的好处。”
  云老爷子赞赏的看了一眼池谨轩,说道:“原来也是书香门第,好好好,挺好。没想到,你倒是个懂事的好孩子。”
  本来云老爷子对他未婚生子这件事的确是有些想法的,但是试想一下,如果当年自己与周家大小姐真的情不自禁做了什么事,那也是可能会发生的。
  情爱,是人之常情。
  生下孩子,虽然于世俗不妥,却也是情深的表现。
  至少说明丛霄这个孩子,对另一半还是感情颇深的。
  至于为什么会分开,那就是孩子的私事了。
  云老爷子看了看天色,说道:“不早了,晚上你们便在这里吃吧!”
  说着他立即吩咐佣人:“做个小吊梨汤,我看丛霄上火了。再做个拔丝苹果,小孩子爱吃这个。”
  这整个过程,云丛霁都处于一个震惊的状态。
  他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和耳朵,爷爷他竟然……主动留从霄父子在这里吃饭?
  要知道,除了过年的时候,他们谁都没有这个殊荣。
  云丛熹也借了他们的光,跟着在这里吃了一顿。
  吃饭的过程里,云老爷子又考了池映秋不少问题。
  池映秋也没有全部答上来,而是挑了一些难度不大的答了。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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