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2 / 2)
“蒂姆笑了笑,他一反常态地没有聊起要给我介绍他的表妹,而说他最想的,就是回家退伍,娶一个自己一见钟情的姑娘,然后生一堆小蒂姆,要六个,我要组建一支蒂姆冰球队。他笑着说道,都是卷毛,有着人见人爱的烟色眼睛,还说要去看rodstewart的演唱会,我可是他的头号歌迷,或者让我的孩子组建一支乐队,反正要生六个。说着说着,他突然说了句脏话,然后就哭了。”
“我从没有见过他这样,我以为他是天不怕地不怕的,我想说句笑话,但是我什么也说不出来,我只能站在那里,看着他默默地擦干眼泪。他问我,自己是不是很丢人?我说我也哭过,在离开加拿大的那一晚,我觉得那时我就像是一个孤儿,但是他救了我。”
“蒂姆看着我,说了一番话,我到现在都能清楚地记得,他说话时的语气,黑暗中传来的凄厉的北风呼啸的声音,还有他身后城市模糊的剪影,以及那一片无语而璀璨的星空。”
“如果你被俘虏,被审讯折磨,被一枪打死,被人用刀子捅死,或者踩上地雷被炸死,总之你死了,甚至都没有人知道你曾经在这个世界上存在过,除了那些在魁北克的某个晚上,某个不知名的酒馆的电视机前,看着冰球比赛的人们,他们也许在中场休息的时候,会不经意地问起,你还记得那个叫蒂姆的男孩吗,嗯,他咋地了?死了吧?我想.是不是?问问休,也许他知道。那个人隔着长长的吧台,大声地喊道,休,你知道吗?那个叫蒂姆的男孩?一头卷发的那个?爱唱歌爱打冰球的那个?这时,那个留着土耳其式大胡子的酒保,会不在意的摊摊手,做个他不知道或者是确认的手势。然后那帮喝酒的人互相点点头说,他大概是死了。如此这般,直到没有人再提起你的名字,直到没有人,再记得你曾经在此时此刻的异国他乡。”
“没有人再会记得你,在这异国他乡。蒂姆轻轻地说道。”高斯林说完,轻轻地闭了一下眼睛。陈默和lily第一次听到他的声音里,有着一丝若有若无的颤抖。
车里陷入了一阵沉默,陈默放慢了车速,摇下车窗,阳光直直地照进来,温暖地照在每个人的身上,脸上,车座上,还有高斯林黑色的军用背包上。
高斯林看着背包,继续说道:“说完,蒂姆开始哼起一首不成调的歌,那是一首rodstewart的歌,歌名好像叫做《心的节奏》什么的,他很喜欢,但是从来都是哼着曲子,却不唱歌词。”
lily问道:“歌名叫什么,你再说一遍好吗?”
“心的节奏,或者跟心跳有关的什么意思,是rodstewart很出名的一首歌。蒂姆有事没事总爱哼着这首歌的调子,后来我们大家听熟了,也会哼两句。”
“那次的谈话我记得很清楚,因为就在蒂姆和我说过这一番话第二天,我们接到了命令,让我们参加在沙希德峡谷的‘蟒蛇行动’。”
陈默一下回过头很认真地对高斯林说道:“是那次在阿富汗规模最大的军事行动吗,大规模空袭加山地战?”
lily使劲拍着陈默的肩膀,说道:“好好开车,看前面去!”她没好气地说道。
高斯林点点头,他看着陈默和lily,很认真地解释道:“其实关于这次行动的详细信息,你们在网上都可以查到,也能找到我们部队的名字。”
“那你们参加战斗了?你是狙击手对吗?”lily的声音忽然变得飘忽不定起来。
“是的。”高斯林等了一会儿,好像是在想着lily问话的意思,他简短地回答道。
车里又陷入了一片沉默,所有的人,都在想着lily想问而没有问出口的话,“那,你杀过人吗?” ↑返回顶部↑
“我从没有见过他这样,我以为他是天不怕地不怕的,我想说句笑话,但是我什么也说不出来,我只能站在那里,看着他默默地擦干眼泪。他问我,自己是不是很丢人?我说我也哭过,在离开加拿大的那一晚,我觉得那时我就像是一个孤儿,但是他救了我。”
“蒂姆看着我,说了一番话,我到现在都能清楚地记得,他说话时的语气,黑暗中传来的凄厉的北风呼啸的声音,还有他身后城市模糊的剪影,以及那一片无语而璀璨的星空。”
“如果你被俘虏,被审讯折磨,被一枪打死,被人用刀子捅死,或者踩上地雷被炸死,总之你死了,甚至都没有人知道你曾经在这个世界上存在过,除了那些在魁北克的某个晚上,某个不知名的酒馆的电视机前,看着冰球比赛的人们,他们也许在中场休息的时候,会不经意地问起,你还记得那个叫蒂姆的男孩吗,嗯,他咋地了?死了吧?我想.是不是?问问休,也许他知道。那个人隔着长长的吧台,大声地喊道,休,你知道吗?那个叫蒂姆的男孩?一头卷发的那个?爱唱歌爱打冰球的那个?这时,那个留着土耳其式大胡子的酒保,会不在意的摊摊手,做个他不知道或者是确认的手势。然后那帮喝酒的人互相点点头说,他大概是死了。如此这般,直到没有人再提起你的名字,直到没有人,再记得你曾经在此时此刻的异国他乡。”
“没有人再会记得你,在这异国他乡。蒂姆轻轻地说道。”高斯林说完,轻轻地闭了一下眼睛。陈默和lily第一次听到他的声音里,有着一丝若有若无的颤抖。
车里陷入了一阵沉默,陈默放慢了车速,摇下车窗,阳光直直地照进来,温暖地照在每个人的身上,脸上,车座上,还有高斯林黑色的军用背包上。
高斯林看着背包,继续说道:“说完,蒂姆开始哼起一首不成调的歌,那是一首rodstewart的歌,歌名好像叫做《心的节奏》什么的,他很喜欢,但是从来都是哼着曲子,却不唱歌词。”
lily问道:“歌名叫什么,你再说一遍好吗?”
“心的节奏,或者跟心跳有关的什么意思,是rodstewart很出名的一首歌。蒂姆有事没事总爱哼着这首歌的调子,后来我们大家听熟了,也会哼两句。”
“那次的谈话我记得很清楚,因为就在蒂姆和我说过这一番话第二天,我们接到了命令,让我们参加在沙希德峡谷的‘蟒蛇行动’。”
陈默一下回过头很认真地对高斯林说道:“是那次在阿富汗规模最大的军事行动吗,大规模空袭加山地战?”
lily使劲拍着陈默的肩膀,说道:“好好开车,看前面去!”她没好气地说道。
高斯林点点头,他看着陈默和lily,很认真地解释道:“其实关于这次行动的详细信息,你们在网上都可以查到,也能找到我们部队的名字。”
“那你们参加战斗了?你是狙击手对吗?”lily的声音忽然变得飘忽不定起来。
“是的。”高斯林等了一会儿,好像是在想着lily问话的意思,他简短地回答道。
车里又陷入了一片沉默,所有的人,都在想着lily想问而没有问出口的话,“那,你杀过人吗?”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