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章(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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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判官最后一直通过,离婚时未告知男方已怀孕这一事实,并不会成为对孩子以后健康发展应当考虑因素,因此,原告这一辩论观点,被驳回。
  下一轮辩护。
  “法官,我能问被告方一些问题吗?”杨槐询问法官。
  法官准许。
  “曾筱菲女士,能否请问一下,你和我当事人结婚多久了?”
  “将近四年。”曾筱菲从容的回答,捏紧的手指,却已经沁出湿汗。
  “那么,在这四年期间,你曾经和我的当事人有过怀孕的经验吗?比如说,做过人流?”杨槐继续问道。
  曾筱菲眼眸一深,“一年前做过流产手术。”
  “当时有提前告知我的当事人吗?”杨槐咄咄逼人,曾筱菲知道,这个人,在为自己布置陷阱。
  她抿着唇,“没有。”
  “那么这次生下孩子,又通知过我的当事人吗?”
  “没有。”曾筱菲垂眸。
  “意思就是,无论是打掉孩子,还是生下孩子,都没有经过我当事人的同意,全是你按照自己的喜好独断的行为,所以说法官大人,这可以很充分的说明,被告方并不是一个合格的母亲,她的所作所为,严重的不负责任。”杨槐转身对着法官,思路清晰而又内敛。
  “我反对,反对原告方律师无理而强硬的扭曲事实。”言箔大声开口。
  “反对无效。”法官敲定。
  言箔眼眸有些深,曾筱菲拉过他。
  “法官大人,我的当事人有话要说。”
  法官想了想,允许。
  “一年前打掉那个孩子是因为我在怀孕期间服用了大量的激素药品,包括避孕药,并非按照自己的喜好不要孩子!”曾筱菲的声音,一字一句清清楚楚。
  所以原告席上的展肖痕,愣住了。
  他直直的看着曾筱菲,看着她冷静的模样,好似她并未注意到那道慑人的视线。
  为什么,那个时候不告诉他?
  如果那个时候,她好好对他说,孩子不能要,他不会买酒喝醉,不会糊涂的在齐暖那里过夜,更不会发生之后那么多荒唐而痛苦的事情……
  他们终究还是在误会中,不停的错过?
  “证据?”杨槐问道,法庭上,凡是都需要证据。
  “市中心妇产科医生楚清当时负责我的情况,可以让他出庭作证。”
  “法官大人,这不足以说明什么,她依然是在我当事人不知道的情况下打掉了孩子。”杨槐紧逼不放!
  “安静!”法官敲定,“被告方的证词对本案有一定的说服力,明日带上证人再做开庭评断,今日到此结束,退庭!”
  第一局,曾筱菲这边小胜!
  但事实也证明,一切并不会如此简单。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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