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八十五章 大结局(2 / 4)
那就是,他竟然发觉,脑海中,谢宛云的样子变得如此模糊了,模糊得甚至有些想不起,她的眼睛、她的鼻子究竟长什么样了。
人原来是这样善于遗忘的动物吗?
而更奇怪的是,想起她时,心也不会像以前那般痛了?只有一种思念的感觉,仿佛,仿佛她的死是很遥远的事情一般,不,似乎她根本就没有死,只是活在这世间的某个角落一般,等待着他去寻觅一般。
真是可笑啊!
分明她已经死了,在他的怀里,他亲自确定过的。
于闲有些迷惑。
不过,或许,头七之后,他该启程了也说不定。就像她希望的,到处去看一看,瞧尽这世间美丽的风光。
出门,外头,阳光洒落满肩,是个晴天。
女子依稀记起来了,她记得,她好像姓莫,单名一个忧字,她的肚子里有一个孩子,她决定要去找一个地方,像世外桃源一般的地方,在那里,会有一条清澈的小溪,会种着楼株桃花,会有一间小木屋,上面会盖着茅草,会养几只鸡、几只鸭,哦,还得有一只狗。她会陪着她的孩子在那里一起长大,看着他蹒跚学步,看着他呀呀学语,教他念书,如果是女儿的话,还要教她做菜、绣花,然后,再看着他或她娶妻嫁人,幸福平凡地生活……
没有利欲薰心,没有纷纷扰扰,有的,只是最平凡、最简单、最平静的生活。
莫忧笑了,迎着朝阳,朝远方走去。
脚步轻快,十分地轻快,没有任何地包袱。
心情充满着期待和希望,一直向往的,就在她的前面。
数年后
无名深山中的一座山谷里,天方亮,就传出了孩童朗朗的读书声:“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苟不教性乃迁……”
莫忧怜惜地看着男童,大声地没读几句,就又开始头一点一点的了。
她摸着他的头,劝道:“宝宝,不需要起这么早念书的,晚一点也没关系。还很困不是吗?”
“都跟娘说过了,从今以后,要叫我莫愁,不准叫宝宝,我现在是大孩子了。以后,我还会继续长大,比娘还要大,然后,当很大很大的官,赚很多很多钱,让娘住很大很大的房子,还要请很多很多的人服侍娘,就像那个县令的夫人一样。不,比她还要威风。”
莫愁一脸坚毅地道。
莫忧柔声道:“娘不需要那些,娘现在和宝宝在一起,过这样的日子很幸福。”
“真的?”
莫愁的眼睛一亮,不过,随即又正了正脸色:“风大叔说过,男人就应该为了让心爱的女人过更好的生活而努力奋斗,这才是真正的汉子。所以,娘你不要管我了。再说,祖逖都能闻鸡起舞,我怎么能输了他?娘,你别在这里打扰我念书,快出去。马上不是要日出了吗?你还不快去?”
莫愁跳下了椅子,把莫忧往外推,推出去了,还把门一关,门闩也插上了,彻底表明了他不想再让莫忧打扰的决心。
莫忧对着紧闭的门微愕,随后摇头失笑。
带他出山了没几次,就变化这么大,孩子实在长得太快了,明明觉得先没几天,还是个那么小的婴儿的,转眼间,就像个小男子汉了,还说要保护她,让她过更好的生活。
真是个傻孩子,现在,就是她最好的生活了。
下次得跟风大哥谈一下,别老是灌输他什么男子汉的念头了,过几年也不迟啊。长得这样快,她都要开始替他想媳妇儿的事情了。
风飞扬和他的妻子也住在这座山谷中,同莫忧他们住的并不远。当初,大腹便便的莫忧得到了他们很多帮助才顺利地诞下了莫愁,这些年也多亏了他们。是一对十分淳朴、善良的夫妻,他们还有一个女儿,叫风筝。
第一眼见到这个山谷时,莫忧就有一种归属感,仿佛在沙漠里行走了许久的旅人,终于找到了归属的地方。
这里,就是她和宝宝的家,她知道。 ↑返回顶部↑
人原来是这样善于遗忘的动物吗?
而更奇怪的是,想起她时,心也不会像以前那般痛了?只有一种思念的感觉,仿佛,仿佛她的死是很遥远的事情一般,不,似乎她根本就没有死,只是活在这世间的某个角落一般,等待着他去寻觅一般。
真是可笑啊!
分明她已经死了,在他的怀里,他亲自确定过的。
于闲有些迷惑。
不过,或许,头七之后,他该启程了也说不定。就像她希望的,到处去看一看,瞧尽这世间美丽的风光。
出门,外头,阳光洒落满肩,是个晴天。
女子依稀记起来了,她记得,她好像姓莫,单名一个忧字,她的肚子里有一个孩子,她决定要去找一个地方,像世外桃源一般的地方,在那里,会有一条清澈的小溪,会种着楼株桃花,会有一间小木屋,上面会盖着茅草,会养几只鸡、几只鸭,哦,还得有一只狗。她会陪着她的孩子在那里一起长大,看着他蹒跚学步,看着他呀呀学语,教他念书,如果是女儿的话,还要教她做菜、绣花,然后,再看着他或她娶妻嫁人,幸福平凡地生活……
没有利欲薰心,没有纷纷扰扰,有的,只是最平凡、最简单、最平静的生活。
莫忧笑了,迎着朝阳,朝远方走去。
脚步轻快,十分地轻快,没有任何地包袱。
心情充满着期待和希望,一直向往的,就在她的前面。
数年后
无名深山中的一座山谷里,天方亮,就传出了孩童朗朗的读书声:“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苟不教性乃迁……”
莫忧怜惜地看着男童,大声地没读几句,就又开始头一点一点的了。
她摸着他的头,劝道:“宝宝,不需要起这么早念书的,晚一点也没关系。还很困不是吗?”
“都跟娘说过了,从今以后,要叫我莫愁,不准叫宝宝,我现在是大孩子了。以后,我还会继续长大,比娘还要大,然后,当很大很大的官,赚很多很多钱,让娘住很大很大的房子,还要请很多很多的人服侍娘,就像那个县令的夫人一样。不,比她还要威风。”
莫愁一脸坚毅地道。
莫忧柔声道:“娘不需要那些,娘现在和宝宝在一起,过这样的日子很幸福。”
“真的?”
莫愁的眼睛一亮,不过,随即又正了正脸色:“风大叔说过,男人就应该为了让心爱的女人过更好的生活而努力奋斗,这才是真正的汉子。所以,娘你不要管我了。再说,祖逖都能闻鸡起舞,我怎么能输了他?娘,你别在这里打扰我念书,快出去。马上不是要日出了吗?你还不快去?”
莫愁跳下了椅子,把莫忧往外推,推出去了,还把门一关,门闩也插上了,彻底表明了他不想再让莫忧打扰的决心。
莫忧对着紧闭的门微愕,随后摇头失笑。
带他出山了没几次,就变化这么大,孩子实在长得太快了,明明觉得先没几天,还是个那么小的婴儿的,转眼间,就像个小男子汉了,还说要保护她,让她过更好的生活。
真是个傻孩子,现在,就是她最好的生活了。
下次得跟风大哥谈一下,别老是灌输他什么男子汉的念头了,过几年也不迟啊。长得这样快,她都要开始替他想媳妇儿的事情了。
风飞扬和他的妻子也住在这座山谷中,同莫忧他们住的并不远。当初,大腹便便的莫忧得到了他们很多帮助才顺利地诞下了莫愁,这些年也多亏了他们。是一对十分淳朴、善良的夫妻,他们还有一个女儿,叫风筝。
第一眼见到这个山谷时,莫忧就有一种归属感,仿佛在沙漠里行走了许久的旅人,终于找到了归属的地方。
这里,就是她和宝宝的家,她知道。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