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先生(终)(1 / 4)
(六)会见
傅彬没有感谢她的大度她的妥协,这是天经地义的,他不爱她,她就必须要同意他的决定。他把买回来的萝卜糕放在桌上,“吃一些,明日带你去吃早茶,然后去买船票。”
“好。”
这是她预料中会发生的,不管那个女人是不是王那。
公寓只有一张床,他们挤一挤是正当的,况且她曾是他的妻。许久没有过城里的生活,夜晚听不见草丛的鸣叫,竟不习惯了。他也一样,非要把这不习惯发泄出来才能满足的睡去。
傅彬的腿很自然地搭在她的腿上,手覆在她身上,把几年前对她做过的让那片故土生出希望的事再做一遍。她不会拒绝的,因为她就是这样的人,依附于别人的人,和王那不一样。朱秀想努力成为王那那样的人,独立的明明白白地拒绝他,可当他抱住她,给她许久未有的温暖时,她投降了。
船票是在五日后,这几日,她打算采买些南方的特产,龙眼,凉茶,汤药。再买些广绣广缎,印度棉,英国呢绒…买的东西多,路过报摊,不巧蹭掉了路人刚买的报纸。
“对不起。”她弯腰勉强去拾,报纸密密麻麻的字那么多,偏生她就见到了[崔华]二字。
她慌忙从口袋掏出两角银元,买了份一样的报纸,《广州民国日报》,宝贝一样到处翻找,终于在[国民与政府合而为一]的标题下找见他的名字。
“第七甫一百号,”朱秀对人力车夫说。
或许这个崔华不是他,她想。
民国日报社街对面有个水果摊边,她怕找错人,怕丢人,怕见他,怕这怕那,便只能在这水果摊前来回踱步,时而往对面张望。
“夫人,买个木瓜,保准甜。”她听不懂粤语,便“嗯”含混过去,怕被人看出破绽,压着帽沿溜去了街角的咖啡馆。
朱秀要了杯美式咖啡,透过橱窗她一样能观察到报社的门口。
或许,即便是他,他也不记得她了,她想。
天色渐黑,报社下班的人走出一波又一波,她就透过橱窗盯着,想着。
回到公寓,朱秀打开自来水管,为傅彬洗脏衣服。离婚了,她便没有义务再为他做事,可朱秀依旧维持着两人的体面,他是孩子的父亲,除了母亲外自己最亲近的人,又或许是因为她马上要离去了,傅彬对她好了些,还带她去广州有名的太平馆吃西餐。
“这是牛尾汤。”他说。
“王那是我的大学同窗。”她说。
“我知道,她告诉了我,还和我说起过你替她被捕的经历。”
“哦,那没什么。”
“既然你也曾被捕过,就应该知道革命的重要性。”
“我知道。”
傅彬便不再与她讲话。
离开广州的前一晚,朱秀出去了,又去了一百号。不管这个崔华是不是他,她就姑且当作是,像做一个特定的仪式,与他做最后的告别。然后,忘掉他,再然后,就回乡下,安心照顾她的天佑。
车夫把她拉到那里,一阵晚风吹来,她怕极了。陌生的街道,漆黑的夜晚,若有酒鬼突然跑来抢劫她或是要挟她,她怎么办。若是有人陪着她,她就不怕了,可怎么会有人陪着她。她安慰自己,只绕这儿走上一圈,一圈之后就回去。
她走得时快时慢,怕的时候就走快些,想他的时候就走慢些。一圈完毕,朱秀紧了紧西式风衣领口,站在几乎空旷的街上,拦不到车夫。太晚了,真的是太晚了,她是趁着傅彬睡了才跑出来的。这么晚,就算真的是他,也不可能遇到。
“唉。”她心口的石头不得不落定,把手插在口袋里,低头往回走。
[崔先生和崔太太也要搬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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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彬没有感谢她的大度她的妥协,这是天经地义的,他不爱她,她就必须要同意他的决定。他把买回来的萝卜糕放在桌上,“吃一些,明日带你去吃早茶,然后去买船票。”
“好。”
这是她预料中会发生的,不管那个女人是不是王那。
公寓只有一张床,他们挤一挤是正当的,况且她曾是他的妻。许久没有过城里的生活,夜晚听不见草丛的鸣叫,竟不习惯了。他也一样,非要把这不习惯发泄出来才能满足的睡去。
傅彬的腿很自然地搭在她的腿上,手覆在她身上,把几年前对她做过的让那片故土生出希望的事再做一遍。她不会拒绝的,因为她就是这样的人,依附于别人的人,和王那不一样。朱秀想努力成为王那那样的人,独立的明明白白地拒绝他,可当他抱住她,给她许久未有的温暖时,她投降了。
船票是在五日后,这几日,她打算采买些南方的特产,龙眼,凉茶,汤药。再买些广绣广缎,印度棉,英国呢绒…买的东西多,路过报摊,不巧蹭掉了路人刚买的报纸。
“对不起。”她弯腰勉强去拾,报纸密密麻麻的字那么多,偏生她就见到了[崔华]二字。
她慌忙从口袋掏出两角银元,买了份一样的报纸,《广州民国日报》,宝贝一样到处翻找,终于在[国民与政府合而为一]的标题下找见他的名字。
“第七甫一百号,”朱秀对人力车夫说。
或许这个崔华不是他,她想。
民国日报社街对面有个水果摊边,她怕找错人,怕丢人,怕见他,怕这怕那,便只能在这水果摊前来回踱步,时而往对面张望。
“夫人,买个木瓜,保准甜。”她听不懂粤语,便“嗯”含混过去,怕被人看出破绽,压着帽沿溜去了街角的咖啡馆。
朱秀要了杯美式咖啡,透过橱窗她一样能观察到报社的门口。
或许,即便是他,他也不记得她了,她想。
天色渐黑,报社下班的人走出一波又一波,她就透过橱窗盯着,想着。
回到公寓,朱秀打开自来水管,为傅彬洗脏衣服。离婚了,她便没有义务再为他做事,可朱秀依旧维持着两人的体面,他是孩子的父亲,除了母亲外自己最亲近的人,又或许是因为她马上要离去了,傅彬对她好了些,还带她去广州有名的太平馆吃西餐。
“这是牛尾汤。”他说。
“王那是我的大学同窗。”她说。
“我知道,她告诉了我,还和我说起过你替她被捕的经历。”
“哦,那没什么。”
“既然你也曾被捕过,就应该知道革命的重要性。”
“我知道。”
傅彬便不再与她讲话。
离开广州的前一晚,朱秀出去了,又去了一百号。不管这个崔华是不是他,她就姑且当作是,像做一个特定的仪式,与他做最后的告别。然后,忘掉他,再然后,就回乡下,安心照顾她的天佑。
车夫把她拉到那里,一阵晚风吹来,她怕极了。陌生的街道,漆黑的夜晚,若有酒鬼突然跑来抢劫她或是要挟她,她怎么办。若是有人陪着她,她就不怕了,可怎么会有人陪着她。她安慰自己,只绕这儿走上一圈,一圈之后就回去。
她走得时快时慢,怕的时候就走快些,想他的时候就走慢些。一圈完毕,朱秀紧了紧西式风衣领口,站在几乎空旷的街上,拦不到车夫。太晚了,真的是太晚了,她是趁着傅彬睡了才跑出来的。这么晚,就算真的是他,也不可能遇到。
“唉。”她心口的石头不得不落定,把手插在口袋里,低头往回走。
[崔先生和崔太太也要搬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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