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3节(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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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胖虫虫:“睿睿哥哥。”
  扛把子睿:“这里你最喜欢谁?”
  胖虫虫已经形成了条件反射:“……睿睿哥哥。”
  ---
  回到北京的第二天,盛谨常便和周律师见了面。
  说来可笑,他甚至没有将见面地点选在公司,因为今日的他已经不知道与他同床共枕十年的妻子到底还有多少秘密瞒着他。
  同合作伙伴见过面之后,盛谨常让随行人员都先回了公司,自己去了楼下的咖啡厅,周律师已经在那里等他了。
  周律师以为他又是被盛子瑜气着了,因此毫不意外改遗嘱的事情。
  他们两人是私交极好的多年好友,因此尽管有悖专业素养,但周律师还是忍不住劝了一句:“差不多行了,少折腾些,你这来来回回的改遗嘱,不嫌麻烦啊?”
  周律师说的是实话,尽管当初盛老爷子将全部的遗产都留给了盛子瑜,但这么多年下来,盛谨常名下的资产亦是不菲。
  这些年,每当盛谨常被亲生女儿气着的时候,都会打电话给周律师要求改遗嘱,只是过后气消了,又默默地要求再改回来。
  周律师知道盛子瑜的性子不好,可性子再不好,说到底也是由盛谨常一手惯出来的。
  况且盛子瑜性子虽然不好,但却是不肯吃亏的脾气。盛家家大业大,只要她手上攥着钱和产业,一辈子都是那样的狗脾气也没能人奈何得了她。
  因此周律师也时不时就劝盛谨常,横竖女儿这样的性子已经养成了,不如就少和她较劲,好好想想怎么保她下半辈子无忧才是。
  只是令周律师意外的是,今天盛谨常要改的,却是留给林艺兰的遗产份额。
  九年前盛谨常将林艺兰纳入了继承人名单,那是他们结婚的第二年。
  那时周律师还十分惊讶,他并不清楚盛谨常同这位后妻之间的过往,但却知道,当初结婚时,他对林艺兰还是存了几分防备之心的。
  因为盛谨常不但做了婚前财产公证,甚至还将大半收入转移到了境外,为的就是避免将来婚内共同收入被分割。
  那会儿周律师见过林艺兰一次,不过就是个普通的女人,她和盛景时之间的差距无需多言。
  所以那时周律师还在心底笑话过盛谨常,他才四十出头,却已经学那些高龄老人,找个保姆来搭伙过日子了。
  只是林艺兰这个“保姆”,显然十分有手段。
  结婚第二年,盛谨常便过户了公司0.2%的股权和一套市值近亿的别墅给她,之后,盛谨常的态度由之前的防备渐渐转为信任,他上一次修改的遗嘱中,给林艺兰的财产占了四成,他甚至还给林冉冉留了一栋别墅。
  周律师接触到的富豪不少,但愿意给妻子留巨额遗产的富豪,大多是因为妻子名下有未成年子女。
  像林艺兰这样,未曾孕育一儿半女,却得到的丈夫近一半遗产的,周律师实在是闻所未闻。
  盛谨常沉默良久,终于开口:“我名下的全部财产,继承人都改回子瑜。”
  周律师大吃了一惊,但却并不表态,因为若是盛谨常和盛子瑜父女之间的事情,他尚能一劝,但涉及到人家夫妻,他却是什么话都不好说了。
  过了几秒,盛谨常又开口道:“你帮我查一件事,隐蔽一点,不要让人知道。”
  周律师抬头看他。
  “帮我查一查看,她在二十多年前,有没有从福利院或是其他什么地方,收养过女婴。”
  有一件事情已经可以确定,那就是林冉冉无论是和林艺兰,还是和她那个所谓的“生父”,都没有半点血缘关系。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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