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0节(3 / 4)
说起这个的时候,她心里还有着无尽的悔恨。如果不是她非要把汪汪带到爸爸老家让奶奶看到,如果她当时能把汪汪看紧一点……
“原来是这样。”杜望喃喃自语。
他在化为人形,拥有了智慧,并且熟悉了人类社会的运转规则之后,就一直在想,为什么一只大多出现在城市中的金毛会昏迷在深山老林中?按照当时捡到他的联络官说,那个地方离人烟聚集地还很远。
叶夭轻轻哼了一声,这老太婆还挺能跑的,倒是杜小望因祸得福。不过她听杜妙华的语气,对她奶奶也是淡淡的,不是没有怨气。
“我当时哭了好久,和爸妈一起逼着奶奶说出了地点,然后去找了很久,可是都没有找到。从那儿以后,我就再也不敢养宠物了。”杜妙华看向花园,语气中终于又出现了了一点欢欣:“我小时候,楼下就是一个公园,我最爱的事情就是带着汪汪去那边的草地上面玩扔盘子。”
叶夭噗嗤一笑,杜望现在还爱玩这个。
“对不起,我好像说得有些多。”杜妙华收回眼光,有点不好意思的说。可能是因为叶夭和杜望帮助了她,所以连这种家里的事她都愿意和他们说。她看了看四周:“咦,他人呢?”
叶夭感觉到后院传来一阵灵力波动,她不动声色的道:“他刚走了,下午有很多事情要忙。对了,我家也养了金毛,你要不要看?”
杜妙华本来还在嘀咕那个小帅哥怎么走得那么匆忙都不打个招呼,但她立刻被叶夭后半句给吸引了注意力,整个脸庞都亮了起来:“姐姐家里也养了金毛了吗?”
“对。”叶夭点点头,神色自然,“你等会儿,我去叫它过来。”
她走到后院,发现果然有一只大金毛已经蹲在那里等她——为了怕吓到杜妙华,杜望不得不把自己的原身给缩小了一点,但看上去依然比常见的成年金毛寻回犬要更大一点,但好歹已经处在了正常范围内。
看到叶夭过去,它有点讨好的舔了舔她的手。
叶夭揉揉他的头,带着它走到前院。
杜妙华认为叶夭是一位非常有着魅力的大美女,如果在人群中绝对是第一眼就被注意到的对象。但在此刻,看到她牵着一只大金毛从后院走过来,她却丝毫注意不到叶夭,而是把所有的心神都放在了她脚边的那只大狗狗身上。
它绝对是自己见过的最漂亮的金毛犬!
飘逸的泛着光泽的金色毛发,像是被太阳吻过的绸缎一般顺滑,它还有着健壮的四肢和高大的身体,但与此同时,它看上去乖顺又温和,任谁看了都会觉得它是能够让人信任的靠谱的陪伴者和同伴。
杜妙华双手捂住嘴巴,堵住自己想要发出的尖叫:“我可以和它玩一会儿吗?”
“当然。”叶夭微笑,指了指花园,朝她眨眨眼:“它也喜欢玩扔盘子。”
最后,杜妙华和杜望在花园玩了半天的扔盘子,一直玩到太阳逐渐的接近山尖,阳光的颜色从白金变为金红。叶夭就不明白,这个游戏到底有什么好玩的?
而对于杜望来说,今天所获知的一切,让他终于把自己遗失的那一块拼图给找到了,这让它感到踏实了很多——这就像和人类总是在无谓的思索自己从哪儿来,将往哪儿去一样。妖在开了灵智之后,对于这样的哲学问题也有着自己的思索——而且对于自己并不是被遗弃的这一点,他很是高兴。
杜妙华走的时候还依依不舍,叶夭带着杜望(金毛形式)送她到门口。
“多谢姐姐。”杜妙华有点遗憾没有看到那位金发小帅哥,只能让叶夭代为传达:“也替我多谢他。”她蹲下来摸摸金毛的脑袋:“我要走啦,下次再来和你玩哦。”
叶夭问她:“现在还会打算搬到随城来吗?”
杜妙华漾起笑容:“现在还不一定。如果到时候来了,一定会再来打扰姐姐的。”
在昨天的时候她曾经对随城充满了迁怒,觉得自己这辈子都会再来这座城市,但经过今天后,不仅被骗的愤怒和失恋的伤心都被奇迹般的安抚了,还忽然觉得随城的确是一座值得留恋的城市。
有那么好吃的夜宵摊,还有和杜汪汪那么相像的大金毛。
或许,她会认真考虑的。
看着杜妙华蹦蹦跳跳挥着手离开的身影,叶夭对杜望说:“没关系,以后你也可以去看她。”
杜妙华离开随城后,十一的长假也宣告结束。叶夭赶紧宣布夜宵摊需要歇业几天休息一下,这大长假的人流量实在是太可怕了。
在家躺着的时候,一阵幽香传来,她这才发现花园角落里的那株老桂花树,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挂满了一簇簇的小花朵,看似低调但实则高调的在宣告着自己的存在感。 ↑返回顶部↑
“原来是这样。”杜望喃喃自语。
他在化为人形,拥有了智慧,并且熟悉了人类社会的运转规则之后,就一直在想,为什么一只大多出现在城市中的金毛会昏迷在深山老林中?按照当时捡到他的联络官说,那个地方离人烟聚集地还很远。
叶夭轻轻哼了一声,这老太婆还挺能跑的,倒是杜小望因祸得福。不过她听杜妙华的语气,对她奶奶也是淡淡的,不是没有怨气。
“我当时哭了好久,和爸妈一起逼着奶奶说出了地点,然后去找了很久,可是都没有找到。从那儿以后,我就再也不敢养宠物了。”杜妙华看向花园,语气中终于又出现了了一点欢欣:“我小时候,楼下就是一个公园,我最爱的事情就是带着汪汪去那边的草地上面玩扔盘子。”
叶夭噗嗤一笑,杜望现在还爱玩这个。
“对不起,我好像说得有些多。”杜妙华收回眼光,有点不好意思的说。可能是因为叶夭和杜望帮助了她,所以连这种家里的事她都愿意和他们说。她看了看四周:“咦,他人呢?”
叶夭感觉到后院传来一阵灵力波动,她不动声色的道:“他刚走了,下午有很多事情要忙。对了,我家也养了金毛,你要不要看?”
杜妙华本来还在嘀咕那个小帅哥怎么走得那么匆忙都不打个招呼,但她立刻被叶夭后半句给吸引了注意力,整个脸庞都亮了起来:“姐姐家里也养了金毛了吗?”
“对。”叶夭点点头,神色自然,“你等会儿,我去叫它过来。”
她走到后院,发现果然有一只大金毛已经蹲在那里等她——为了怕吓到杜妙华,杜望不得不把自己的原身给缩小了一点,但看上去依然比常见的成年金毛寻回犬要更大一点,但好歹已经处在了正常范围内。
看到叶夭过去,它有点讨好的舔了舔她的手。
叶夭揉揉他的头,带着它走到前院。
杜妙华认为叶夭是一位非常有着魅力的大美女,如果在人群中绝对是第一眼就被注意到的对象。但在此刻,看到她牵着一只大金毛从后院走过来,她却丝毫注意不到叶夭,而是把所有的心神都放在了她脚边的那只大狗狗身上。
它绝对是自己见过的最漂亮的金毛犬!
飘逸的泛着光泽的金色毛发,像是被太阳吻过的绸缎一般顺滑,它还有着健壮的四肢和高大的身体,但与此同时,它看上去乖顺又温和,任谁看了都会觉得它是能够让人信任的靠谱的陪伴者和同伴。
杜妙华双手捂住嘴巴,堵住自己想要发出的尖叫:“我可以和它玩一会儿吗?”
“当然。”叶夭微笑,指了指花园,朝她眨眨眼:“它也喜欢玩扔盘子。”
最后,杜妙华和杜望在花园玩了半天的扔盘子,一直玩到太阳逐渐的接近山尖,阳光的颜色从白金变为金红。叶夭就不明白,这个游戏到底有什么好玩的?
而对于杜望来说,今天所获知的一切,让他终于把自己遗失的那一块拼图给找到了,这让它感到踏实了很多——这就像和人类总是在无谓的思索自己从哪儿来,将往哪儿去一样。妖在开了灵智之后,对于这样的哲学问题也有着自己的思索——而且对于自己并不是被遗弃的这一点,他很是高兴。
杜妙华走的时候还依依不舍,叶夭带着杜望(金毛形式)送她到门口。
“多谢姐姐。”杜妙华有点遗憾没有看到那位金发小帅哥,只能让叶夭代为传达:“也替我多谢他。”她蹲下来摸摸金毛的脑袋:“我要走啦,下次再来和你玩哦。”
叶夭问她:“现在还会打算搬到随城来吗?”
杜妙华漾起笑容:“现在还不一定。如果到时候来了,一定会再来打扰姐姐的。”
在昨天的时候她曾经对随城充满了迁怒,觉得自己这辈子都会再来这座城市,但经过今天后,不仅被骗的愤怒和失恋的伤心都被奇迹般的安抚了,还忽然觉得随城的确是一座值得留恋的城市。
有那么好吃的夜宵摊,还有和杜汪汪那么相像的大金毛。
或许,她会认真考虑的。
看着杜妙华蹦蹦跳跳挥着手离开的身影,叶夭对杜望说:“没关系,以后你也可以去看她。”
杜妙华离开随城后,十一的长假也宣告结束。叶夭赶紧宣布夜宵摊需要歇业几天休息一下,这大长假的人流量实在是太可怕了。
在家躺着的时候,一阵幽香传来,她这才发现花园角落里的那株老桂花树,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挂满了一簇簇的小花朵,看似低调但实则高调的在宣告着自己的存在感。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