溺玫瑰 第112节(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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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埕解释:“她怕你饿肚子,出去买些清淡的粥。”
  这时,西装外套的手机震动了下,沈埕抽出手机,让沈夕看清消息内容,上面显示——
  a妻:【夕夕是我的宝贝女儿,吃的什么必须我亲自来买。】
  a妻:【我马上回来,就快到了。】
  沈夕眯了眯眼睛,笑得有点得意,“妈妈知道我想吃什么粥。”
  话锋一转,她的语气又带了点小控诉:“不像爸爸,平时工作太忙都没时间陪我。”
  语出成真,男人手机电话铃声响了,沈埕低头看联系人信息,是他的助理,十有八/九是工作方面的事情。
  沈埕刚想说什么,沈夕先一步替他回答:“我没事的爸爸,你去接电话吧。”
  长这么大,沈夕非常懂事,不仅比别人家的孩子更机灵,也很会察言观色。
  简而言之,智商情商都不输。
  她是这个家里拥有母爱父爱的小公主,是掌上明珠。因此,性格上活泼开朗,又有西方人开放自由的思想,同龄的小朋友们非常愿意和她玩耍。
  沈埕点头,“那爸爸出去了,五分钟。”
  沈夕表示没问题,“okok。”
  可男人怎么也没想到,打完电话,正想赶回病房,转眼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
  集团老总习惯高高在上,开口没有说“打扰一下”的前缀,而是直接叫了他认为笃定的名字——
  “沈厌。”
  世界很大,世界又很小。
  在京城,这是他们父子俩第二次遇见。第一次在杨艺琴行,只不过,沈厌装不认识他,甚至没有多分给他一个眼神,完全把他当成陌生人。
  多年不见,眼前的少年不再青涩稚嫩,完全变了模样。
  沈埕上前走了几步,他知道他们之间好像没什么话可以说,能引起共同话题的,只有沈厌的母亲——苏若沁。
  当男人直截了当谈起苏若沁的时候,沈厌果然打断了他,嗓音生冷,好似染了雾。
  其实,沈厌不想和沈埕多说一句话,可后者好像不给他机会,用叱咤资本市场对宿敌步步紧逼的一贯套路,尽管对亲生骨肉也丝毫不客气,“行,我没资格。那你说说你来京城干什么?为什么不待在云夏?”
  沈埕低眼,手指拨动腕处不菲的银表,不经意哂笑:“还是说,你知道我在这儿,一个人撑不下去到京城投奔我?”
  现在的男人和刚才在病房安慰沈夕的他判若两人,明明都是自己的孩子,态度却如此天差地别。
  投奔?
  沈厌扯了扯唇角,凛沉的戾气显现,言简意赅:“少做梦。”
  他们不像普通父子那般和睦,更像敌忾的仇人。
  三个问题,沈厌只回答了最后一个。
  而第一个为什么来京城的问题,以及第二个为什么不待在云夏的问题,都是因为温书梨。
  沈厌想让温书梨站于金字塔顶端闪闪发光,清溪省的资源固然好,可远远不敌京城。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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