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9节(3 / 4)
更多的人目光却被这桌菜肴所吸引。
祝秀才适才经历了半天试炼,已经饿了,毫不犹豫先招呼伙计分割花炊鹌子。
这花炊鹌子是将鹌鹑腹内塞入茉莉干花外皮涂上蜜汁后在火上慢慢炙烤而成。
整道鹌子经过炙烤后外皮焦黄,诱人的琥珀色蜜汁无不吸引着人的注意力。
伙计用贝壳小刀划卡鹌鹑腹,里头雪白微褐黄的茉莉花立刻撒了出来。
蓊郁的茉莉花香丝丝绕绕,飘满大厅。
“雅致!”立刻有人举起大拇指。
祝秀才自己忍不住夹了一块送进口中。
炙烤过的鹌鹑外皮又紧又脆,有的地方的肉质已经被炙烤得薄薄一片翘起来,吃起来满口焦香。
而外皮下面的鹌鹑肉又是另外一种风味,被鹌鹑脆皮锁住的肉块里头汁水四溢,肉质细嫩,鹌子本身的鲜美被最大程度保留了下来。
更绝的是里头的每一根纤维肉丝都透着浓郁的茉莉花香气,直入唇齿之间。
文人本就喜欢这个调调,当即一个个边吃便赞:“美味!雅!”
还有人发自内心感慨:“原本想着这家店全是噱头,可没想到菜式是真的美味!”
这却是众人肺腑之言,其实这家酒楼即使食物上平平就已经足够吸引人,谁知道居然锦上添花,食物有这般美味。
立刻有秀才说:“就算下一道菜不好吃也无妨,有这一道菜就足以做镇店之宝!”
只不过他很快就打脸了,因为接下来的菜式,一道比一道美味。
虾肉包子,新鲜河虾仁一半剁碎一半原样,加猪肉、笋丁一起爆炒后包入包子,吃起来满口油香,虾肉颗粒感十足,鲜美弹牙,还带着一丝丝猪肉的香气,着实美妙。
祝秀才又夹起一块香煎蛤蜊肉,这蛤蜊被剥去了外壳,只留蛤蜊肉本身,而后裹上蛋液面粉油炸,一个个金黄酥脆躺在盘子里,看着就讨喜。
吃起来也好吃,金黄面衣酥脆可口,咔嚓咬开后里头的蛤蜊肉带着一点点海洋特有的气息,吃起来一点都不觉得腥,反而有十分的鲜美一直萦绕在舌尖。
麻辣血脏就更绝了,祝秀才本是西南人吃得就重口,这血块、猪肚、黄喉等物居然汇集一锅,红油汪汪,光是瞧着就已经让人垂涎三尺。
祝秀才旁边的李秀才摇摇头:“我可不吃这个,子曰,肉不正不食。”
祝秀才不管他,先自己夹一块进嘴巴,含含糊糊道:“那可正好,就没人与我抢了。”
黄喉脆生生、猪肚复有嚼劲、血块滑溜溜,几乎是种种不同的口感一起汇到了嘴里,更绝的是各个都在红油盘里浸泡了许久,此时舌尖又麻又辣,嘴巴一时之间感受到了种种口感种种味道,简直叫人分外满足。
“唔——”祝秀才满意地直叹气。
他又夹起一块放进米饭碗里,一起送进嘴。
这家酒楼的米饭也格外好吃,颗颗分明,粒粒饱满,适才看着就晶莹剔透,如今吃起来满嘴米香,配上这麻辣咸香的麻辣血脏,几乎叫人欲罢不能。
“真的这般好吃吗?”李秀才看祝秀才不吃旁的菜了,一个劲夹这麻辣血脏,自己也起了好奇心,他忍不住夹旁边的莴苣配菜,“我尝尝。”
莴苣被片得薄如蝉翼,嫩绿色仙气十足,经过在红油里的长时间浸泡后也变得有一丝淡淡的红晕,吃进嘴里,又麻又辣不说,还有一丝淡淡的卤香,配上莴笋片脆生生的口感,这感觉!
李秀才眼睛一亮,忍不住又夹起一片莴笋片。
吃了两片犹觉不过瘾,索性夹起一块猪肚送进嘴里。 ↑返回顶部↑
祝秀才适才经历了半天试炼,已经饿了,毫不犹豫先招呼伙计分割花炊鹌子。
这花炊鹌子是将鹌鹑腹内塞入茉莉干花外皮涂上蜜汁后在火上慢慢炙烤而成。
整道鹌子经过炙烤后外皮焦黄,诱人的琥珀色蜜汁无不吸引着人的注意力。
伙计用贝壳小刀划卡鹌鹑腹,里头雪白微褐黄的茉莉花立刻撒了出来。
蓊郁的茉莉花香丝丝绕绕,飘满大厅。
“雅致!”立刻有人举起大拇指。
祝秀才自己忍不住夹了一块送进口中。
炙烤过的鹌鹑外皮又紧又脆,有的地方的肉质已经被炙烤得薄薄一片翘起来,吃起来满口焦香。
而外皮下面的鹌鹑肉又是另外一种风味,被鹌鹑脆皮锁住的肉块里头汁水四溢,肉质细嫩,鹌子本身的鲜美被最大程度保留了下来。
更绝的是里头的每一根纤维肉丝都透着浓郁的茉莉花香气,直入唇齿之间。
文人本就喜欢这个调调,当即一个个边吃便赞:“美味!雅!”
还有人发自内心感慨:“原本想着这家店全是噱头,可没想到菜式是真的美味!”
这却是众人肺腑之言,其实这家酒楼即使食物上平平就已经足够吸引人,谁知道居然锦上添花,食物有这般美味。
立刻有秀才说:“就算下一道菜不好吃也无妨,有这一道菜就足以做镇店之宝!”
只不过他很快就打脸了,因为接下来的菜式,一道比一道美味。
虾肉包子,新鲜河虾仁一半剁碎一半原样,加猪肉、笋丁一起爆炒后包入包子,吃起来满口油香,虾肉颗粒感十足,鲜美弹牙,还带着一丝丝猪肉的香气,着实美妙。
祝秀才又夹起一块香煎蛤蜊肉,这蛤蜊被剥去了外壳,只留蛤蜊肉本身,而后裹上蛋液面粉油炸,一个个金黄酥脆躺在盘子里,看着就讨喜。
吃起来也好吃,金黄面衣酥脆可口,咔嚓咬开后里头的蛤蜊肉带着一点点海洋特有的气息,吃起来一点都不觉得腥,反而有十分的鲜美一直萦绕在舌尖。
麻辣血脏就更绝了,祝秀才本是西南人吃得就重口,这血块、猪肚、黄喉等物居然汇集一锅,红油汪汪,光是瞧着就已经让人垂涎三尺。
祝秀才旁边的李秀才摇摇头:“我可不吃这个,子曰,肉不正不食。”
祝秀才不管他,先自己夹一块进嘴巴,含含糊糊道:“那可正好,就没人与我抢了。”
黄喉脆生生、猪肚复有嚼劲、血块滑溜溜,几乎是种种不同的口感一起汇到了嘴里,更绝的是各个都在红油盘里浸泡了许久,此时舌尖又麻又辣,嘴巴一时之间感受到了种种口感种种味道,简直叫人分外满足。
“唔——”祝秀才满意地直叹气。
他又夹起一块放进米饭碗里,一起送进嘴。
这家酒楼的米饭也格外好吃,颗颗分明,粒粒饱满,适才看着就晶莹剔透,如今吃起来满嘴米香,配上这麻辣咸香的麻辣血脏,几乎叫人欲罢不能。
“真的这般好吃吗?”李秀才看祝秀才不吃旁的菜了,一个劲夹这麻辣血脏,自己也起了好奇心,他忍不住夹旁边的莴苣配菜,“我尝尝。”
莴苣被片得薄如蝉翼,嫩绿色仙气十足,经过在红油里的长时间浸泡后也变得有一丝淡淡的红晕,吃进嘴里,又麻又辣不说,还有一丝淡淡的卤香,配上莴笋片脆生生的口感,这感觉!
李秀才眼睛一亮,忍不住又夹起一片莴笋片。
吃了两片犹觉不过瘾,索性夹起一块猪肚送进嘴里。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