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3节(3 / 4)
“别闹。”凌清宵随手写了几张灵符,用金光封印住,一一发往外界。洛晗本来不想理他,见他有条不紊的样子,没忍住问了一句:“你在做什么?”
“通知前线退兵。”凌清宵说,“前线一直战备着容易出差错,不妨暂时退回营地,等本尊从冥界回来后,再做打算。”
洛晗眼神动了动,说:“其实,我可以自己去……”
四个月后鬼门才开,洛晗是个闲人,等一等无妨,但是凌清宵没必要跟着浪费时间。然而洛晗才开口,凌清宵就止住她的话,说:“无妨,也不是什么要紧事,等一等没有关系。反而你一个人去冥界太危险了,不能侥幸。”
洛晗见状不再多说。她想到天宫和前线的人,略有些愧疚。
她好像把他们的天帝陛下拐走了,真是罪过。
凌清宵除了最开始发了几条消息后,之后一路都很平静,陪着洛晗游山玩水,看起来宛如一个清贵仙人。但洛晗知道根本不是,他每天都要收发大量的信件,只不过他把这些事情都安排到她看不到的地方去了。
洛晗觉得自己更加罪过了。
度朔山在人间,因为山清水秀,交际频繁,渐渐发展成一处繁华的城池。人间和仙界大不相同,这里生活的都是凡人,生老病死、帝王将相才是常态,仙人、妖魔、鬼怪等,只存在于传奇故事之中。
洛晗也换了人间打扮,好奇地在凡人城市中游玩。凌清宵装扮成一个世家公子,雅人深致,卓然不群,慢慢随着洛晗逛街。他身后跟着十来个亲卫兵,他们打扮成人间侍卫模样,倒也不算突兀。
在天宫个个都是万里挑一的亲卫兵默默看着陛下缀在一个女子身后,游山玩水,悠闲度日。亲卫兵低声询问同伴:“我们在做什么?”
“不知道。”
顿了一会,他压低了声音,又问:“陛下在做什么?”
同伴头摇得更加沉痛:“不知道。”
在今日之前,他们一直觉得陛下是千古难得一见的明君。理智而强大,自律而勤勉,广开言路,文武兼备,简直是完人。然而现在他们意识到话不能说太早,老房子着火,最为致命。越是看起来英明的人,昏聩起来可能越没边。
洛晗看到话本摊,眼睛都亮了。她上次去无忧城,最遗憾的事情就是没有补齐这几千年来新出的图册。有凌清宵杵着,她实在找不到机会偷偷补仓。
如今到了人界,她终于可以尽情地挑话本了。仙界什么都好,唯独在娱乐创作上,太死板了。
凌清宵跟到洛晗身后,借着身高优势一低头,就看到她手里拿着《美艳狐狸俏书生》、《山鬼艳闻录》、《十王夺爱》等诸如此类的话本,眼角不受控地抽了抽。
凌清宵告诉自己他已脱离人群四千载,可能不太懂现在年轻人的爱好,兴许,如今仙界年轻人中就流行这些。他沉默良久,终于勉强说服了自己。
洛晗挑书的手都不够用了,她随意递给凌清宵几本,说:“你帮我拿着。”
凌清宵低头,看到最上方一本正是《十王夺爱》,封面上还写着一些极其浮夸的标语。
背后的精英亲卫兵们沉默了,他们瞪大眼睛,看到高贵不染凡尘的天帝陛下接过那几本书,还翻开看了看。
……完了,他们瞎了。
摊主看到面前这两个人,呼吸都要背过去了。这位姑娘漂亮的不似真人,后面那位公子更了不得,举手投足间,都带着种他说不出的尊贵。这样两个人站在一起,美好的宛如画卷,仅凭这两眼,摊主都觉得自己能多活三年。
摊主语带讨好,说:“公子和姑娘也喜欢话折子?这是最近卖得最好的话本,若是姑娘喜欢,这几本当做搭头,送给姑娘。”
洛晗连忙推辞:“这怎么能行……”
他们并不缺钱,而摊主做的却是小本生意。摊主见洛晗不好意思要,热情地把书放到洛晗手边,说:“姑娘不用过意不去,老夫这一辈子儿女缘薄,女儿老伴都走得早,膝下唯有一个外孙女。老夫平生没有其他愿望,就喜欢看年轻夫妻和和美美的。这些东西不值几个钱,对两位来说不算什么,两位日后白头偕老,举案齐眉,就是最好的回礼了。”
年轻夫妻?凌清宵微微抬眉,头一次觉得这几个字眼如此顺耳。洛晗立刻解释:“并不是夫妻,您误会了。”
凌清宵低头瞥了她一眼,似有不悦。摊主在对面看到,一时拿不准到底该信谁的。
凌清宵将手里的书收拾整齐,微微一抬,后面的侍卫便上前,恭敬接过。凌清宵按住洛晗的肩膀,正好截住洛晗的话:“好了,摊主一片好心,收下便是了。” ↑返回顶部↑
“通知前线退兵。”凌清宵说,“前线一直战备着容易出差错,不妨暂时退回营地,等本尊从冥界回来后,再做打算。”
洛晗眼神动了动,说:“其实,我可以自己去……”
四个月后鬼门才开,洛晗是个闲人,等一等无妨,但是凌清宵没必要跟着浪费时间。然而洛晗才开口,凌清宵就止住她的话,说:“无妨,也不是什么要紧事,等一等没有关系。反而你一个人去冥界太危险了,不能侥幸。”
洛晗见状不再多说。她想到天宫和前线的人,略有些愧疚。
她好像把他们的天帝陛下拐走了,真是罪过。
凌清宵除了最开始发了几条消息后,之后一路都很平静,陪着洛晗游山玩水,看起来宛如一个清贵仙人。但洛晗知道根本不是,他每天都要收发大量的信件,只不过他把这些事情都安排到她看不到的地方去了。
洛晗觉得自己更加罪过了。
度朔山在人间,因为山清水秀,交际频繁,渐渐发展成一处繁华的城池。人间和仙界大不相同,这里生活的都是凡人,生老病死、帝王将相才是常态,仙人、妖魔、鬼怪等,只存在于传奇故事之中。
洛晗也换了人间打扮,好奇地在凡人城市中游玩。凌清宵装扮成一个世家公子,雅人深致,卓然不群,慢慢随着洛晗逛街。他身后跟着十来个亲卫兵,他们打扮成人间侍卫模样,倒也不算突兀。
在天宫个个都是万里挑一的亲卫兵默默看着陛下缀在一个女子身后,游山玩水,悠闲度日。亲卫兵低声询问同伴:“我们在做什么?”
“不知道。”
顿了一会,他压低了声音,又问:“陛下在做什么?”
同伴头摇得更加沉痛:“不知道。”
在今日之前,他们一直觉得陛下是千古难得一见的明君。理智而强大,自律而勤勉,广开言路,文武兼备,简直是完人。然而现在他们意识到话不能说太早,老房子着火,最为致命。越是看起来英明的人,昏聩起来可能越没边。
洛晗看到话本摊,眼睛都亮了。她上次去无忧城,最遗憾的事情就是没有补齐这几千年来新出的图册。有凌清宵杵着,她实在找不到机会偷偷补仓。
如今到了人界,她终于可以尽情地挑话本了。仙界什么都好,唯独在娱乐创作上,太死板了。
凌清宵跟到洛晗身后,借着身高优势一低头,就看到她手里拿着《美艳狐狸俏书生》、《山鬼艳闻录》、《十王夺爱》等诸如此类的话本,眼角不受控地抽了抽。
凌清宵告诉自己他已脱离人群四千载,可能不太懂现在年轻人的爱好,兴许,如今仙界年轻人中就流行这些。他沉默良久,终于勉强说服了自己。
洛晗挑书的手都不够用了,她随意递给凌清宵几本,说:“你帮我拿着。”
凌清宵低头,看到最上方一本正是《十王夺爱》,封面上还写着一些极其浮夸的标语。
背后的精英亲卫兵们沉默了,他们瞪大眼睛,看到高贵不染凡尘的天帝陛下接过那几本书,还翻开看了看。
……完了,他们瞎了。
摊主看到面前这两个人,呼吸都要背过去了。这位姑娘漂亮的不似真人,后面那位公子更了不得,举手投足间,都带着种他说不出的尊贵。这样两个人站在一起,美好的宛如画卷,仅凭这两眼,摊主都觉得自己能多活三年。
摊主语带讨好,说:“公子和姑娘也喜欢话折子?这是最近卖得最好的话本,若是姑娘喜欢,这几本当做搭头,送给姑娘。”
洛晗连忙推辞:“这怎么能行……”
他们并不缺钱,而摊主做的却是小本生意。摊主见洛晗不好意思要,热情地把书放到洛晗手边,说:“姑娘不用过意不去,老夫这一辈子儿女缘薄,女儿老伴都走得早,膝下唯有一个外孙女。老夫平生没有其他愿望,就喜欢看年轻夫妻和和美美的。这些东西不值几个钱,对两位来说不算什么,两位日后白头偕老,举案齐眉,就是最好的回礼了。”
年轻夫妻?凌清宵微微抬眉,头一次觉得这几个字眼如此顺耳。洛晗立刻解释:“并不是夫妻,您误会了。”
凌清宵低头瞥了她一眼,似有不悦。摊主在对面看到,一时拿不准到底该信谁的。
凌清宵将手里的书收拾整齐,微微一抬,后面的侍卫便上前,恭敬接过。凌清宵按住洛晗的肩膀,正好截住洛晗的话:“好了,摊主一片好心,收下便是了。”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