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一十章:岁寒三友(1 / 1)
飞鹰坛和三友集团之间的恩怨非止一朝一夕了?张晓楠的话更是让我感到奇怪。三友集团一直是一家很低调的集团公司。其董事长更是乐善好施,与人为善,常常以岁寒三友自居。此次竞标,更是将三友集团的大权交给了新加坡籍华人马克,而他却乐得做了一个闲人。
这其中究竟有什么原因,我却不得而知。张晓楠要跟我说的,便是他们之间微妙的关系。所谓的岁寒三友,其实真有其人。
老大便是三友集团的董事长李景兴,老二是亿达实业董事长于超,也就是浪荡公子于子龙的父亲。老三则是飞鹰坛坛主张飞鹰。他们三人虽然道不相同,却从走到一起,效仿桃园三结义,也着实令人感到惊讶了。
其实仔细想来,也并不让人惊讶。飞鹰坛当年以黑社会为主,而亿达实业和三友集团均属于正正经经的集团公司。但是二十多年前的蓉城,更是混乱不堪,亿达实业和三友集团和飞鹰坛交好,不过是寻找一个靠山而已。
蓉城大小帮派众多,有了飞鹰坛做后盾,便再无人与亿达实业及三友集团为敌了。这三人一直是一衣带水,唇齿相依。只是近两年来,政府对黑社会集团的打击力度开始加大,让飞鹰坛开始感到举步维艰了。于是张飞鹰转变转型,将飞鹰坛名下的产业合在了一起,成立了一个飞鹰集团。
张飞鹰没有别的用意,也想效仿我治理铁血会一样。逐渐将黑社会慢慢的洗白,成为一家被世人承认,甚至敬仰的集团公司。其实他的想法非常好,但是飞鹰坛之前毕竟做了很多违法的买卖,甚至也做了很多让人不齿的坏事。
刚刚成立飞鹰集团之时,并不为世人所接受。很长时间,飞鹰集团过着苟延残喘的日子,靠着之前的积蓄生活。再后来,张飞鹰无意中救了被朱焕天手下追赶的顾子墨。
顾子墨靠着他的电脑知识,获取了一家家集团的内部隐秘资料。张飞鹰便是靠着顾子墨盗取的各家集团的资料,让飞鹰集团慢慢有了转机。
于是,他开始进军建筑行业了。张飞鹰认为建筑行业是一块大蛋糕,有着无比丰厚的隐形利润。这其间,他想向李景兴寻求技术和经济上的支持。李景兴满口答应,待竞标开始会全力支持飞鹰集团。
所以在竞标会上,亿达实业和三友集团一开始都比价低调。当初的岁寒三友,仍然是那么的牢不可破。张飞鹰却没有想到,三友集团李景兴请来了新加坡籍华人马克任副董事长,而他自己却结果染病前往国外疗养去了。
至于三友集团和飞鹰集团的合作,让张飞鹰和马克具体协商。马克是一个十足的商人,甚至有些迂腐。在来蓉城之前,便已经将蓉城的一些企业的老底翻了一个遍。他认为飞鹰集团原是黑社会集团,与之合作不但得不到好处,甚至会因此受到牵连。
于是李景兴一出国,马克便大刀阔斧的搞起了改革,当初三友集团和飞鹰集团的合作项目也慢慢的砍去了。更令张飞鹰气氛的是,三友集团和亿达实业却走得很近,完全将飞鹰集团孤立了起来。
张飞鹰打电话跟李景兴谈论这些事情,李景兴则将责任完全推给了马克。李景兴说马克为三友集团注入了大量资金,现在三友集团的法人代表是马克。而他自己也只一个挂名的董事长而已,并没有什么实权。
张飞鹰岂能不知道这是李景兴和马克唱的双簧,张飞鹰强忍着怒火,并没有发作。在第二轮竞标中,三友集团脱颖而出,更是出尽了风头。而飞鹰集团却几乎是惨败出局,尽管张飞鹰想挟持艾丽的父母来挽回败局。但终究没能达到他预期的效果,艾丽的父母仍然被我巧计救走。
气急败坏的张飞鹰将所有的仇恨都记在了马克的头上,并且开始对马克实施报复。马克在张飞鹰不但的骚扰下,甚至一度灰心丧气。马克并不知道是张飞鹰在其中使坏,毕竟张飞鹰和李景兴还是拜把子兄弟。
马克以君子之交淡如水的理念来为人处世,只是他高估了张飞鹰。张飞鹰虽然不是小人,但绝对不足以称为君子。马克自以为并没有得罪张飞鹰,殊不知自己迫不及待的跟飞鹰集团划清界线已然深深的伤害到了飞鹰集团的利益。
张飞鹰曾派人对马克进行了拦截,无奈马克也有一身功夫。他派去找马克晦气的手下非但没有将马克怎么样,反而被马克揍了个鼻青脸肿回来。
无奈之下,张飞鹰想到了周璐。周璐虽然是女儿之身,但她的功夫绝对在马克之上。但是马克在受到几次骚扰之后,便处处留心,张飞鹰一时也难以下手。于是只得派了数名小弟,时刻监视着马克的一举一动。
无意中他们得知了马克的妻子也在蓉城,张飞鹰便想从马克的妻子那里入手,逼马克就范,再次跟飞鹰集团合作。张飞鹰的手下,也见到我和马克见面,一起去酒馆喝酒。但是并不知道我和艾丽一起坐车去了马克的家里。
他们哪里知道,我和艾丽化妆成了马克夫妇的样子开车出门,造成要匆匆出逃的假象。于是便派了两辆越野车一直紧追不舍,最后将我和艾丽追到了江边。
张飞鹰倒底还是做贼心虚,不想让马克太早的知道是他在背后指使。于是让他的手下都将脸蒙上,扮成了一个个蒙面大盗。
而我更不想让他们知道这个马克是我假装的,所以我也一直打扮成了马克的样子。戴着假发和口罩。
那一场恶斗可谓是惊险无比,周璐险些丧命于我的钢管之下。而我最终因为临时收招,导致来不及防备他人的偷袭,也身受重伤。
这便是整件事情的经过,真正的原因还是飞鹰集团和三友集团心生罅隙,却不正面沟通,才导致了这场误会。
只是张晓楠跟我说这件事情时,仍然偏袒于张飞鹰。整件事情孰是孰非,又有谁能给出一个完美的答案? ↑返回顶部↑
这其中究竟有什么原因,我却不得而知。张晓楠要跟我说的,便是他们之间微妙的关系。所谓的岁寒三友,其实真有其人。
老大便是三友集团的董事长李景兴,老二是亿达实业董事长于超,也就是浪荡公子于子龙的父亲。老三则是飞鹰坛坛主张飞鹰。他们三人虽然道不相同,却从走到一起,效仿桃园三结义,也着实令人感到惊讶了。
其实仔细想来,也并不让人惊讶。飞鹰坛当年以黑社会为主,而亿达实业和三友集团均属于正正经经的集团公司。但是二十多年前的蓉城,更是混乱不堪,亿达实业和三友集团和飞鹰坛交好,不过是寻找一个靠山而已。
蓉城大小帮派众多,有了飞鹰坛做后盾,便再无人与亿达实业及三友集团为敌了。这三人一直是一衣带水,唇齿相依。只是近两年来,政府对黑社会集团的打击力度开始加大,让飞鹰坛开始感到举步维艰了。于是张飞鹰转变转型,将飞鹰坛名下的产业合在了一起,成立了一个飞鹰集团。
张飞鹰没有别的用意,也想效仿我治理铁血会一样。逐渐将黑社会慢慢的洗白,成为一家被世人承认,甚至敬仰的集团公司。其实他的想法非常好,但是飞鹰坛之前毕竟做了很多违法的买卖,甚至也做了很多让人不齿的坏事。
刚刚成立飞鹰集团之时,并不为世人所接受。很长时间,飞鹰集团过着苟延残喘的日子,靠着之前的积蓄生活。再后来,张飞鹰无意中救了被朱焕天手下追赶的顾子墨。
顾子墨靠着他的电脑知识,获取了一家家集团的内部隐秘资料。张飞鹰便是靠着顾子墨盗取的各家集团的资料,让飞鹰集团慢慢有了转机。
于是,他开始进军建筑行业了。张飞鹰认为建筑行业是一块大蛋糕,有着无比丰厚的隐形利润。这其间,他想向李景兴寻求技术和经济上的支持。李景兴满口答应,待竞标开始会全力支持飞鹰集团。
所以在竞标会上,亿达实业和三友集团一开始都比价低调。当初的岁寒三友,仍然是那么的牢不可破。张飞鹰却没有想到,三友集团李景兴请来了新加坡籍华人马克任副董事长,而他自己却结果染病前往国外疗养去了。
至于三友集团和飞鹰集团的合作,让张飞鹰和马克具体协商。马克是一个十足的商人,甚至有些迂腐。在来蓉城之前,便已经将蓉城的一些企业的老底翻了一个遍。他认为飞鹰集团原是黑社会集团,与之合作不但得不到好处,甚至会因此受到牵连。
于是李景兴一出国,马克便大刀阔斧的搞起了改革,当初三友集团和飞鹰集团的合作项目也慢慢的砍去了。更令张飞鹰气氛的是,三友集团和亿达实业却走得很近,完全将飞鹰集团孤立了起来。
张飞鹰打电话跟李景兴谈论这些事情,李景兴则将责任完全推给了马克。李景兴说马克为三友集团注入了大量资金,现在三友集团的法人代表是马克。而他自己也只一个挂名的董事长而已,并没有什么实权。
张飞鹰岂能不知道这是李景兴和马克唱的双簧,张飞鹰强忍着怒火,并没有发作。在第二轮竞标中,三友集团脱颖而出,更是出尽了风头。而飞鹰集团却几乎是惨败出局,尽管张飞鹰想挟持艾丽的父母来挽回败局。但终究没能达到他预期的效果,艾丽的父母仍然被我巧计救走。
气急败坏的张飞鹰将所有的仇恨都记在了马克的头上,并且开始对马克实施报复。马克在张飞鹰不但的骚扰下,甚至一度灰心丧气。马克并不知道是张飞鹰在其中使坏,毕竟张飞鹰和李景兴还是拜把子兄弟。
马克以君子之交淡如水的理念来为人处世,只是他高估了张飞鹰。张飞鹰虽然不是小人,但绝对不足以称为君子。马克自以为并没有得罪张飞鹰,殊不知自己迫不及待的跟飞鹰集团划清界线已然深深的伤害到了飞鹰集团的利益。
张飞鹰曾派人对马克进行了拦截,无奈马克也有一身功夫。他派去找马克晦气的手下非但没有将马克怎么样,反而被马克揍了个鼻青脸肿回来。
无奈之下,张飞鹰想到了周璐。周璐虽然是女儿之身,但她的功夫绝对在马克之上。但是马克在受到几次骚扰之后,便处处留心,张飞鹰一时也难以下手。于是只得派了数名小弟,时刻监视着马克的一举一动。
无意中他们得知了马克的妻子也在蓉城,张飞鹰便想从马克的妻子那里入手,逼马克就范,再次跟飞鹰集团合作。张飞鹰的手下,也见到我和马克见面,一起去酒馆喝酒。但是并不知道我和艾丽一起坐车去了马克的家里。
他们哪里知道,我和艾丽化妆成了马克夫妇的样子开车出门,造成要匆匆出逃的假象。于是便派了两辆越野车一直紧追不舍,最后将我和艾丽追到了江边。
张飞鹰倒底还是做贼心虚,不想让马克太早的知道是他在背后指使。于是让他的手下都将脸蒙上,扮成了一个个蒙面大盗。
而我更不想让他们知道这个马克是我假装的,所以我也一直打扮成了马克的样子。戴着假发和口罩。
那一场恶斗可谓是惊险无比,周璐险些丧命于我的钢管之下。而我最终因为临时收招,导致来不及防备他人的偷袭,也身受重伤。
这便是整件事情的经过,真正的原因还是飞鹰集团和三友集团心生罅隙,却不正面沟通,才导致了这场误会。
只是张晓楠跟我说这件事情时,仍然偏袒于张飞鹰。整件事情孰是孰非,又有谁能给出一个完美的答案?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