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回(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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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叮叮叮叮...叮叮叮叮...
  捨不得睁眼、捨不得起身,手在旁边的桌子乱拍,终于让我拍到闹鐘的开关。
  嗯...应该还有时间,就让我再瞇一眼吧。
  就在这么想的同时,我的手机铃声响起。
  「喂?」我的口气里散发着满满的懒洋洋。
  「就知道你还在睡,快起床换衣服了。」
  「喔。」看样子我的行动和回答好像有衝突。
  「喂,别闹了,睡的机会还多的是呢,但好朋友的婚礼,一辈子只有一次,够不够义气就看你囉。」
  「那看样子我真是一个很没义气的人呢。」
  「喂!」电话那头传来抗议声。
  「好啦,放心吧,不管怎样,一定会到。」我敷衍地说着。
  「希望你准时。」
  嗯,在这之前,我也是一直想着一定要准时的,但俗话说的好,「计画总是赶不上变化。」
  好睏啊。
  等下一次睁眼看到的时间,令我差点吐血。
  糟了糟了,要来不及了啦!要是迟到,肯定小命不保。
  快速打理好装扮后,我变身为快跑选手衝下楼。
  幸好老天爷还是爱我的,在路边立刻拦到了计程车。
  沿路上我不断地催赶司机开快点,因为时间真的十分紧迫,我知道我这种人很讨厌。
  这么多年了,爱赖床的个性依然没变。
  最后,我赶上了。
  但新郎对我的表现非常不满意,因为再一分鐘婚礼就开始了。
  「所以我叫谁早点起床的?」
  「唉呀,都要结婚了,别那么爱计较嘛!」我厚脸皮的说。
  「不好意思,请新郎到外面准备喔。」工作人员的提醒救了我一命。
  「晚点再跟你算帐。」
  jackson再次检查自己的打扮后,跟着工作人员前往现场。
  我依然不敢相信,这臭小子,居然要结婚了。
  大四那年,jackson在咖啡馆遇到了他的命中注定,是个很善良的女孩,长相甜美又落落大方,所以我说吧,他值得更好的。
  他们刚开始交往的时候我就非常有信心了,只是我没想到,他们的进度那么快,交往了五年两人就决定要携手踏入红毯了。虽然五年听起来好像也够久了啦。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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