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偶遇(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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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校路上行人匆匆,钱贝贝坐在车内等付煜了一个钟,跟新炮友煲完电话粥还不见付煜出来,便打算组人吃鸡。
  哪儿成想人刚凑齐,付大爷的飒爽英姿就印在后视镜上。后边跟着好几个穿校服裙的女生,眼放绿光偷摸着拍照。
  哼!手机往副驾一扔,钱贝贝对着倒车镜调整了一下发型,专门绕到正对楼梯口的那侧,倚靠车门喊:“付煜!”
  实际上钱贝贝刚下车付煜就瞧见了,但他没想到这傻逼会喊他名字。无语望苍天。
  钱贝贝的好胜心在听到女孩子们的吸气声时得到了大大的满足。哪儿成想少女们下句话就打碎了他的美梦。“付煜是gay吗?!他俩好基哦!”“他也好帅啊!但我还是更喜欢付煜这种型!”
  切~没眼光。钱贝贝暗自腹诽。
  “文爽在天河街。去昌南吃饭前我得先送她回家。”
  “随你。”
  钱贝贝透过后视镜看见付煜在闭目养神,切了首轻音乐。洋洋自得:“艹!我这样的好哥们哪里去找!”
  到文爽说的地点时,钱贝贝没见着人,打了两叁个电话也没人接。耐心告罄,刚发动车子打算直接去昌南。就从后视镜瞧见文爽只穿着一件抹胸裙,狼狈不堪的从窄巷跑出来。后面貌似还跟了一女一男。
  这妮子真行。钱贝贝扭头正准备跟付大爷报备。就看见付煜不知什么时候醒了过来,正趴着车窗沿儿上盯着窗外。浓密睫毛覆了一层扇形阴影,绯色嘴唇一动一合:“你炮友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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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手持山药棍从超市出来,我觉得身穿黑色长款裹身袄、脚蹬登山靴的我此刻就是手持亮银盘龙棍的夜行侠。是俊美,孤傲,拯救世人于水火中的仙子。
  古风漫看多了就是这样。热血沸腾的英雄主义总是时不时的跑出来,幻想自己是见义勇为的大侠,去救一位妙龄女子,等着人家以身相许,来成就一段江湖佳话。
  可我也是真没想到,这个行侠仗义、一展身手的机会来的如此猝不及防。
  天河CBD是富人的消金窟,也是地痞无赖的偷窃天堂。曾经政府也出过大力整顿偷窃乱象。但总有骨子上刻着“好吃懒做”的混子,像春风吹又生的野草一样,为天河街的偷窃行业一批批的输送劳动力,上赶着“送人头”。
  虽是灯火璀璨熙熙攘攘的夜晚7点,但我走的这条算是背对繁华地标「朝天门」暗巷交错的小路。在这寒冷冬夜,只有零星几盏路灯坚守使命。
  即便是在这样惨淡昏沉的路灯下,面前被小混混们纠缠的女子佩戴的耳钻依旧熠熠生光,像个定位标一样引导着我去英雄救美。
  手里的山药棍随手一扔,还没脱下碍事的羽绒服,那被抢劫的女孩看见我连喊救命。生怕那几个混子注意不到。
  ......够衰
  将羽绒服朝向我奔来的3个痞子兜头扔去。趁最先跑来的痞子被衣服披头盖着看不见,我一记凌云踢飞踹在他肋骨上。后面两个同伙儿见我有些功夫,连地上的人也不管,反身以更快的速度去追大貂少女,打算速偷速决。
  那女孩儿的貂在和领头儿那人拉扯间已经被扒拉在地。地痞猥琐的伸手去够她的内衣扣。女孩不堪受辱,哭着朝巷子外跑去。可惜穿着细高跟跑不快,中间还崴了脚,又被抓住了。
  亮片抹胸裙将双乳紧紧束住,挣扎间只见波涛汹涌。
  估算了一下距离,暗巷里行人避恐不及的除了地痞流氓,怕是建筑垃圾最多。随手拿了块砖头朝手贱的混子掷去。
  “咚!”正中后脑勺。
  那混头儿一摸脑袋一手血,面色阴狠地朝地上“呸”了口唾沫,“把这女的给我扒了!”抄起屁股上挂的随身棍就朝我奔来。除了身后仍躺在地上呻吟的混子小弟,其余两个地痞还算清醒,犹豫着没向我靠近。
  瞧见这股狠劲儿,我也犹豫了。再过几天就是晚会,皮相可容不得一点闪失。
  保守起见,先发制人。混头儿见我不仅不躲反而还超他冲去,拿不定我要干什么,倒是没再往前。趁着他愣神这个空档,我将要越过他时猛地将他推倒在地,狠狠踹了一脚。
  “啊哈啊啊...啊哈哈啊...操你妈打死她”。啧啧,泪都出来了,一定很疼。
  拽起大波女拉着她往巷口奔去。带着这个累赘只能拼命往前跑。太近了,我仿佛能听到追在我俩身后小混子的喘息声。冥冥中我感觉他手快要拽着我辫子,于是猛一转身给他一拳打在地后又往巷口跑。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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