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养的狼狗成精了 第62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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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玥的眼中忽然一下子就有了光,他的意思,她听懂了。
  家宴吃得欢欢喜喜,次日晚上,一行四人的航班,飞往卫羽宸和陆淮的家乡。
  卫羽宸的演唱会进行场馆彩排,听说自家爱豆回老家开演唱会来了,场馆外每天都围聚了人山人海的粉丝,隔着玻璃观望着里面的排练。卫羽宸格外认真,亲自跟乐队商讨沟通,亲自给粉丝准备小礼物放在每个观众席上,连舞美设计的细节,都亲力亲为地用了心。
  他几乎每天都彩排到凌晨,有时候冯小岚就坐在观众席的角落,她还是不太适应正中央的vip席位,那太耀眼,灯光照不到的安静角落,最适合她。
  在这里,她可以安心地看他在舞台上唱着歌,昏黄的聚光灯下,他抱着吉他唱着情歌的样子,就像是某个秋高气爽的午后黄昏,有落叶沙沙作响,而他牵着她的手,在余晖的暖阳里,一同走过。
  有时候彩排累了,他也会带她出门转转,没有众星拱月的工作人员,不带成群结队的保镖,只戴一身帽子口罩的行头,就像是最普通的南城少年一般,牵着心爱的姑娘的手,从大街小巷走过。
  他家乡的美食,享誉全国。他时常会带她穿街走巷,找到一些隐蔽却别有洞天的小吃店,那都是从前陆淮带他来的。她原本以为他这身价好几个亿的大明星,成名后就不会再来这种路边摊了,可事实上她错了,他比她想象得更接地气。
  其中有一家街边烧烤,店面破旧,但食物美味,服务周到。他指着店铺的招牌跟她说,这家店的老板,是当年把他绑在桥头,害得他外婆落水身亡的人,他找了很久才找到,听说这人高中毕业就没再读书了,在老家开了这么一个烧烤店,生意还不错。
  她微微错愕间,他就牵着她的手,走进去了,找了个角落的位置坐下。
  “两位帅哥美女,来点什么?”
  下午不是饭点,店里的人不多,年轻的男老板殷勤地亲自递上菜单,卫羽宸点菜的时候,冯小岚就静静地打量这位老板,他应该还很年轻,她估算着大概比卫羽宸大个两三岁的样子,可如今这位年轻老板身上的气质,却早已退却了少年的活力,而透着为生活奔波的沧桑。
  在他店里,还有个二十岁左右的姑娘跟他一起忙碌着,看起来不像店员,像是女朋友之类的。
  卫羽宸点完了菜,年轻老板驾轻就熟地忙活去了,期间他摘下口罩,那年轻老板的神情却没有任何变化,没认出来他。
  菜上得很快,卫羽宸彩排了一天没吃东西,此刻一边埋头咬着烤菜卷,一边含混不清地道:
  “这家店我来过好几次,他也没认出我来,他刚开店的那段时间,我特别想把这店搞垮掉,后来觉得太麻烦,再后来渐渐地也就不想了。”
  “你慢点吃,我又不跟你抢。”冯小岚用纸巾给他擦着唇畔的干辣椒,她怎么处个小男友,跟养个孩子似的,吃饭都得照顾。
  她其实知道他不能慢下来,不是因为他饿,而是一旦停下来任思绪放空,他就会想起来,这家店的老板,是他仇人。
  “老板,你这烤香菇真不错,再来一份。”他忽然抬头。
  “来了老弟!”老板步履如风,很快亲自烤了一份,还送了几样小菜。
  卫羽宸吃得挺开心的,老板来来往往好几趟,给他和冯小岚端茶送水,都没能认出来他是谁。
  也难怪,一别多年,他早已成了万众瞩目的顶流明星,坐拥千万人的掌声与喝彩,而留在老地方的少年,也早已被生活磨平了棱角,真的不认识了。
  他藏了多年的仇恨与执念,也该放下了。
  一天之后,是他的演唱会,万人场馆座无虚席,无数粉丝空前激动,很多从他做练习生起,就一路并肩走来的粉丝,将他没能出道的遗憾总算是弥补上了,他终于有自己的演唱会了。
  那个晚上,冯小岚依旧坐在台下,她最喜欢的角落里,看着无数人举着闪亮的灯牌,听着无数人尖叫呼喊着他的名字,他终于站在了最大的舞台,唱着他最喜欢的歌。
  自此,她也终于可以如愿地守护他的梦想,而他守护她。
  在上台之前,他在后台准备的时候,就问她:“演唱会结束后,要给我什么奖励?”
  看着他像小孩子考了满分一样讨要奖品的目光,她笑了,说要好好想一想。
  她的确要好好想想,该奖励他点什么,送他礼物的话,他又什么都不缺,他比她有钱,比她有资源,想要的都能拥有,可偏偏喜欢她咖啡店里那些几十块钱的零星小摆设。
  谁知道这小狼崽子的脑回路是多么古怪清奇。
  为此她苦思冥想了好几天,直到他们一行人回京,也没思索出该送她男朋友个什么礼物。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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