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lood(16)(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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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玫瑰纹……”奥斯顿莫名觉得眼熟,似乎在哪里见过,犹豫着问:“难道你……”
  “我本名伊登·兰开斯特。”余浮笑着说。
  奥斯顿听过这个名字,那是在他刚参军的时候,军队里的前辈们偶尔聊天时会提起,但具体说的什么,因为年代太过久远,他已经记不清。
  “为什么给我这个?”奥斯顿不解。
  余浮眨眨眼,戏谑:“战神的好运,借你。”
  “战神?”奥斯顿好笑,似乎是不信,掀起眼皮子看他,嘴角上扬:“那么它能帮我打胜仗吗?”
  “不能。”
  “能让我刀枪不入?”
  “也不能。”
  奥斯顿觉得很有趣,“那它能做什么?”
  余浮笑眯了眸子,那模样怎么看都像是在胡言哄骗,凑到他耳边,声线性感暧昧:“或许在你危险的时候,握住它唤我的名字,万一我能听到呢。”
  看着他绝美的侧颜,奥斯顿的呼吸停滞了一瞬,心跳陡然加快。
  他看见了一座敞开的伊甸园,前途布满鲜花,色彩斑斓的毒蛇盘旋在树梢,用甜美的苹果蛊惑他,引诱他犯下无可救药的罪过。
  不,不能这样。
  奥斯顿后退一步,垂下眸子,语调淡漠:“多谢阁下的礼物,时间快到了,我得回军营准备,请早些回去吧。”
  余浮对他近乎逃避的行为并无不虞,只是意味深长地看他:“那就提前祝子爵大人凯旋而归。”
  人已走了许久,奥斯顿却仍站在窗前,将那条项链握得很紧。
  ……
  翌日清晨,庄严肃穆的出征仪式在国王和大主教的主持下圆满完成,到了军队出发的时间,几乎全城的百姓都出门相送,二十几万大军在城民的祝福下浩浩汤汤地出发,只是没人能想到,这仗一打就是三年。
  *
  三年后。
  奥斯顿坐在即将燃尽的篝火前,神情专注地看着掌心的项链,银色十字架和红玫瑰彼此依靠在一起,密不可分。
  明日就是最后的决战,结束后就可以回去了,他想。
  原本以为最多半年的战事,拖拖拉拉竟打了三年,这三年来他几乎不曾回过威特兰斯,顶多在战事的间隙路过一两次,匆匆而归又匆匆而返,细算起来,他已经很久没见过那人了。
  旁边有人往篝火里加了干柴,原本奄奄一息的火渐渐旺了起来,摇曳的火光映亮他半张英俊的脸,隐约瘦了许多,但棱角却更加利落鲜明,眉眼也愈发成熟稳重。
  他总算记起关于伊登·兰开斯特的传说,传言中的人惊才绝艳,少时参军,早早便成为一名顶尖骑士,立下战功无数,极年轻时便已被封为公爵,而关于这位年轻公爵的故事却这里匆匆收尾,从此再无后续,有说他死于黑死病,也有说他因叛乱而被秘密处死,说法万千,如今已过了几百年,事实究竟如此早已不可考。
  奥斯顿回想起那人的样子,总是难以将记忆里的人与传说中意气风发的年轻公爵重叠在一起,他眼里的伊登,高贵而自矜,俊美又危险,狡猾且善变,时常逼的人乱了分寸。
  他不知道他到底经历过什么才变成了如今的模样,只知道那人曾经的一言一行,一颦一笑,三年来一千多个日日夜夜里,在他的脑海中蚀印得深刻鲜明。
  越是逃避,越是排斥,便越发无法自抑地想去了解,逐渐熬成扭曲的执念。
  以至于他在过去的日子里,动用关系让人秘密关注着伊登,每隔一段时间便给他发一封信,病态地通过别人的眼睛,参与那人的生活——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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