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我喜欢你 第6节(3 / 4)
不是才谈的吗?怎么就吵成这样子了。
楚悦犹豫两秒,还是抬脚朝大门走去。
第07章 你怎么在这
l的朋友圈:
微信聊天框截图。
聊天框名称:楚楚
聊天内容:
楚楚:有时会想,身边无关的人全死绝就好了。
楚楚:我有你就够了。
————
傍晚的天空呈紫蓝色,夕阳的余辉将云朵染成绚烂的红。
街道上散步遛狗的人越来越多,经过小区门口时,都会好奇地驻足围观这对当街吵架的年轻人。
这两人吵架也不看看场合,就不怕被人指指点点看笑话,楚悦心下无奈,她没办法狠心视而不见,只能过去劝架,那毕竟是她妹。
刚走出大门口,楚悦就发现情况不对,两人的吵架俨然升级了,从对骂拉扯变成动手扇耳光。
陈焕当真是个不好惹的,对面男人明显比她高出一个头,身材也很壮实,她就敢伸手去打人的脸,也不怕对方反过来揍她。
果然,那男人冷不防吃一耳光,顿感丢脸,当即就怒了,伸手用力一推,便将陈焕推得踉跄后退几步,站都站不稳。
推了人,男人还嫌不解气,几大步追上前,伸手就去抓陈焕的头发。
陈焕被扯到发根,疼得立时大叫出声。
楚悦看着都觉得头皮疼,她深吸口气,几步上前,双手抓住男人手腕,阻止他继续扯陈焕的头发,然后大声说:“你放手,前面三十米远就有派出所,你们要是有解决不了的问题,可以去那边找警察说。”
男人气急败坏道:“她先动的手。”
楚悦冷静道:“那你可以去报警,让警察抓她。”
男人莫名其妙地看着她,问:“你又是谁,我跟我老婆吵架,关你什么事。”
陈焕被扯住头发,气焰还很嚣张,骂道:“艹你妈个臭傻逼,谁是你老婆,臭不要脸,神经病,有种你放开我!”
别说那男人,连楚悦听得都想抽她一耳光,她对陈焕呵斥道:“你闭嘴!”随后回头对男人说:“我是她姐,她结没结婚我最清楚,你先放开她,不然我让保安室按报警铃。”
男人楞了一下,眯眼道:“你是她姐?那你说说,她是不是脑子有病?”
陈焕尖叫道:“你才有病,神经病!”
楚悦皱眉,垂下目光扫了陈焕一眼,警告她别再出声,才对男人说:“先生,你先放手吧,周围很多人在拍视频了,再闹下去对谁都不好。”
男人冷哼一声,这才松开陈焕的头发,又顺势将她推开。
陈焕重心不稳,连退两步后,被跟上来的楚悦扯住手臂拉一把,才堪堪站住,等站稳后,她又很不甘心地想破口大骂,但被楚悦喝住了,“你闭嘴!”
楚悦身为家里的顶梁柱,在陈焕面前多少有点威严,她这一喝,陈焕便咬着下唇,不再吭声,但脸色非常难看,一双眼睛恶狠狠地瞪着男人,像是要将他剥皮抽筋似的。 ↑返回顶部↑
楚悦犹豫两秒,还是抬脚朝大门走去。
第07章 你怎么在这
l的朋友圈:
微信聊天框截图。
聊天框名称:楚楚
聊天内容:
楚楚:有时会想,身边无关的人全死绝就好了。
楚楚:我有你就够了。
————
傍晚的天空呈紫蓝色,夕阳的余辉将云朵染成绚烂的红。
街道上散步遛狗的人越来越多,经过小区门口时,都会好奇地驻足围观这对当街吵架的年轻人。
这两人吵架也不看看场合,就不怕被人指指点点看笑话,楚悦心下无奈,她没办法狠心视而不见,只能过去劝架,那毕竟是她妹。
刚走出大门口,楚悦就发现情况不对,两人的吵架俨然升级了,从对骂拉扯变成动手扇耳光。
陈焕当真是个不好惹的,对面男人明显比她高出一个头,身材也很壮实,她就敢伸手去打人的脸,也不怕对方反过来揍她。
果然,那男人冷不防吃一耳光,顿感丢脸,当即就怒了,伸手用力一推,便将陈焕推得踉跄后退几步,站都站不稳。
推了人,男人还嫌不解气,几大步追上前,伸手就去抓陈焕的头发。
陈焕被扯到发根,疼得立时大叫出声。
楚悦看着都觉得头皮疼,她深吸口气,几步上前,双手抓住男人手腕,阻止他继续扯陈焕的头发,然后大声说:“你放手,前面三十米远就有派出所,你们要是有解决不了的问题,可以去那边找警察说。”
男人气急败坏道:“她先动的手。”
楚悦冷静道:“那你可以去报警,让警察抓她。”
男人莫名其妙地看着她,问:“你又是谁,我跟我老婆吵架,关你什么事。”
陈焕被扯住头发,气焰还很嚣张,骂道:“艹你妈个臭傻逼,谁是你老婆,臭不要脸,神经病,有种你放开我!”
别说那男人,连楚悦听得都想抽她一耳光,她对陈焕呵斥道:“你闭嘴!”随后回头对男人说:“我是她姐,她结没结婚我最清楚,你先放开她,不然我让保安室按报警铃。”
男人楞了一下,眯眼道:“你是她姐?那你说说,她是不是脑子有病?”
陈焕尖叫道:“你才有病,神经病!”
楚悦皱眉,垂下目光扫了陈焕一眼,警告她别再出声,才对男人说:“先生,你先放手吧,周围很多人在拍视频了,再闹下去对谁都不好。”
男人冷哼一声,这才松开陈焕的头发,又顺势将她推开。
陈焕重心不稳,连退两步后,被跟上来的楚悦扯住手臂拉一把,才堪堪站住,等站稳后,她又很不甘心地想破口大骂,但被楚悦喝住了,“你闭嘴!”
楚悦身为家里的顶梁柱,在陈焕面前多少有点威严,她这一喝,陈焕便咬着下唇,不再吭声,但脸色非常难看,一双眼睛恶狠狠地瞪着男人,像是要将他剥皮抽筋似的。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