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节(2 / 4)
迟墨安静的倾听,没有说话。
宋霖确实生得好皮囊。扮正经起心要骗小姑娘时,应该是个很能唬人的贵公子模样。而这种一笑又满脸风流相,眼睛会开桃花的男人,哪里会是个好的!
“张爱玲说得对!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里面装的都是虱子。说的就是宋霖这样的!西装革履衣冠楚楚,光鲜体面人模狗样!其实狗屎一坨!他追我一年,我委身给了他。起先他对我还不错,后来想想,大概是因为那会他还没有厌倦我的身子!”周茉摇摇头,神情悔恨:
“是我蠢!平白上演一出纯情少女遭遇渣男,失身又失心的狗血故事!真是蠢呐,愚不可及!象宋霖这样的富家公子哥,乍见之欢,就能投入一段感情。不,对他们那是感情吗?不过见色起意,贪个新鲜;不过为的身体&盛宴,感官&之乐!”
“和他上床不到半年,他就劈腿有了新欢。我去找他,他用完全陌生的表情,完全陌生的语气对我说:‘分手吧!’给我十万块的分手费。‘可是我爱你呀’,我对他说。知道他怎么回的我吗?”
“爱我”周茉学着宋霖凉薄的语气:“爱我的人那么多,我爱得过来吗?宝贝儿听话,别找没趣!女人青春没几年,趁年轻,赶紧找下家去啊!别在我这浪费时间,白误了好时光!”
迟墨听得蹙眉,伸手抱了抱她安慰道:
“烂人,早分的好!他配不上你。”
周茉点头。有的男人他就是一个泥沼!很不幸她曾身陷一个名为“宋霖”的泥沼。不幸中的万幸是她走出来了,及时止损!
“我猜,他就是你心中的头号渣男?”
“嗯”周茉一声长叹:“近两年的青春啊,喂了狗!”
稍顿后,她接道:
“墨墨姐,你知道最让我难受的是什么吗?我只要想到我曾经喜欢过这样一个人渣,我就恨不得穿越回去杀了那个时候的自己!”喜欢这样一个人,实在不堪回首!
“信男人,你不如信鬼!我算是看穿了,喜新厌旧是男人的本能!而本能又怎会改变!墨墨姐,你知什么是本能?本能是养不熟的,它需要的是投喂。满足它,是你唯一能讨好它的方式。
就象你养一只猫,你养它很久,但总让它吃不饱。这时来一个陌生人,只要给它几顿饕餮大餐,喂饱它。它就会跟着人走,这就是本能!本能是不会变的。所以男人一辈子都追逐刺激贪念美色。”
感受到她的悲观,迟墨想开口劝劝,毕竟还只有二十二岁的姑娘。太年轻,不该为了一个烂人影响自己以后的人生。
可她张了张嘴,却又不知该如何劝说。因她自己也是感情中的失败者,并且,她也不信男人……
现在的她,做不到相信男人。
一时间,两人都没说话。
静默好一刻后,周茉突然笑一下又说了句:
“当然我老板是个例外!”
闻言,迟墨也跟着笑了,点头赞同。
如果说娇养的女孩子,是温室里的花。那小树就是温室里的草。他被保护得太好!因为口吃,打小顾家就没送他去学校上过学,都是请的家庭教师在家教他。所以他才会有那么一张没被生活欺负过的脸,有那样孩气真纯的性情。象一个小孩子。
“除了孩童的笑声,美妙的音乐,那些乐器发出的声音,那些动听悦耳的大自然的声音,墨墨姐,你知道还有什么声音最好听吗?”
迟墨一愣,没太能跟上她跳跃的思维。。
“钱掉进口袋”周茉笑,比着手势,做出钱进口袋的动作:“收益哗啦啦进账的声音。要什么爱情,爱钱不好么?孔方兄长得好看,声音又好听,最重要忠诚!比人忠诚!只要他是你的,他就永远不会主动背叛你!”
迟墨叹一口气,又抱一抱她。
她不知该如何劝她。
“宋霖是宋苒的弟弟,墨墨姐,你知道吧?”
迟墨点头,现在她知道了。 ↑返回顶部↑
宋霖确实生得好皮囊。扮正经起心要骗小姑娘时,应该是个很能唬人的贵公子模样。而这种一笑又满脸风流相,眼睛会开桃花的男人,哪里会是个好的!
“张爱玲说得对!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里面装的都是虱子。说的就是宋霖这样的!西装革履衣冠楚楚,光鲜体面人模狗样!其实狗屎一坨!他追我一年,我委身给了他。起先他对我还不错,后来想想,大概是因为那会他还没有厌倦我的身子!”周茉摇摇头,神情悔恨:
“是我蠢!平白上演一出纯情少女遭遇渣男,失身又失心的狗血故事!真是蠢呐,愚不可及!象宋霖这样的富家公子哥,乍见之欢,就能投入一段感情。不,对他们那是感情吗?不过见色起意,贪个新鲜;不过为的身体&盛宴,感官&之乐!”
“和他上床不到半年,他就劈腿有了新欢。我去找他,他用完全陌生的表情,完全陌生的语气对我说:‘分手吧!’给我十万块的分手费。‘可是我爱你呀’,我对他说。知道他怎么回的我吗?”
“爱我”周茉学着宋霖凉薄的语气:“爱我的人那么多,我爱得过来吗?宝贝儿听话,别找没趣!女人青春没几年,趁年轻,赶紧找下家去啊!别在我这浪费时间,白误了好时光!”
迟墨听得蹙眉,伸手抱了抱她安慰道:
“烂人,早分的好!他配不上你。”
周茉点头。有的男人他就是一个泥沼!很不幸她曾身陷一个名为“宋霖”的泥沼。不幸中的万幸是她走出来了,及时止损!
“我猜,他就是你心中的头号渣男?”
“嗯”周茉一声长叹:“近两年的青春啊,喂了狗!”
稍顿后,她接道:
“墨墨姐,你知道最让我难受的是什么吗?我只要想到我曾经喜欢过这样一个人渣,我就恨不得穿越回去杀了那个时候的自己!”喜欢这样一个人,实在不堪回首!
“信男人,你不如信鬼!我算是看穿了,喜新厌旧是男人的本能!而本能又怎会改变!墨墨姐,你知什么是本能?本能是养不熟的,它需要的是投喂。满足它,是你唯一能讨好它的方式。
就象你养一只猫,你养它很久,但总让它吃不饱。这时来一个陌生人,只要给它几顿饕餮大餐,喂饱它。它就会跟着人走,这就是本能!本能是不会变的。所以男人一辈子都追逐刺激贪念美色。”
感受到她的悲观,迟墨想开口劝劝,毕竟还只有二十二岁的姑娘。太年轻,不该为了一个烂人影响自己以后的人生。
可她张了张嘴,却又不知该如何劝说。因她自己也是感情中的失败者,并且,她也不信男人……
现在的她,做不到相信男人。
一时间,两人都没说话。
静默好一刻后,周茉突然笑一下又说了句:
“当然我老板是个例外!”
闻言,迟墨也跟着笑了,点头赞同。
如果说娇养的女孩子,是温室里的花。那小树就是温室里的草。他被保护得太好!因为口吃,打小顾家就没送他去学校上过学,都是请的家庭教师在家教他。所以他才会有那么一张没被生活欺负过的脸,有那样孩气真纯的性情。象一个小孩子。
“除了孩童的笑声,美妙的音乐,那些乐器发出的声音,那些动听悦耳的大自然的声音,墨墨姐,你知道还有什么声音最好听吗?”
迟墨一愣,没太能跟上她跳跃的思维。。
“钱掉进口袋”周茉笑,比着手势,做出钱进口袋的动作:“收益哗啦啦进账的声音。要什么爱情,爱钱不好么?孔方兄长得好看,声音又好听,最重要忠诚!比人忠诚!只要他是你的,他就永远不会主动背叛你!”
迟墨叹一口气,又抱一抱她。
她不知该如何劝她。
“宋霖是宋苒的弟弟,墨墨姐,你知道吧?”
迟墨点头,现在她知道了。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