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节(1 / 4)
路洲气急败坏,将座椅上的靠枕扔了过去。
选冷门课的林至无忧无虑,异想天开:“说不定能碰见我偶像,她导师肯定是陈教授!”
楠大摄影专业就属陈教授威望最高,他偶像那样的大佬肯定会选他。
周海洋颇为不理解:“你偶像不就只拿了金像奖么?有那么崇拜?”
林至瞪他:“只拿了金像奖?你知道金像奖多难拿吗?我偶像十八岁就拿了!十八岁!”
略顿,他忿忿补充:“更何况她后来又没有参加比赛,谁说她拿不了奖。”
“那是。”路洲“嘿笑”了声:“人家后来在时尚圈拍照,专睡小鲜肉了。”
林至酷爱摄影,有个偶像叫zero,一来大学就天天吹他偶像十八岁拿金像奖。但zero私生活风评似乎不太好,圈内人夸张地说半个时尚圈的男艺人都被她睡过,是以宿舍里经常拿这个来调戏林至。
果然,周海洋下一秒接茬说:“小林子长得不赖嘛,说不定被你偶像看上了呢。”
林至红了脸,誓死保卫偶像名誉:“人家那叫不慕名利、潇洒不羁,你们懂什么!”
他们的闲聊偶有一句落进沈遇书耳中,他想起颜姝那张笑意嫣然的脸,笑得他无法专心。他垂眼,从抽屉里拿出存放学习资料的优盘。
林至不想和那两人呛了,转头问沈遇书:“遇书,你中秋回不回家啊?”
沈遇书给电脑插上优盘:“不回。”
周海洋:“不回去又泡图书馆?”
路洲:“老幺,别这么努力,我害怕。”
侮辱偶像之耻,林至逮着机会就怼:“害不害怕你们也追不上,我们老幺双学位专业都是年级第一。”
路洲:“怕了怕了,不过一直不知道老幺为什么修心理学啊?”
跨度太大,以后去国外进修容易被拦,不过对小天才来说,这个问题就不是个问题。
沈遇书顿了下,言简意赅:“兴趣。”
中秋节连着周末,放三天。
学校里冷清,偌大的校园里,零星的来往着一些学生,都是家住得太远,为了三天假期回去一趟不划算。
早上不到六点,颜姝已经完全清醒,摸着黑爬起来给凯撒放了狗粮。照顾她做饭的阿姨还没来,她坐在后门口的竹编椅上发呆。
花园里,院墙下的花坛里,已经不像最开始那样贫瘠,阿姨种了许多她叫不出名字的花,只知道角落里那一株叫胭脂扣。忘了是蔷薇还是月季,阿姨说它长得很快,开花时像瀑布一样爬满整个院墙,现下只有零星的几根枝条,试图扒拉在墙缝里。
颜姝在院子里坐了一会儿,用好早餐的凯撒在她身旁弓肩耸背拉个懒腰,而后来蹭她的膝盖、哼哼唧唧撒娇求摸头,这效果就像一米九的彪型壮汉来你面前嘤嘤嘤。
这么大只狗头,拱得她有些心浮气躁,敷衍地拍了拍就收回手。凯撒不满意,又凑来来拱她的手。
颜姝强忍着脾气在它头上抓了抓,她知道这不怪凯撒,自己每天精力都十分亢奋,晚上睡不着早上醒得早,可她的身体其实十分需要睡眠,睡不好有化作暴躁喷火龙的危险。头晚和人消耗完精力直接睡了就还好,近来因为学校的事儿素了许久,也越来越难以入睡。
她想起沈遇书那张少年冷淡的脸,撩狠了却也会反咬,活像头清贵高傲的白狼,与荒诞无度的她格格不入。
早醒的暴躁不受控制地节节攀升。
忽然,从隔壁传来悠扬的琴音,她歪过头,围墙挡住了她的视线,窥探不了分毫。
是《致爱丽丝》,随着琴音优雅地往四散跑开,天际早云层层散开,晨光乍现。她好像看见了雪山、海水和那晨光下撒着薄雾的森林,原本张牙舞爪的暴躁在这一刻竟乖顺了起来。 ↑返回顶部↑
选冷门课的林至无忧无虑,异想天开:“说不定能碰见我偶像,她导师肯定是陈教授!”
楠大摄影专业就属陈教授威望最高,他偶像那样的大佬肯定会选他。
周海洋颇为不理解:“你偶像不就只拿了金像奖么?有那么崇拜?”
林至瞪他:“只拿了金像奖?你知道金像奖多难拿吗?我偶像十八岁就拿了!十八岁!”
略顿,他忿忿补充:“更何况她后来又没有参加比赛,谁说她拿不了奖。”
“那是。”路洲“嘿笑”了声:“人家后来在时尚圈拍照,专睡小鲜肉了。”
林至酷爱摄影,有个偶像叫zero,一来大学就天天吹他偶像十八岁拿金像奖。但zero私生活风评似乎不太好,圈内人夸张地说半个时尚圈的男艺人都被她睡过,是以宿舍里经常拿这个来调戏林至。
果然,周海洋下一秒接茬说:“小林子长得不赖嘛,说不定被你偶像看上了呢。”
林至红了脸,誓死保卫偶像名誉:“人家那叫不慕名利、潇洒不羁,你们懂什么!”
他们的闲聊偶有一句落进沈遇书耳中,他想起颜姝那张笑意嫣然的脸,笑得他无法专心。他垂眼,从抽屉里拿出存放学习资料的优盘。
林至不想和那两人呛了,转头问沈遇书:“遇书,你中秋回不回家啊?”
沈遇书给电脑插上优盘:“不回。”
周海洋:“不回去又泡图书馆?”
路洲:“老幺,别这么努力,我害怕。”
侮辱偶像之耻,林至逮着机会就怼:“害不害怕你们也追不上,我们老幺双学位专业都是年级第一。”
路洲:“怕了怕了,不过一直不知道老幺为什么修心理学啊?”
跨度太大,以后去国外进修容易被拦,不过对小天才来说,这个问题就不是个问题。
沈遇书顿了下,言简意赅:“兴趣。”
中秋节连着周末,放三天。
学校里冷清,偌大的校园里,零星的来往着一些学生,都是家住得太远,为了三天假期回去一趟不划算。
早上不到六点,颜姝已经完全清醒,摸着黑爬起来给凯撒放了狗粮。照顾她做饭的阿姨还没来,她坐在后门口的竹编椅上发呆。
花园里,院墙下的花坛里,已经不像最开始那样贫瘠,阿姨种了许多她叫不出名字的花,只知道角落里那一株叫胭脂扣。忘了是蔷薇还是月季,阿姨说它长得很快,开花时像瀑布一样爬满整个院墙,现下只有零星的几根枝条,试图扒拉在墙缝里。
颜姝在院子里坐了一会儿,用好早餐的凯撒在她身旁弓肩耸背拉个懒腰,而后来蹭她的膝盖、哼哼唧唧撒娇求摸头,这效果就像一米九的彪型壮汉来你面前嘤嘤嘤。
这么大只狗头,拱得她有些心浮气躁,敷衍地拍了拍就收回手。凯撒不满意,又凑来来拱她的手。
颜姝强忍着脾气在它头上抓了抓,她知道这不怪凯撒,自己每天精力都十分亢奋,晚上睡不着早上醒得早,可她的身体其实十分需要睡眠,睡不好有化作暴躁喷火龙的危险。头晚和人消耗完精力直接睡了就还好,近来因为学校的事儿素了许久,也越来越难以入睡。
她想起沈遇书那张少年冷淡的脸,撩狠了却也会反咬,活像头清贵高傲的白狼,与荒诞无度的她格格不入。
早醒的暴躁不受控制地节节攀升。
忽然,从隔壁传来悠扬的琴音,她歪过头,围墙挡住了她的视线,窥探不了分毫。
是《致爱丽丝》,随着琴音优雅地往四散跑开,天际早云层层散开,晨光乍现。她好像看见了雪山、海水和那晨光下撒着薄雾的森林,原本张牙舞爪的暴躁在这一刻竟乖顺了起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