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节(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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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陆严岐拿起杯子喝了一口酒,放下,“我也不信。”
  但人,都是在失去后才会懂得珍惜。
  那时候的他,那样骄傲的一个人,又怎么肯承认自己喜欢的是一个那么普通的不起眼的女生?
  所以在她当着众人向他告白的时候,他第一反应不是开心,而是有一种“一个不被期待和藏在黑暗中的秘密被公之于众的羞辱感”。
  他羞于承认也喜欢虞慈的事实。
  他可以偷偷喜欢她,可以对她很好,但是却没有勇气像她那样,当着众人去面对和承认。
  这餐饭注定吃的不顺利,吕正栋也试图调节气氛,可虞慈全程只跟吕正栋说话,直接把陆严岐当成了空气,连看都没看他一眼,憋屈的很。
  中途虞慈出去接了个电话,回来收拾东西要走:“不好意思,我有点事得先走了。”
  陆严岐也跟着起身,拿起外套,“我送你。”
  她淡淡拒绝,“不用,我可以打车的。”
  说完,不等他就转身走出了包厢。
  刚步出包厢,陆严岐便追了出来,“出什么事了?”
  “我妈没带钥匙。”
  “我送你吧。”
  “真的不用了,你回去吧。”虞慈声音很淡,不欲纠缠。
  陆严岐没再说什么,一路紧随着她。到了电梯边,虞慈刚站定,一只手横过来,快速按下电梯键。
  余光里,那手指修长透着光,还和记忆里的一样。  陆严岐的手对她来说总与别人所不同的,手指盖很长,修的很平整干净,手掌瘦长,掌背上从指根连到手腕的指骨在稍稍用力的时候会很明显,犹如张开的扇骨,因为小时候被门压了一下,无名指伸不直,微微曲着,反而显得很性感。  虽然许多年没有见了,但只要一想到他的手,从记忆深处里依然会浮现出那些熟悉的画面片段,像是带着旧时光怀念的气息,蔓延悬停在空气中。
  在两人之间飘荡。
  稍楞了楞,虞慈收回了视线的时候,一并收回了飘远的神思。
  实在推不过,最后虞慈还是上了他的车。
  安静的车厢,谁也没说话,透露着古怪。
  她干脆假寐。
  大概是太过安静,陆严岐开了音乐。
  不再是之前的轻音乐,而都是学生时代很流行的歌曲,到现在已然被称为了“老歌”。
  时间竟走的这样快,一晃眼十年,又十年。
  第一首就是陈奕迅的《十年》。
  这是陆严岐很喜欢的歌。
  那时候他爱周杰伦,陈奕迅,王菲,张惠妹,爱五月天,beyond,the beatles,queen,是科比的忠实粉,支持湖人队,每周都不会错过的nba篮球赛,爱玩游戏,从最早的热血传奇到后来的剑三、魔兽世界、dota,再到后来的lol……  仿佛成为了那渐渐远去的青春夏天里属于每个人的独特标志。
  虞慈从来不玩游戏,也不追星,对篮球更是不感兴趣,因为虞詹行和陆严岐两个人一碰面就聊这些,慢慢的,她也产生了好奇和兴趣,他们的喜好也成为了她的喜好。
  她是一个长情的人,喜欢一个人,一件事,会一直一直喜欢下去。好像时间过去越久,就像酒一样,越来越醇厚,越来越难以忘记。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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