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之联姻 番外完结_174(1 / 2)
抽回手,付闻歌扭身抱住他的腰,催促道:“别闹了,快睡觉,明儿一早不还得出差?”
“嗯,说到这个——”
白翰辰随手将财报本放到床头柜上,拉灭台灯,回手一撩被子把彼此从头到脚一并裹住。
“你干嘛?”被窝里传出欲拒还迎的质问。
“出差嘛,预支下差旅费喽。”
被窝里又是一声哼笑。
被白翰辰折腾了半宿,付闻歌一上午都昏昏欲睡,中午也没什么胃口吃饭。陈晓墨见他支着下巴举着筷子一脸兴趣缺缺的模样,又祭出那罐李春明他妈做的油辣子。
正好李春明出门办事,中午来小院蹭饭,瞧见付闻歌把油辣子当菜吃,嘴角直抽抽。
“少放,辣哩,闻歌。”他和陈晓墨当初一个口气。
“不怎么辣。”付闻歌叼着筷子眨巴眼,一脸的无所谓,“咋?吃你几口辣子还心疼?”
“没那个,你吃你吃。”
李春明真不是心疼油辣子,反正是他老娘做的,吃完再叫人给捎。这辣子劲儿大,香是香,可不敢多吃。尤其是春天风大干燥,吃多了,上茅房无异于上刑。
“给我也来点儿。”周云飞把饭碗递过去。他其实不太敢吃辣,可看付闻歌吃的那么香,也想尝尝。
付闻歌用筷子尖挑了一点放到碗里,只见周云飞扒拉了一口,立马面色涨红,哈着气急道:“晓墨!给水——”
陈晓墨赶紧倒了杯茶递给他,周云飞咕咚咕咚灌完一整杯茶,继续张嘴拿手扇风,嘶嘶抽气,眼泪都给辣出来了。
“太辣了!怎么会有这么辣的东西?!”他缓过劲来哭诉道,“这玩意要是抹囚犯嘴里,不用动刑保准全招了!”
“你平时不吃辣,稍微辣一点儿当然受不了。”付闻歌冲陈晓墨和李春明抬抬下巴,“是吧?”
那俩人眨巴眨巴眼,不知道该说什么。做油辣子选的辣椒是他们那边最辣的品种,他们吃惯了是不觉得怎样,可也没人当酱豆腐似的往面饼里抹、米饭里拌。而外面人第一回吃,周云飞这样才是正常反应,像付闻歌那样一勺勺擓的,简直是味觉系统失灵的节奏。
吃完饭,李春明屁颠颠跟着陈晓墨去洗碗。丁婶家住隔壁街的街口,离着近,来他们这只管做两餐饭,不要工钱,就赚点买菜剩下的毛角。所以陈晓墨他们不好意思让丁婶再管收拾,每天吃完饭轮流洗餐具。
“没看出来,闻歌真能吃辣哩。”
李春明没话找话,要不碗都刷完了陈晓墨也未必能跟他聊上一句。头春节弟媳妇那刚传出喜讯,他爸妈自然不着急催他成婚抱孙子,可他着急啊。二十六的人了,连个小手都没拉过,每天硬着睡硬着醒,他怕自己回头再憋出点毛病来。而且看陈晓墨那意思,也没一开始那么抗拒,像是愿意顺其自然地给他机会。
“我记得他以前不太吃辣。”陈晓墨直起腰甩去手上的水珠。
因着要洗碗,他把袖子撸到肘弯处,露出了整截小臂。李春明瞄到那麦色的小臂内侧有块红斑,好奇道:“你这血痣挺大哩,以前都没看见过。”
陈晓墨赶忙撸下袖子,把围裙一摘甩到李春明怀里,顶着像是有些不悦的表情匆匆离开。
——诶?我说错啥了?
李春明委屈巴巴地攥着围裙,深感莫名其妙。
下午课间休息,听陈晓墨念叨李春明一点生理常识都不懂,周云飞在旁边拍着桌子笑出猪叫。半爷儿的红斑和女性的月/事一个道理,偶见一辈子不起的,但对生理机能没有影响。
对他们来说这是常识,可对李春明那样内心耿直的青年来说,也许是一点儿概念都没。也难怪,谁没事儿跟他去说这些啊,别说他不是学医的,就算他们的同学里,还有好些个学生理卫生时一脸被打开新世界大门的样子。
“他就是根棒槌!何大跟我说,他连个嘴儿都没亲过!”
陈晓墨冷眼斜楞着他:“没亲过嘴儿很好笑?” ↑返回顶部↑
“嗯,说到这个——”
白翰辰随手将财报本放到床头柜上,拉灭台灯,回手一撩被子把彼此从头到脚一并裹住。
“你干嘛?”被窝里传出欲拒还迎的质问。
“出差嘛,预支下差旅费喽。”
被窝里又是一声哼笑。
被白翰辰折腾了半宿,付闻歌一上午都昏昏欲睡,中午也没什么胃口吃饭。陈晓墨见他支着下巴举着筷子一脸兴趣缺缺的模样,又祭出那罐李春明他妈做的油辣子。
正好李春明出门办事,中午来小院蹭饭,瞧见付闻歌把油辣子当菜吃,嘴角直抽抽。
“少放,辣哩,闻歌。”他和陈晓墨当初一个口气。
“不怎么辣。”付闻歌叼着筷子眨巴眼,一脸的无所谓,“咋?吃你几口辣子还心疼?”
“没那个,你吃你吃。”
李春明真不是心疼油辣子,反正是他老娘做的,吃完再叫人给捎。这辣子劲儿大,香是香,可不敢多吃。尤其是春天风大干燥,吃多了,上茅房无异于上刑。
“给我也来点儿。”周云飞把饭碗递过去。他其实不太敢吃辣,可看付闻歌吃的那么香,也想尝尝。
付闻歌用筷子尖挑了一点放到碗里,只见周云飞扒拉了一口,立马面色涨红,哈着气急道:“晓墨!给水——”
陈晓墨赶紧倒了杯茶递给他,周云飞咕咚咕咚灌完一整杯茶,继续张嘴拿手扇风,嘶嘶抽气,眼泪都给辣出来了。
“太辣了!怎么会有这么辣的东西?!”他缓过劲来哭诉道,“这玩意要是抹囚犯嘴里,不用动刑保准全招了!”
“你平时不吃辣,稍微辣一点儿当然受不了。”付闻歌冲陈晓墨和李春明抬抬下巴,“是吧?”
那俩人眨巴眨巴眼,不知道该说什么。做油辣子选的辣椒是他们那边最辣的品种,他们吃惯了是不觉得怎样,可也没人当酱豆腐似的往面饼里抹、米饭里拌。而外面人第一回吃,周云飞这样才是正常反应,像付闻歌那样一勺勺擓的,简直是味觉系统失灵的节奏。
吃完饭,李春明屁颠颠跟着陈晓墨去洗碗。丁婶家住隔壁街的街口,离着近,来他们这只管做两餐饭,不要工钱,就赚点买菜剩下的毛角。所以陈晓墨他们不好意思让丁婶再管收拾,每天吃完饭轮流洗餐具。
“没看出来,闻歌真能吃辣哩。”
李春明没话找话,要不碗都刷完了陈晓墨也未必能跟他聊上一句。头春节弟媳妇那刚传出喜讯,他爸妈自然不着急催他成婚抱孙子,可他着急啊。二十六的人了,连个小手都没拉过,每天硬着睡硬着醒,他怕自己回头再憋出点毛病来。而且看陈晓墨那意思,也没一开始那么抗拒,像是愿意顺其自然地给他机会。
“我记得他以前不太吃辣。”陈晓墨直起腰甩去手上的水珠。
因着要洗碗,他把袖子撸到肘弯处,露出了整截小臂。李春明瞄到那麦色的小臂内侧有块红斑,好奇道:“你这血痣挺大哩,以前都没看见过。”
陈晓墨赶忙撸下袖子,把围裙一摘甩到李春明怀里,顶着像是有些不悦的表情匆匆离开。
——诶?我说错啥了?
李春明委屈巴巴地攥着围裙,深感莫名其妙。
下午课间休息,听陈晓墨念叨李春明一点生理常识都不懂,周云飞在旁边拍着桌子笑出猪叫。半爷儿的红斑和女性的月/事一个道理,偶见一辈子不起的,但对生理机能没有影响。
对他们来说这是常识,可对李春明那样内心耿直的青年来说,也许是一点儿概念都没。也难怪,谁没事儿跟他去说这些啊,别说他不是学医的,就算他们的同学里,还有好些个学生理卫生时一脸被打开新世界大门的样子。
“他就是根棒槌!何大跟我说,他连个嘴儿都没亲过!”
陈晓墨冷眼斜楞着他:“没亲过嘴儿很好笑?”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