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71)(4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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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抚台又看了看那师爷,师爷便答:李家小姐尸身上的确不见那块玉。
  抚台问:你既目睹,为何不阻拦,倒叫那两人光天化日下抢了弱女子的东西?又为何不及时报官,或是送那小姐去医馆?
  寇翊被裴郁离炙热的目光灼着,连带着脸色都不那么冷硬,倒显得脾气好了一些很好盘问的模样。
  抚台大概是对他有些误解,紧跟着又提了第三个问题,道:还是说,因为他二人是你帮帮众,你便刻意包庇?
  寇翊嗤笑一声,反问道:包庇?
  抚台一愣。
  府衙审案,只有抚台问堂下人的,哪有堂下人反问的道理?况知情不报是为罪,理亏的人更不该对堂堂抚台叫嚣。
  包庇谈不上,寇翊忍了忍,继续道,我心肠冷,不管闲事,也未曾想过会酿成这样的后果。
  前半句是假的,后半句是真的。
  他当日的确在海岸边阻了熊家兄弟的龌龊行为,却真的没想到躺在礁石边一息尚存的李小姐会殒命。
  这也是个无解的问题。
  身娇体弱的李小姐即便获救,也断承受不了李府覆灭的打击。同样,身戴奴籍、体虚气弱的裴郁离,承担不起照顾李小姐的责任,最基本的衣食住行和用药都会压得他透不过气。
  几个月前的寇翊就是这样的想法,既然李小姐生死与否最终的结果都是走向绝望,他不后悔当初没有施救。
  又或者说,他对自己人生中所做出的每一个决定,都从不会后悔。
  可不后悔,不代表不会在心中结成一道坎,一切旧事翻出来重提,一切新的可能性都会被连带着想起。
  比如,若是李小姐当日获救,便没人能认定裴郁离是个白眼狼的罪仆,桃华伤不到裴郁离,脏水也泼不到他的身上;比如,若是李小姐当日获救,裴郁离即便是挣扎,也是带着希望在挣扎,而不是被一道死讯打得猝不及防。
  裴郁离太苦了,苦到他生命中的光即便是能多笼着他一日两日,寇翊都觉是幸事。
  哪有那么多如果?寇翊也深深知道发生的事就是发生了,李小姐的死不怪裴郁离,也怪不到他的身上。但他真的...太心疼裴郁离了,那可是...他想融入骨血融入生命的宝贝。
  寇翊所叙述之事只他一人可作证,再无其余证人,抚台又问道:口说无凭,你与那熊家两兄弟是同帮人,难免包庇之疑。你说他们死了,有何证明?
  寇翊的脸色比起方才要沉了许多,语气也有所不耐道:同船押镖的帮众与船上所有的人都可证明,他二人死于船上动乱,大人尽管去查。
  船上的动乱是裴郁离所牵起,熊家兄弟也是死于裴郁离之手。
  但那艘船上所行之赌局本就是违法乱纪,没有人会在府衙的盘问下多嘴还原事实,府衙也不会真的多余去查。嫌犯已死,罪已盖棺,李小姐之死的谜题已经解了。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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