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章何为英雄(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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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源听了之后,微微皱了皱眉头,“原来是这样啊!对于你之前救了可可,我向你表示感谢,但是你不要以为,你救了她,就能让她以身相许……”
  林辰轩苦笑道,“叔叔,你误会了,我们只是朋友。”
  胡源冷哼道,“朋友?刚才你想做什么,我可是看的清清楚楚。”
  林辰轩不好意思的笑了笑,“叔叔,可可长的这么漂亮,又穿着浴巾站在我面前,相信没有男生能抵挡的了这种诱惑吧……”
  胡源说道,“反正以后你别跟可可来往了,我不会同意你们在一起的。”
  林辰轩皱着眉头说道,“为什么?我哪里不好吗?”
  胡源说道,“总之,以后不许你们来往!无论你说什么都没用!”
  只是一个长的有点帅气的小白脸,又不是富二代,胡源怎么可能把自己的宝贝女儿嫁给他呢?想当初,他娶走胡可可的母亲,可花了不少力气啊!怎么能白白便宜眼前的这个小白脸呢!
  “爸爸,你为什么不同意我跟英雄哥哥来往呢!”就在这个时候,胡可可刚好从房间里走了出来,听到爸爸跟英雄哥哥的对话,她心里非常生气,大声朝着父亲质问道,“英雄哥哥救过我,是你告诉我的,做人不能不知恩图报!”
  “可是就算你报答这小子,也不能以身相许啊!”胡源好声的劝道,“可可啊!你感谢他,可以用另一种方式报答,比如说请他吃顿饭,或者给他点钱!绝对不能因为这件事情,就影响了你的终身大事!”
  听了父亲的话,胡可可脸蛋一红,怒嗔道,“爸爸,你说什么呢!我什么时候说要以身相许了,你不要乱说好不好!”
  “你没这个打算就好!那我就放心了!”听了这句话,胡源才彻底的松了口气,渐渐的放下心了。到是林辰轩,脸上满是无语的表情,自己到底是怎么了?为什么胡源不让可可嫁给自己呢?无论财力还是英俊的程度,林辰轩都比一般人要好啊!
  虽然林辰轩公司的规模没有比得上天南市的那些大公司,但最起码年收入也有几百万,在扩大一下生产规模,很有可能就过千万了。更何况他的公司才刚刚发展,将来的前途一定不可限量!
  但林辰轩却不知道,现在的人都喜欢以貌取人,虽然林辰轩家产过千万,但胡源根本就不知道这些事情。他对林辰轩的了解,只是第一次见面,从他的穿着上所看到的而已!
  其实以貌取人,是人的一种心理本能,在心理学上称为首因效应。它是指当人们第一次与某物或某人相接触时会留下深刻印象,个体在社会认知过程中,通过“第一印象”最先输入的信息对客体以后的认知产生的影响作用。第一印象作用最强,持续的时间也长,比以后得到的信息对于事物整个印象产生的作用更强。
  首因效应本质上是一种优先效应,当不同的信息结合在一起的时候,人们总是倾向于重视前面的信息。即使人们同样重视了后面的信息,也会认为后面的信息是非本质的、偶然的,人们习惯于按照前面的信息解释后面的信息,即使后面的信息与前面的信息不一致,也会屈从于前面的信息,以形成整体一致的印象。在生活节奏如同飞快奔驰的列车的现代社会,很少有人会愿意花更多的时间去了解、证实一个留给他不美好第一印象的人搜索。
  人们根据最初获得的信息所形成的印象不易改变,甚至会左右对后来获得的新信息的解释。实验证明,第—印象是难以改变的。而第一印象主要是依靠性别、年龄、体态、姿势、谈吐、面部表情、衣着打扮等,判断一个人的内在素养和个性特征。因此在日常交往过程中,尤其是与别人的初次交往时,一定要注意给别人留下美好的印象。
  要做到这一点,首先,要注重仪表风度,—般情况下人们都愿意同衣着干净整齐、落落大方的人接触和交往。其次,要注意言谈举止,言辞幽默,侃侃而谈,不卑不亢,举止优雅,定会给人留下难以忘怀的印象。首因效应在人们的交往中起着非常微妙的作用,只要能准确地把握它,才能给自己的事业开创良好的人际关系氛围。
  林辰轩深深的叹了口气,自己现在最起码也是一个老板,看来以后要去买几件体面的衣服穿了。不过对于林辰轩来说,衣服的作用只是遮羞而已!名不名牌的根本无所谓!但是现在的人,就认名牌,大部分的观念,穿名牌就是有身份的人,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
  “可可,我先走了。”林辰轩转头看着胡可可苦涩的笑了笑,这种情况,真的非常尴尬。
  “啊?英雄哥哥,是不是我说,不打算以身相许,你就生气了啊……”胡可可拉着林辰轩的胳膊,低着可爱的小脑袋说道,“那……那如果我以身相许……”
  “不行!”还没等胡可可说完,胡源就连忙打断道,“可可,人家小林要走,可能有什么正事,你不能耽误人家办正事啊!”
  “那……那好吧……”胡可可失望的底下可爱的小脑袋。
  “没事的!我们以后还会在见面的!”林辰轩摸了摸胡可可可爱的小脑袋。
  “恩!”胡可可开心的点了点头,每个女孩子都喜欢英雄,也都希望自己能嫁给一个英雄,尤其是像胡可可这种天真可爱的女孩子,更希望自己能嫁给一个英雄……毫无疑问,曾经救下自己的英雄哥哥,在她的心目中,就是一个锄强扶弱,见义勇为的英雄!
  但是在她想要嫁给一个英雄之时,却忽略了一句话,“自古美人叹迟暮,不许英雄见白头。”这话虽然残酷,但却很有道理。
  西汉大将霍去病早逝,年仅24岁,宋代抗金英雄岳飞被害死时才39岁。
  通常,英雄都是死得极为壮烈。
  其中,战死沙场,马革裹尸,那是一种归宿,甚至是一种荣耀。就算乌江自刎的项羽,虽然失败,但也被称为悲剧英雄被人怀念被人凭吊。
  事实上,这些英雄注定属于战场,当他们白发苍苍年老体衰再也无法上战场时,就算他们活着那也相当于死了。至少是英雄已经死了。英雄只剩下了传说。就好像那句廉颇老爷,尚能饭否的悲哀。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说,这些英年早逝甚至在最美好的年龄死去的英雄来说,也不算是一个坏事。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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