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缘恋歌(十四)(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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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走之前还把你抱在他怀里,蹭你的脸,和你温存完之后,说回来就带你出去旅游的男朋友,几天之后就突然说要和你分手,要回到和他在一起多年的前女友的怀抱里。
  这种太戏剧化的事情,朝曦觉得无法相信。
  付织月这种女人,无论是长相还是动作,风情万种,足够引起任何女人的嫉妒。
  她调转思维稍微想了一下,自己如果是陆耀生,会更喜欢自己这样子青涩的高中生,还是像蜜桃一样成熟诱人的付织月。
  根本没法比。
  付织月走了以后,朝曦给陆耀生打了个电话,这五天他们两个每天都会打电话。都是她balabla说一些琐碎的事情,陆耀生只是嗯两句。
  朝曦以为他累了,让他早点儿睡觉,多休息。
  但是现在细想起来,是不是在敷衍呢?
  那边很快的接起来。
  “陆耀生。”她说。
  “嗯。”他应了一声。
  “你在做什么呀。”她问。
  “朝曦。”他没有回答她的问题,只是喊了她的名字,然后说,“我们分手吧。”
  “为什么?”朝曦瞬间眼泪涌上了眼眶,但是忍住哽咽问到。
  “我以前的女朋友回来找我了,我也不想再像过去那样生活了。”
  “和我在一起很难受吗。”她问。
  陆耀生又跳过了这个问题,只是说,“我留在你那里的东西你扔了就行,网吧我已经卖了,以后我们不要联系了。”
  最后一句话是,“忘了我吧,自己好好生活。”
  两年,七百多天,其实是一段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的日子。
  对于漫长的人生来说可能是微不足道,但是这么日积月累下来,也能在脑海里印刻下很多回忆。
  并且有些事情你经历的时候,并不显眼,可在你知道那段日子再也回不来的时候,才发现有多珍贵。
  她收拾房间东西的时候,其实并没有哭,心痛到近似于麻木的,把那些双人份的东西扔掉一份,还有他咬过一口的饼干,穿过的拖鞋,自己新给他买的衬衫,半盒避孕套。
  朝曦第一次思考,自己到底为什么会喜欢陆耀生,明明每天晚上都那么疲倦,还是去他那里买水喝,在他旁边坐一会儿,只为了多靠近他一些。
  因为她总觉得,他们都生活在城市的边缘。
  你随便走到城市里的任何一个地方去看看,
  那些巨大的广告牌上的,光鲜亮丽的明星们摆出各种各样的姿势推销那些商业产品。
  一辆辆高档车的车门被人恭敬拉开,那些穿着高级定制西装的人略微低头从车里走出来。
  再或者是,在一个普普通通的家里,一家人做上热气腾腾的饭菜,爸爸妈妈叫看电视的小孩儿赶快来吃饭,然后坐在餐桌前说着一天的琐碎。
  年轻的女孩子们打扮得漂漂亮亮的,用着最新的化妆品,谈论最近哪些明星上了微博热搜,YSL和TF的口红到底哪一个更好用。
  男生勾肩搭背的看个球赛,打个篮球,在steam上买上古卷轴,巫师,然后和朋友们打个昏天黑地。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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