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2节(1 / 4)
听着他们喊她小姨,琬琬眼睛都冒着星星,原来她是家里最小的,如今,她竟然当“小姨”了。这种感觉简直太美妙了,琬琬觉得心都飞扬起来了。
“小姨,我要这个菜。”
东东拿着汤匙去舀桌子上那叠肉丸,可是,圆滚滚的肉丸却特别不听话,舀了几次都没能舀到,他只好向沈美琬求助。
这个沈美琬有经验,她蹬蹬地跑到厨房里找筷子,拿了三根筷子,然后用其中一根串了一个肉丸子递给东东,再用另一根串了一个肉丸子递给囡囡。
囡囡一脸崇拜地看着她,道:“小姨真聪明,小姨也吃。”
沈美琬连连点头:“嗯,囡囡乖乖,小姨也串一个吃。如果你们还想要,等会儿小姨再帮你们串。”
东东也礼貌地对沈美琬道:“谢谢小姨。”
沈美琬大气地道:“不用谢,谁让我是你们小姨呢。”
一直注意这边的冯月见到女儿这么一副小大的模样,不由笑了:这孩子,与同龄孩子过家家酒的时候,就喜欢做妈妈这个角色,如今真有比她小的孩子要她照顾,一板一眼,看起来还像模像样的。
这会儿,煜煜却缠上了王娟英与曾文芳,在东北,除了沈美琪,煜煜自然与王娟英与曾文芳最亲近。
如今见到了她们俩,连程成也不要了。程成不由感慨,如果被妈妈与妹妹看到这个情形,估计又会生出不少事情来。可是,说起来,他也曾经问过病退在家、无事可干的母亲,问她要不要去东北散散心,顺便看一看孙子。可是,母亲当即就一口回绝了。
如今,孩子不肯与母亲亲近,能怨得了谁呢?程成看到沈宅其乐融融,心里感触颇深。沈宅自曾文芳一家子回归之后,一直都那样的温暖,那样的让人不愿意离开。
他想:妻儿留在京都,如果是留在沈家,那么,他放一百个心。如果是留在程家,如母亲与妹妹那样的状态,他又怎能安心?可是,立刻把妻儿带到东北去,他也不忍心。毕竟家里这种情况,也需要一个孩子来添些喜气与气氛。
王娟英喂煜煜吃羹,那是她特意蒸的淮山粟米羹。煜煜几天没见王娟英,在她怀里乖得很,脸上一直带着笑,喂什么吃什么,没一会儿,就全吃下去了。
王娟英又喂他喝了水,才把他放在一个婴儿车上。让李嫂看着,自己也去盛了饭、夹了些菜,然后又回到了煜煜的身边。
两个外孙一琬琬那边,她倒是放心。因为之前她已经弄了一些饭菜给他们吃了。如今,即使他们不吃,也饿不着。文芳说,每次大人吃饭,都让他们学着一起吃,特别不能喂他们,让他们自己吃,能养成良好的习惯。
王娟英自然听女儿的,再说,家里三个孩子都是这样长大的。那时,曾家的孩子一个接一个地出生,曾老太太哪有心思帮她带孩子?家里几个孩子还不是自己摸索着长大的。会拿汤匙的时候,孩子们就自己吃饭了。
再说,那个时候缺衣少食的,孩子饿了,自然会把东西往嘴里塞。她还担心孩子吃得太凶了呛着了,所以不时会注意孩子们吃饭的情况。
所以,她也觉得孩子不能惯着,习惯要养好。她与女儿的教育观念差不多,女婿又一切听女儿的,所以,虽说几辈人在一起,却也没有什么矛盾。
沈家老爷子不管事,只是瞧着满屋的儿孙们乐呵。大嫂因为她去照顾了美琪这么长时间,对她也更加和颜悦色了,她在沈家的地位,可以说已经无人能撼动。
沈家如今的氛围,王娟英也非常喜欢。不像以前的曾家,由于曾老太太不能一碗水端平,两个妯娌都欺负她,而小姑见她软弱,更是可劲地欺负。
她忍气吞声,一年一年地熬着,终于熬出了头。那年暑假,大女儿好像开窍了,为了这个家精打细算。她自然要维护女儿,因为维护女儿就是维护了这个家。
那时候,老太太每天见到她都给她摆脸色,见不得她的日子过得舒坦,见不得她的日子比起其他两个妯娌过得好,见不得她长得漂亮,更见不得她家三个孩子懂事出挑。
只在三个孩子不在家,老太太就有事没事都要骂她几句。不过,王娟英觉得欣慰的是,后来,老太太后来不敢在文芳面前骂她。因为大女儿特别维护她,老太太之前在文芳面前骂过她,却被文芳顶了回去。
老太太本就是无理取闹,说不出所以然来,只能涨红着脸走了。所以,后来,老太太知道不能在文芳面前占到便宜,就再也没有在文芳面前骂过她了。
唉,只是如今,老太太想骂她,也没有机会了。老太太走得也算风光,毕竟,曾家的孙子孙女都有出息。曾老爷子手里抓着不少钱,单单文芳姐弟给的,就不少,自家丈夫又不时会寄些回去。
老人本就没有什么花销,听丈夫说,上次他回去,老爷子还想给钱他,说他们在京都生活花销大,不要总给他寄钱。
如今钱在王娟英眼里也算不上什么了。女儿有钱、女婿有钱,儿子如今也能赚钱了。她的职位还在,这几个月没有去上班,可是,女婿还是每个月给她的存折上存入了工资与奖金。
女婿说,她帮忙照顾两个孩子,女婿帮着她管理公司,所以这份工资是她应得的。她虽然推拒了几次,可是,女儿与女婿都让她收下。
女儿还说:“这钱又不扎手,照顾两个孩子是你女婿的责任,如今他把这个责任交给了妈妈,替妈妈管理公司是应该的,所以,妈,这工资你就收下吧。” ↑返回顶部↑
“小姨,我要这个菜。”
东东拿着汤匙去舀桌子上那叠肉丸,可是,圆滚滚的肉丸却特别不听话,舀了几次都没能舀到,他只好向沈美琬求助。
这个沈美琬有经验,她蹬蹬地跑到厨房里找筷子,拿了三根筷子,然后用其中一根串了一个肉丸子递给东东,再用另一根串了一个肉丸子递给囡囡。
囡囡一脸崇拜地看着她,道:“小姨真聪明,小姨也吃。”
沈美琬连连点头:“嗯,囡囡乖乖,小姨也串一个吃。如果你们还想要,等会儿小姨再帮你们串。”
东东也礼貌地对沈美琬道:“谢谢小姨。”
沈美琬大气地道:“不用谢,谁让我是你们小姨呢。”
一直注意这边的冯月见到女儿这么一副小大的模样,不由笑了:这孩子,与同龄孩子过家家酒的时候,就喜欢做妈妈这个角色,如今真有比她小的孩子要她照顾,一板一眼,看起来还像模像样的。
这会儿,煜煜却缠上了王娟英与曾文芳,在东北,除了沈美琪,煜煜自然与王娟英与曾文芳最亲近。
如今见到了她们俩,连程成也不要了。程成不由感慨,如果被妈妈与妹妹看到这个情形,估计又会生出不少事情来。可是,说起来,他也曾经问过病退在家、无事可干的母亲,问她要不要去东北散散心,顺便看一看孙子。可是,母亲当即就一口回绝了。
如今,孩子不肯与母亲亲近,能怨得了谁呢?程成看到沈宅其乐融融,心里感触颇深。沈宅自曾文芳一家子回归之后,一直都那样的温暖,那样的让人不愿意离开。
他想:妻儿留在京都,如果是留在沈家,那么,他放一百个心。如果是留在程家,如母亲与妹妹那样的状态,他又怎能安心?可是,立刻把妻儿带到东北去,他也不忍心。毕竟家里这种情况,也需要一个孩子来添些喜气与气氛。
王娟英喂煜煜吃羹,那是她特意蒸的淮山粟米羹。煜煜几天没见王娟英,在她怀里乖得很,脸上一直带着笑,喂什么吃什么,没一会儿,就全吃下去了。
王娟英又喂他喝了水,才把他放在一个婴儿车上。让李嫂看着,自己也去盛了饭、夹了些菜,然后又回到了煜煜的身边。
两个外孙一琬琬那边,她倒是放心。因为之前她已经弄了一些饭菜给他们吃了。如今,即使他们不吃,也饿不着。文芳说,每次大人吃饭,都让他们学着一起吃,特别不能喂他们,让他们自己吃,能养成良好的习惯。
王娟英自然听女儿的,再说,家里三个孩子都是这样长大的。那时,曾家的孩子一个接一个地出生,曾老太太哪有心思帮她带孩子?家里几个孩子还不是自己摸索着长大的。会拿汤匙的时候,孩子们就自己吃饭了。
再说,那个时候缺衣少食的,孩子饿了,自然会把东西往嘴里塞。她还担心孩子吃得太凶了呛着了,所以不时会注意孩子们吃饭的情况。
所以,她也觉得孩子不能惯着,习惯要养好。她与女儿的教育观念差不多,女婿又一切听女儿的,所以,虽说几辈人在一起,却也没有什么矛盾。
沈家老爷子不管事,只是瞧着满屋的儿孙们乐呵。大嫂因为她去照顾了美琪这么长时间,对她也更加和颜悦色了,她在沈家的地位,可以说已经无人能撼动。
沈家如今的氛围,王娟英也非常喜欢。不像以前的曾家,由于曾老太太不能一碗水端平,两个妯娌都欺负她,而小姑见她软弱,更是可劲地欺负。
她忍气吞声,一年一年地熬着,终于熬出了头。那年暑假,大女儿好像开窍了,为了这个家精打细算。她自然要维护女儿,因为维护女儿就是维护了这个家。
那时候,老太太每天见到她都给她摆脸色,见不得她的日子过得舒坦,见不得她的日子比起其他两个妯娌过得好,见不得她长得漂亮,更见不得她家三个孩子懂事出挑。
只在三个孩子不在家,老太太就有事没事都要骂她几句。不过,王娟英觉得欣慰的是,后来,老太太后来不敢在文芳面前骂她。因为大女儿特别维护她,老太太之前在文芳面前骂过她,却被文芳顶了回去。
老太太本就是无理取闹,说不出所以然来,只能涨红着脸走了。所以,后来,老太太知道不能在文芳面前占到便宜,就再也没有在文芳面前骂过她了。
唉,只是如今,老太太想骂她,也没有机会了。老太太走得也算风光,毕竟,曾家的孙子孙女都有出息。曾老爷子手里抓着不少钱,单单文芳姐弟给的,就不少,自家丈夫又不时会寄些回去。
老人本就没有什么花销,听丈夫说,上次他回去,老爷子还想给钱他,说他们在京都生活花销大,不要总给他寄钱。
如今钱在王娟英眼里也算不上什么了。女儿有钱、女婿有钱,儿子如今也能赚钱了。她的职位还在,这几个月没有去上班,可是,女婿还是每个月给她的存折上存入了工资与奖金。
女婿说,她帮忙照顾两个孩子,女婿帮着她管理公司,所以这份工资是她应得的。她虽然推拒了几次,可是,女儿与女婿都让她收下。
女儿还说:“这钱又不扎手,照顾两个孩子是你女婿的责任,如今他把这个责任交给了妈妈,替妈妈管理公司是应该的,所以,妈,这工资你就收下吧。”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