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9节(3 / 4)
有了谱子,接下来便是排练。
其实无论是纽爱还是维爱,对于像《自新世界》这种已然被公认为全球十大交响乐的曲子,他们早已熟练于心,甚至随便拉出一个成员来,都能当场给你直接演奏上一段。
因此在三天的排练时间里,除了第一天因为不大熟悉新改编的曲子、两个月团稍稍乱了几次外,很快,两种风格迥异的声音便融入到了一起,并在第三天的排练中合二为一,似乎再无任何突兀。
维爱的清亮纯正,纽爱的自由奔放,两支乐团的琴声交杂在一起,恍若是女神播撒出了神奇的种子,在一片茂密广阔的大地上生长出了一朵并蒂莲,红有红的艳丽,白有白的纯洁,合聚在一起,竟然产生了无法形容的绚丽效果!
……
三天的时间很快便过,纽爱的周年庆也正式到来。
这支拥有上百年历史的顶级乐团在美洲大陆上的号召力,丝毫不逊色于维爱在欧洲的影响力。在音乐会开场前的一个小时内,来自美国各地、甚至是墨西哥、加拿大的乐迷们便兴致冲冲地赶到现场,等待音乐会的开始。
纽约卡内基音乐厅是全球最出名的十大音乐厅之一,1890年的时候,这座音乐厅便矗立在了这座摩登城市内,见证了其一百多年的发展。
作为全纽约稀有的全砖石建筑,深棕色的窄砖与墙面上精细瑰丽的雕塑,让卡内基音乐厅与一旁现代气息十足的摩天大楼分隔开来。并未采用当时最为流行的巴洛克风格,数根科斯林柱式的大理石柱将这座宏伟的音乐厅撑起,让其成为纽约一道迷人靓丽的风景线。
卡内基音乐厅,首席休息室。
戚暮谨慎仔细地将“伊蒂丝”从深红色的琴盒中取了出来,他动作轻柔、目光专注,很快便吸引了一旁的大胡子首席的注意。
“嘿小七!这是什么?你的这把小提琴真是太美了啊!我记得你以前在港城的音乐节上用的不是这把小提琴吧,哦对,你前几天排练的时候用的也不是这把。”
原本胡克和戚暮应该各自拥有一个休息室,但是这位热情好客的大胡子首席直接大臂一挥,自来熟地表示:“我和小七很久没见了,一起用休息室就好。”
于是现在,戚暮便只能看着这位好奇心十足的首席先生,无奈地笑道:“是的胡克,她叫‘伊蒂丝’,是我最近才开始使用的。她的音色很棒,我想等会儿上台以后你应该就能听到了。”
胡克仔仔细细地观察了“伊蒂丝”许久,最后在小公主冷艳美丽的曲线下,垂首拜服:“这真是一把美丽的姑娘!我很久没见过一把如此漂亮的斯式琴了,小七,你这样让我很有压力啊!”
戚暮微微一笑,没有回答。
两人稍稍调试了一下音准,戚暮正拿起松香准备擦拭,便听到胡克感慨似的说道:“我还记得两年前,就是我们刚见面的时候,小七……那时候你还在港城的音乐节上表演了一首《少年的魔角》作为招募比赛的曲子,你还记得吗?”
胡克这么一提起,戚暮立即想起了当时的场景。他还记得当时自己忐忑紧张的心绪,也记得在招募比赛前闵琛低沉温柔的鼓励,甚至那首《少年的魔角》他还是从闵琛那儿得到了改编的灵感,才能获得斯威尔先生的认同。
如此一想,真的好像还在眼前。笑了笑,戚暮点首道:“嗯,我记得呢,等我后来招募成功后,还和纽爱一起表演了一首西贝柳斯的《第一交响曲》。”
胡克笑着颔首:“你还记得啊,不过小七你应该不知道了,其实当初在你离开舞台以后,斯威尔先生作为主评委,曾经和我们其他人这样说过:‘这个孩子的音乐很成熟,对于细微点的把握也相当圆润。但是他的音乐却总是会让我不由自主地想起另一个人,我想……如果这两个人哪一天能够同台演奏,那一定是世界上最美妙的合奏’。”
心中倏地闪过一道灵光,戚暮问道:“斯威尔先生说我的音乐……和一个人很像?”
胡克笑道:“是的,他说你的音乐和柏特莱姆先生很像。”
早已猜到这个答案的戚暮淡笑着勾起唇角,没有开口。但是那精致的眉眼却忍不住地笑弯,从眼梢、眉尾间流露出的柔和的色彩已经在暗示着,此刻他愉悦的心情。
当然,粗线条的胡克可是一点都没发现青年的异常,他感叹道:“唉小七,如果什么时候我能听你和柏特莱姆先生演奏一场就好了!上次听柏特莱姆先生的钢琴会已经是三年前的事情了,去年我有事情没办法参加他的那场独奏会,这可真是我这辈子最大的遗憾!”
听到这,戚暮忽然想起来:“胡克,我怎么觉得……似乎你每次见到闵琛的时候,一点都没有乐迷的感觉,甚至对他隐隐地有一种攻击性?”
留着一大把络腮胡的胡克顿时瞪大了双眼,无辜地说道:“小七,你竟然不能理解我的心情吗?!上次在巴黎国立高等音乐学院我看到柏特莱姆先生的时候,只有上帝知道,当时我的心脏都快跳出喉咙了啊!可是……可是……可是我害羞啊!!!!”
戚暮:“……”
抱歉,他真是一点都没看出当初那个在学院音乐厅的后台咄·咄·逼·人,写着一脸“我不怕你,如果你阻止我招募乐手信不信我动手揍死你”的大胡子首席,有那么一丝一毫的害羞啊!!
你确定你真的知道“害羞”这个词是怎么写的吗?!
你确定你当时不是捋起袖子、差点就要揍上你家偶像的脸了吗? ↑返回顶部↑
其实无论是纽爱还是维爱,对于像《自新世界》这种已然被公认为全球十大交响乐的曲子,他们早已熟练于心,甚至随便拉出一个成员来,都能当场给你直接演奏上一段。
因此在三天的排练时间里,除了第一天因为不大熟悉新改编的曲子、两个月团稍稍乱了几次外,很快,两种风格迥异的声音便融入到了一起,并在第三天的排练中合二为一,似乎再无任何突兀。
维爱的清亮纯正,纽爱的自由奔放,两支乐团的琴声交杂在一起,恍若是女神播撒出了神奇的种子,在一片茂密广阔的大地上生长出了一朵并蒂莲,红有红的艳丽,白有白的纯洁,合聚在一起,竟然产生了无法形容的绚丽效果!
……
三天的时间很快便过,纽爱的周年庆也正式到来。
这支拥有上百年历史的顶级乐团在美洲大陆上的号召力,丝毫不逊色于维爱在欧洲的影响力。在音乐会开场前的一个小时内,来自美国各地、甚至是墨西哥、加拿大的乐迷们便兴致冲冲地赶到现场,等待音乐会的开始。
纽约卡内基音乐厅是全球最出名的十大音乐厅之一,1890年的时候,这座音乐厅便矗立在了这座摩登城市内,见证了其一百多年的发展。
作为全纽约稀有的全砖石建筑,深棕色的窄砖与墙面上精细瑰丽的雕塑,让卡内基音乐厅与一旁现代气息十足的摩天大楼分隔开来。并未采用当时最为流行的巴洛克风格,数根科斯林柱式的大理石柱将这座宏伟的音乐厅撑起,让其成为纽约一道迷人靓丽的风景线。
卡内基音乐厅,首席休息室。
戚暮谨慎仔细地将“伊蒂丝”从深红色的琴盒中取了出来,他动作轻柔、目光专注,很快便吸引了一旁的大胡子首席的注意。
“嘿小七!这是什么?你的这把小提琴真是太美了啊!我记得你以前在港城的音乐节上用的不是这把小提琴吧,哦对,你前几天排练的时候用的也不是这把。”
原本胡克和戚暮应该各自拥有一个休息室,但是这位热情好客的大胡子首席直接大臂一挥,自来熟地表示:“我和小七很久没见了,一起用休息室就好。”
于是现在,戚暮便只能看着这位好奇心十足的首席先生,无奈地笑道:“是的胡克,她叫‘伊蒂丝’,是我最近才开始使用的。她的音色很棒,我想等会儿上台以后你应该就能听到了。”
胡克仔仔细细地观察了“伊蒂丝”许久,最后在小公主冷艳美丽的曲线下,垂首拜服:“这真是一把美丽的姑娘!我很久没见过一把如此漂亮的斯式琴了,小七,你这样让我很有压力啊!”
戚暮微微一笑,没有回答。
两人稍稍调试了一下音准,戚暮正拿起松香准备擦拭,便听到胡克感慨似的说道:“我还记得两年前,就是我们刚见面的时候,小七……那时候你还在港城的音乐节上表演了一首《少年的魔角》作为招募比赛的曲子,你还记得吗?”
胡克这么一提起,戚暮立即想起了当时的场景。他还记得当时自己忐忑紧张的心绪,也记得在招募比赛前闵琛低沉温柔的鼓励,甚至那首《少年的魔角》他还是从闵琛那儿得到了改编的灵感,才能获得斯威尔先生的认同。
如此一想,真的好像还在眼前。笑了笑,戚暮点首道:“嗯,我记得呢,等我后来招募成功后,还和纽爱一起表演了一首西贝柳斯的《第一交响曲》。”
胡克笑着颔首:“你还记得啊,不过小七你应该不知道了,其实当初在你离开舞台以后,斯威尔先生作为主评委,曾经和我们其他人这样说过:‘这个孩子的音乐很成熟,对于细微点的把握也相当圆润。但是他的音乐却总是会让我不由自主地想起另一个人,我想……如果这两个人哪一天能够同台演奏,那一定是世界上最美妙的合奏’。”
心中倏地闪过一道灵光,戚暮问道:“斯威尔先生说我的音乐……和一个人很像?”
胡克笑道:“是的,他说你的音乐和柏特莱姆先生很像。”
早已猜到这个答案的戚暮淡笑着勾起唇角,没有开口。但是那精致的眉眼却忍不住地笑弯,从眼梢、眉尾间流露出的柔和的色彩已经在暗示着,此刻他愉悦的心情。
当然,粗线条的胡克可是一点都没发现青年的异常,他感叹道:“唉小七,如果什么时候我能听你和柏特莱姆先生演奏一场就好了!上次听柏特莱姆先生的钢琴会已经是三年前的事情了,去年我有事情没办法参加他的那场独奏会,这可真是我这辈子最大的遗憾!”
听到这,戚暮忽然想起来:“胡克,我怎么觉得……似乎你每次见到闵琛的时候,一点都没有乐迷的感觉,甚至对他隐隐地有一种攻击性?”
留着一大把络腮胡的胡克顿时瞪大了双眼,无辜地说道:“小七,你竟然不能理解我的心情吗?!上次在巴黎国立高等音乐学院我看到柏特莱姆先生的时候,只有上帝知道,当时我的心脏都快跳出喉咙了啊!可是……可是……可是我害羞啊!!!!”
戚暮:“……”
抱歉,他真是一点都没看出当初那个在学院音乐厅的后台咄·咄·逼·人,写着一脸“我不怕你,如果你阻止我招募乐手信不信我动手揍死你”的大胡子首席,有那么一丝一毫的害羞啊!!
你确定你真的知道“害羞”这个词是怎么写的吗?!
你确定你当时不是捋起袖子、差点就要揍上你家偶像的脸了吗?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