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4节(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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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故意拉长了音调,闵琛淡笑着说:“太高兴,不想去好奇了。”
  戚暮感觉自己耳根发烫,他伸手掩唇,重重地咳嗽了一声,然后音调提高:“好了好了,你知道朱莉今天早上回来了吗?她昨天晚上告诉我,在上次我和塔克曼先生回维也纳以后,你还去找了她,拜托她照顾我。”
  漆黑的眸子里飞快地闪过一抹幽光,闵琛淡定地说道:“你感动了,非常想我,所以就来了。”语气肯定坚决,声音斩钉截铁。
  戚暮:“……其实你只要说第一句就好了。”
  优雅地挑了挑眉头,闵琛薄唇微勾:“所以还是感动了?”
  对付一个厚脸皮的人有什么样的招数?当然是比他还要厚脸皮!
  只见戚暮冷静从容地轻哼一声,反问道:“我才没有为这点小事感动,我只是在想……你当初去找朱莉,是不是又被她好好的调教了一番?我想想,她是不是和你坐在沙发上,回忆你小时候冒着鼻涕泡、抱着大腿要糖的样子了?”
  闵琛:“……”
  噗哧一声笑出声来,戚暮说道:“说实话我真的完全想象不到你小时候会是那个样子,就让我看一眼你小时候的照片吧?嗯……一张就好,只要一张。”
  “想看小奥斯顿?”
  戚暮:“……”
  “嗯,晚上回去慢慢看。”
  咖啡厅晕黄温暖的灯光下,只见清秀俊朗的青年被调戏到极点后,竟然微笑地勾起唇角,语气平静地说道:“是啊,晚上是可以回去慢慢看,但是……肖奥斯顿实在是太小了啊,还不会抱着大腿要糖。”说着,还一脸嫌弃地又重复了一遍:“嗯,太小了。”
  闻言,男性尊严受到严重打击的闵琛瞬间脸色一黑,站起身来拉起青年就走,一边走还一边咬牙切齿地说道:“很小?回去看看,到底有多小!”
  戚暮:“……”
  虽然完全无法吐槽“这个家伙也太容易被激怒了吧”,但是戚暮却还是和闵琛一起下了楼,开车离开了柏爱大楼。
  这条通往闵琛公寓的道路戚暮曾经走过一次,道路两旁都栽植着高大挺拔的梧桐树,浓密的树荫将道路遮挡了一半。街道两旁昏黄色的路灯光穿过车窗玻璃,照射进车厢内。
  戚暮好笑似的看着那个还在生闷气的男人,只见在灯光的照耀下,对方本就俊朗的五官更显得立体几分。
  沉思了会儿,戚暮试探性地说道:“其实……也不是很小?”
  闵琛从鼻腔里发出一声冷哼。
  “好吧好吧,只是一般的小。”
  闵琛:“……!!!!”
  戚暮明显地感觉到车速又加快了几分,但是他却难得好心情地不想去安慰这个突然小心眼起来的男人。他的视线从对方高挺的眉骨、狭长的凤眸和紧抿的双唇上扫过,等到注视到那个被对方戴在手腕上的银链时,戚暮停住了目光,久久不动。
  唇间的笑容渐渐敛去,戚暮望着那已经挂上了数枚吊坠的手链,神色复杂。
  良久,在一个绿灯亮起、闵琛刚刚启动车子的时候,戚暮低声问道:“闵琛,你对我的第一印象……是什么?”
  没有注意到青年怪异的神情,甚至没有听清楚那压低的话语,闵琛问了一句:“什么?”
  此时此刻,戚暮已经笑着勾起唇角,道:“我说,当年你第一次见到我的时候,对我的第一印象是什么呢?”
  几乎没有一点犹豫的,闵琛直接回答道:“很有天赋,很有才气,拥有很强的音感,有潜力成为一流的指挥家。”顿了顿,他又补充道:“我想过收你做学生。”
  显然没有想到这个答案,戚暮微微怔住:“收我做学生?”
  闵琛肯定地说:“是,收你做学生。你的音感非常强,从小提琴入门成为指挥家的人也很多,法勒就是其中一个。我虽然不擅长小提琴,但是还是可以成为你在指挥方面的老师。”但是,你并不想成为一名指挥家。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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