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节(2 / 2)
陶哥和其他人登时就傻眼了,樱荔憋的满脸通红,气愤地跑走了,陶哥被打懵了,懵了之后就犯傻了,他第一反应不是为那莫名奇妙的一巴掌感到愤怒,而是撒开腿去追樱荔,害怕樱荔一时想不开。
陶哥人高马大,没两步就追上了樱荔,他强行扳过樱荔的身子面对自己,竟然发现樱荔的眼圈红了。
陶哥吓了一跳,当时就手足无措起来,那个大的个子就像一只笨重的大猴子,手都不知道放在哪里。
樱荔气的瞪他,陶哥被她看的发毛,弱弱的来了一句,“不就抱了你一下吗?”
男人之间动手动脚、搂搂抱抱不是一件很平常的事吗?陶哥想不通自己犯了什么错,可是看见樱荔反应这么大,他还真觉得是自己错了,于是挠挠后脑勺,“我错了,行吗?”
樱荔吃软不吃硬,对方一道歉,她的火就消了大半,冷静下来也觉得自己有点大题小做,先不论人家陶哥根本不知道她是个女孩子,就说以前,顾行之都是不问她的意见直接亲她的,那时她也没这么生气,换了人就不一样了。
其实都一样,不一样的是顾行之,她又有点不争气的想念顾行之了。
“对不起,是我心情不好。”樱荔觉得很灰心,她现在压根接受不了除了和顾行之以外的任何人的身体接触,她想啊,这个毛病不改以后可怎么办啊,这辈子都嫁不了人了,二十岁就生不了孩子了。
陶哥把脸凑过去,古铜色的皮肤上有浅浅的抓痕,“看你打的!我那个死了的婆娘都不敢这么抽我!”
樱荔和他回去,路上问他,“陶哥的妻子去世了吗?”
“早死啦!”陶哥语气中并无一丝悲伤,相反,樱荔还在个中感受到了轻松和欢快,她皱眉问他,“你不难过吗?”
陶哥看了她一眼,就像看一只小雏鸡似的,嘴角撇了撇,“都死了六七年了,还难过个屁啊,整天吊丧个脸给谁看啊,死了婆娘日子就不过了吗?”
樱荔问他,“六七年就能把一个人彻底的忘了吗?”
陶哥眯起眼睛,打量面前这个文文弱弱的少年,“怎么?小荔子,你是受了情伤离家出走吗?来,跟哥说说,哥来开导开导你!”猛然间,他意识到一个问题,“你……你该不会成亲了吧?”
“没有。”樱荔叹了一口气,“我喜欢一个人十年了,可他不是个好人,对我也不好。”
陶哥一拍大腿,“我也不是个好人!但是我能对你好!怎么着,你不如就跟了我算了,兄弟如手足,女人如衣服,你跟我搞在一起,咱们俩亲上加亲了!”陶哥以玩笑的口吻说出这番话,暗中却观察樱荔的神色,他并不是在开玩笑,这番话他酝酿了很久,江南自古就是富庶之地,才子名士无不风流,养个娈童不是什么稀罕事,先前有些不好意思,所以这话不好说,现在话一出口才发觉,这并没什么。
而樱荔却呆怔了半天才明白陶哥在说什么,但是她本就单纯,自然不能完全窥破陶哥的心意,只当自己被陶哥发现了女儿身,她抱着胸和陶哥拉开距离,“我有喜欢的人了,我不会嫁给你的。”
她一副贞洁烈女的模样把陶哥逗笑了,一个“嫁”字更让陶哥忍俊不禁,他本能的觉得眼前这小子八成就是个娈童,喜欢的也是个男人,要不正常男人怎么可能用“嫁”这个字呢,他朝樱荔走过去,一边伸手一边道,“怎么跟个小娘们似的这样扭捏,你喜欢的人是干什么的,有我有钱吗,有我壮实么,你跟我在一处肯定快活。”
他朝樱荔扑过去,想去亲樱荔的嘴,每次都被樱荔躲过去,他只好去啃樱荔的脖子,隔着衣服滋味就已经很蚀骨了,怎么一个小美少年比青楼名妓还叫人心痒呢,他习惯性的伸手去揉怀里人的胸,手下那一团很软很大,陶哥意识到有什么不对,停了下来,樱荔推开他,他一下子跌坐在地上,支支吾吾的指着樱荔,“你……你是女人?!” ↑返回顶部↑
陶哥人高马大,没两步就追上了樱荔,他强行扳过樱荔的身子面对自己,竟然发现樱荔的眼圈红了。
陶哥吓了一跳,当时就手足无措起来,那个大的个子就像一只笨重的大猴子,手都不知道放在哪里。
樱荔气的瞪他,陶哥被她看的发毛,弱弱的来了一句,“不就抱了你一下吗?”
男人之间动手动脚、搂搂抱抱不是一件很平常的事吗?陶哥想不通自己犯了什么错,可是看见樱荔反应这么大,他还真觉得是自己错了,于是挠挠后脑勺,“我错了,行吗?”
樱荔吃软不吃硬,对方一道歉,她的火就消了大半,冷静下来也觉得自己有点大题小做,先不论人家陶哥根本不知道她是个女孩子,就说以前,顾行之都是不问她的意见直接亲她的,那时她也没这么生气,换了人就不一样了。
其实都一样,不一样的是顾行之,她又有点不争气的想念顾行之了。
“对不起,是我心情不好。”樱荔觉得很灰心,她现在压根接受不了除了和顾行之以外的任何人的身体接触,她想啊,这个毛病不改以后可怎么办啊,这辈子都嫁不了人了,二十岁就生不了孩子了。
陶哥把脸凑过去,古铜色的皮肤上有浅浅的抓痕,“看你打的!我那个死了的婆娘都不敢这么抽我!”
樱荔和他回去,路上问他,“陶哥的妻子去世了吗?”
“早死啦!”陶哥语气中并无一丝悲伤,相反,樱荔还在个中感受到了轻松和欢快,她皱眉问他,“你不难过吗?”
陶哥看了她一眼,就像看一只小雏鸡似的,嘴角撇了撇,“都死了六七年了,还难过个屁啊,整天吊丧个脸给谁看啊,死了婆娘日子就不过了吗?”
樱荔问他,“六七年就能把一个人彻底的忘了吗?”
陶哥眯起眼睛,打量面前这个文文弱弱的少年,“怎么?小荔子,你是受了情伤离家出走吗?来,跟哥说说,哥来开导开导你!”猛然间,他意识到一个问题,“你……你该不会成亲了吧?”
“没有。”樱荔叹了一口气,“我喜欢一个人十年了,可他不是个好人,对我也不好。”
陶哥一拍大腿,“我也不是个好人!但是我能对你好!怎么着,你不如就跟了我算了,兄弟如手足,女人如衣服,你跟我搞在一起,咱们俩亲上加亲了!”陶哥以玩笑的口吻说出这番话,暗中却观察樱荔的神色,他并不是在开玩笑,这番话他酝酿了很久,江南自古就是富庶之地,才子名士无不风流,养个娈童不是什么稀罕事,先前有些不好意思,所以这话不好说,现在话一出口才发觉,这并没什么。
而樱荔却呆怔了半天才明白陶哥在说什么,但是她本就单纯,自然不能完全窥破陶哥的心意,只当自己被陶哥发现了女儿身,她抱着胸和陶哥拉开距离,“我有喜欢的人了,我不会嫁给你的。”
她一副贞洁烈女的模样把陶哥逗笑了,一个“嫁”字更让陶哥忍俊不禁,他本能的觉得眼前这小子八成就是个娈童,喜欢的也是个男人,要不正常男人怎么可能用“嫁”这个字呢,他朝樱荔走过去,一边伸手一边道,“怎么跟个小娘们似的这样扭捏,你喜欢的人是干什么的,有我有钱吗,有我壮实么,你跟我在一处肯定快活。”
他朝樱荔扑过去,想去亲樱荔的嘴,每次都被樱荔躲过去,他只好去啃樱荔的脖子,隔着衣服滋味就已经很蚀骨了,怎么一个小美少年比青楼名妓还叫人心痒呢,他习惯性的伸手去揉怀里人的胸,手下那一团很软很大,陶哥意识到有什么不对,停了下来,樱荔推开他,他一下子跌坐在地上,支支吾吾的指着樱荔,“你……你是女人?!”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