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6章 顿时晃了眼(1 / 2)
对于轩辕流笙如此温柔的送苏云岚回来,夜三虽然如杨素一般惊讶,但是他自然不会当着苏云岚的面问她怎么一回事,他迂回的找了夜十一,千水见状,也跟着来八卦。
夜三让夜十一把在宁王府的事情,一清二楚的说出来。
等夜十一把事情的经过都说出来之后,夜三的双眸眯了起来,自言自语道:“想不到这个宁王的手段那么高。”
“夜三,你怎么那么说人家宁王啊?想不到宁王还挺悲催的,虽然是皇子,可是寸步难行,实在是太委屈了。”千水一副感叹的神色。之前对宁王的讨厌,也慢慢的消除了,特别是今天,小姐下车的时候,宁王的动作好温柔啊。
“千水你懂什么?”夜三见千水一副花痴的模样,猛然的对着千水的头就是一巴掌,他忍不住斥道:“轩辕流笙本来就是风流倜傥的人,仗着长得好看,对女子温柔一点,你们就喜欢上他了?他可是皇子啊?谁敢给他委屈?他这分明就是想要博取我们小姐的同情,让小姐一直喜欢他,爱着他,欲罢不能。特别是当时小姐第一次对那个轩辕流笙发飙了,他觉得小姐对他的感情和态度,都寒心了,所以,他才会说这些东西,取得小姐的同情。特别是对你们这些涉世未深的女孩子,特别的有效。这些手段,你夜三哥哥当年在弯月国见得多了。”
“啊?不会吧?”千水意外的捂住自己的头看向夜三,甚至于夜十一也很意外的看向夜三。
“当然了。”夜三忍不住的问夜十一:“小姐是不是听了这些话,心软了?男人哄人的手段多着呢,你们不懂。要是轩辕流笙他真的喜欢小姐的话,就不会这样对待小姐,连周佳瑶都不会迎娶。你们就是被男人的哀兵政策给洗脑了。”
夜三一直都对轩辕流笙不满,然后一点点的分析起来。
夜十一点点头,觉得夜三分析得很对。他以后打算和苏云岚出去的话,有什么事情,都回来和夜三说,让他分析分析,要不然自己会被人愚弄。
这也怪不得千水和夜十一对这不了解。千水从小跟着赛娜公主长大,雅卡女王那么喜欢赛娜公主,哪里有什么阴谋诡计?再说了赛娜公主在弯月国嚣张跋扈的,动不动就打人惩罚人,其他的男子都怕她,又有谁敢亲近她?夜十一一直都是训练,训练,忠心忠心的……更加不懂。
而夜三,他现在虽然是皇室的护卫队长,可是,他成为护卫队长,也是这次赛娜公主出来弯月国的时候,雅卡特别把夜三派出来的。夜三之前在弯月国,家里可是将军家庭出身的,因为他犯了事,雅卡公主爱惜他这个人才,不忍心把他杀死,把自己的姓名都改了,成为夜三,然后雅卡女王让他将功赎罪,作为自己女儿赛娜公主的护卫队长。
不过,夜十一和千水自然不知道这回事,他们觉得夜三实在是太棒了,不愧是护卫队长,好厉害,分析得很对。他们都默默的对夜三敬仰着……
自然,夜三那怕知道宁王的心思,他也没有办法改变苏云岚的做法。
乔娜公主知道宁王让自己参加皇帝的狩猎,她自然开心起来了,她接到这个消息,不由得感叹苏云岚不愧是爱对了人,有了苏云岚这个桥梁,她觉得自己以后弯月国有什么问题,都不怕了。她顿时觉得,要是苏云岚马上嫁给宁王,自己的好处多多了。
想到这里,乔娜公主觉得有机会的话,一定要凑合他们两个人在一起。她的想法很简单,觉得苏云岚还没有尝过男人,是童子鸡,所以呢,就算是喜欢宁王,却非常的矜持,不懂的进取,要不然现在她一定成为宁王的妃子了。
她觉得要是苏云岚尝试过宁王的美味的话,就一定离不开宁王,直接进入宁王府里,成为宁王的妃子了。乔娜觉得自己作为表姐,有必要帮一帮自己表妹的忙。
只不过怎么帮忙,具体如何,这是后话,不提了。
而程国公夫人因为自己儿子程卓阳对苏云岚的迷恋,她作为一个开明的母亲,在这次去狩猎的时候,就携带上苏云岚一起去。好让自己的儿子,在狩猎的时候,能和苏云岚增加感情。
作为这次狩猎护卫部队的一员的楚浩鹏,看到名单上苏云岚的名字,而且这个名字,还是在程国公夫人的后面:看来,这个程国公夫人也对苏云岚非常的喜欢了。
他心里不是滋味,程国公世子在西宁街的院子里找苏云岚的场面,他见过几次,自然知道,一看到苏云岚就双眼发亮的程卓阳喜欢苏云岚。
他苦笑一下:优秀的女子,自然很多男子喜欢……细细的把名单上的名字抚摸了一下,又想到似乎宁王和苏云岚的关系,似乎好转了起来,他也为苏云岚开心。
只是他疑惑的是:既然苏云岚和宁王互相喜欢,为什么苏云岚不进宁王府,成为宁王的妃子呢?
自然,苏云岚知道自己能去狩猎,很开心。作为一个现代的女子,来到古代了,对于古代的狩猎,她一直兴趣勃勃的。
人家都说,现代女子来到古代,有两个地方必须去看,一个是古代的青楼。一个是古代的皇宫……
不过,既然自己的身份,算是地位低下的江南某落魄的书香门第的家庭,自然不能贸贸然进入皇宫参加,但是,参加有皇帝存在的狩猎,也算是不错的。
听说这出行的仪仗队,很好看。
可以堪比现代的国庆阅兵仪式……
苏云岚非常庆幸能认识程国公的世子,能有机会跟着他们参加这次狩猎。
而在狩猎的前两天,轩辕流笙才从周佳瑶哪里知道,这次狩猎,苏云岚也有份去参加。
本来呢,轩辕流笙觉得周佳瑶已经是自己人了,打算不让她参加。而周佳瑶不知道从哪里知道苏云岚也参加,她一直都对苏云岚非常的忌惮,她一直把苏云岚当成自己的对手。 ↑返回顶部↑
夜三让夜十一把在宁王府的事情,一清二楚的说出来。
等夜十一把事情的经过都说出来之后,夜三的双眸眯了起来,自言自语道:“想不到这个宁王的手段那么高。”
“夜三,你怎么那么说人家宁王啊?想不到宁王还挺悲催的,虽然是皇子,可是寸步难行,实在是太委屈了。”千水一副感叹的神色。之前对宁王的讨厌,也慢慢的消除了,特别是今天,小姐下车的时候,宁王的动作好温柔啊。
“千水你懂什么?”夜三见千水一副花痴的模样,猛然的对着千水的头就是一巴掌,他忍不住斥道:“轩辕流笙本来就是风流倜傥的人,仗着长得好看,对女子温柔一点,你们就喜欢上他了?他可是皇子啊?谁敢给他委屈?他这分明就是想要博取我们小姐的同情,让小姐一直喜欢他,爱着他,欲罢不能。特别是当时小姐第一次对那个轩辕流笙发飙了,他觉得小姐对他的感情和态度,都寒心了,所以,他才会说这些东西,取得小姐的同情。特别是对你们这些涉世未深的女孩子,特别的有效。这些手段,你夜三哥哥当年在弯月国见得多了。”
“啊?不会吧?”千水意外的捂住自己的头看向夜三,甚至于夜十一也很意外的看向夜三。
“当然了。”夜三忍不住的问夜十一:“小姐是不是听了这些话,心软了?男人哄人的手段多着呢,你们不懂。要是轩辕流笙他真的喜欢小姐的话,就不会这样对待小姐,连周佳瑶都不会迎娶。你们就是被男人的哀兵政策给洗脑了。”
夜三一直都对轩辕流笙不满,然后一点点的分析起来。
夜十一点点头,觉得夜三分析得很对。他以后打算和苏云岚出去的话,有什么事情,都回来和夜三说,让他分析分析,要不然自己会被人愚弄。
这也怪不得千水和夜十一对这不了解。千水从小跟着赛娜公主长大,雅卡女王那么喜欢赛娜公主,哪里有什么阴谋诡计?再说了赛娜公主在弯月国嚣张跋扈的,动不动就打人惩罚人,其他的男子都怕她,又有谁敢亲近她?夜十一一直都是训练,训练,忠心忠心的……更加不懂。
而夜三,他现在虽然是皇室的护卫队长,可是,他成为护卫队长,也是这次赛娜公主出来弯月国的时候,雅卡特别把夜三派出来的。夜三之前在弯月国,家里可是将军家庭出身的,因为他犯了事,雅卡公主爱惜他这个人才,不忍心把他杀死,把自己的姓名都改了,成为夜三,然后雅卡女王让他将功赎罪,作为自己女儿赛娜公主的护卫队长。
不过,夜十一和千水自然不知道这回事,他们觉得夜三实在是太棒了,不愧是护卫队长,好厉害,分析得很对。他们都默默的对夜三敬仰着……
自然,夜三那怕知道宁王的心思,他也没有办法改变苏云岚的做法。
乔娜公主知道宁王让自己参加皇帝的狩猎,她自然开心起来了,她接到这个消息,不由得感叹苏云岚不愧是爱对了人,有了苏云岚这个桥梁,她觉得自己以后弯月国有什么问题,都不怕了。她顿时觉得,要是苏云岚马上嫁给宁王,自己的好处多多了。
想到这里,乔娜公主觉得有机会的话,一定要凑合他们两个人在一起。她的想法很简单,觉得苏云岚还没有尝过男人,是童子鸡,所以呢,就算是喜欢宁王,却非常的矜持,不懂的进取,要不然现在她一定成为宁王的妃子了。
她觉得要是苏云岚尝试过宁王的美味的话,就一定离不开宁王,直接进入宁王府里,成为宁王的妃子了。乔娜觉得自己作为表姐,有必要帮一帮自己表妹的忙。
只不过怎么帮忙,具体如何,这是后话,不提了。
而程国公夫人因为自己儿子程卓阳对苏云岚的迷恋,她作为一个开明的母亲,在这次去狩猎的时候,就携带上苏云岚一起去。好让自己的儿子,在狩猎的时候,能和苏云岚增加感情。
作为这次狩猎护卫部队的一员的楚浩鹏,看到名单上苏云岚的名字,而且这个名字,还是在程国公夫人的后面:看来,这个程国公夫人也对苏云岚非常的喜欢了。
他心里不是滋味,程国公世子在西宁街的院子里找苏云岚的场面,他见过几次,自然知道,一看到苏云岚就双眼发亮的程卓阳喜欢苏云岚。
他苦笑一下:优秀的女子,自然很多男子喜欢……细细的把名单上的名字抚摸了一下,又想到似乎宁王和苏云岚的关系,似乎好转了起来,他也为苏云岚开心。
只是他疑惑的是:既然苏云岚和宁王互相喜欢,为什么苏云岚不进宁王府,成为宁王的妃子呢?
自然,苏云岚知道自己能去狩猎,很开心。作为一个现代的女子,来到古代了,对于古代的狩猎,她一直兴趣勃勃的。
人家都说,现代女子来到古代,有两个地方必须去看,一个是古代的青楼。一个是古代的皇宫……
不过,既然自己的身份,算是地位低下的江南某落魄的书香门第的家庭,自然不能贸贸然进入皇宫参加,但是,参加有皇帝存在的狩猎,也算是不错的。
听说这出行的仪仗队,很好看。
可以堪比现代的国庆阅兵仪式……
苏云岚非常庆幸能认识程国公的世子,能有机会跟着他们参加这次狩猎。
而在狩猎的前两天,轩辕流笙才从周佳瑶哪里知道,这次狩猎,苏云岚也有份去参加。
本来呢,轩辕流笙觉得周佳瑶已经是自己人了,打算不让她参加。而周佳瑶不知道从哪里知道苏云岚也参加,她一直都对苏云岚非常的忌惮,她一直把苏云岚当成自己的对手。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