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0节(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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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氏紧咬下唇,慌张点头。
  包拯淡淡道:“既是如此,我命你于这三位郎君中,认出曾与你有私情的陆辞的话,应是易如反掌罢?”
  作者有话要说:  注释:
  宋仁宗景祐四年(公元1037年)三月,包拯39岁,朝廷派他出任扬州天长县(今属安徽省)县令。父母去世之后,包拯便将行孝之心化作为国为民之心。一心想着报效朝廷,为民造福,干出一番事业来。扬州府地处江淮平原,素称“苏北门户”,开发很早,新石器时代就已经有水稻种植,是个鱼米之乡。唐宋时与中原的经济、文化交流更为密切,生产技术先进,百姓生活富裕。天长县毗邻扬州,虽是县邑,也相当富庶。民富则安,包拯当个县太爷也就当得平稳安逸,知县三年,只审理了一宗“牛舌案”,案情也很简单,有农户告状说家中耕牛被人割去牛舌。拯曰:“第杀而鬻之。”俄有告私屠牛者,拯曰:“巳割其舌矣,非私杀也。”盗色变,遂引伏。
  这是一宗很小的民事诉讼案件,犯罪者是受害人的近邻,因为有矛盾而挟嫌报复,将人家养的一头牛的牛舌割去。受害人告上公堂,包拯用计诱使盗贼上勾,他让受害人将受伤的牛屠宰出售,又张贴出严禁私宰耕牛的公告,有违令私宰者严加惩处,对揭发者给与奖赏。犯罪者为获奖赏又去告发,正中了包拯的圈套……。在这个案件中,包拯分析罪犯的犯罪动机,又把握犯罪者贪小便宜的心理,轻而易举便破了案。(《包拯》作者 李玮,第二章 迎难远赴端州)
  第三百九十五章
  这些天里,王氏虽被好吃好喝地养着,心里也做好了会受严刑拷打、受些皮肉之苦的准备。
  她甚至都计划好了:若评事当真对她用重刑,只略受一些、让伤势瞧着严重后,就顺他们意地写下供词。
  之后就等临到行刑,不再在评事管辖下后,再大声喊冤,以被屈打成招的借口翻供,要求重新推鞫。
  她如何料到,这位年纪轻轻的评事根本不按理出牌,竟折腾了这么一出戏?
  见王氏震惊地猛然抬头,满脸都是难掩心慌意乱的神色,原先只是七分把握的包拯,一下就是近乎十分的肯定了。
  成竹在胸,他面上却丝毫不显,只不慌不忙地重复道:“王氏可听清了?”
  事态进行至此,王氏唯有硬着头皮,结结巴巴地回道:“回评事,枕边恩爱之人,妾、妾……自是认得出的。”
  说这话时,王氏简直慌张到了极点。
  她哪里能认得!
  她虽曾于陆氏义庄任女使,却主要是在林绣娘底下做活,平日无法涉足内庄,更遑论是见深居浅出、孤身守孝的陆经抚了。
  然而她也清楚,自己之前为求清判而攀咬陆辞、注定导致要面临这骑虎难下的处境。如今之计,唯有将此事座死了,她才能得一条生路。
  毕竟通奸的丑事,外人难求实证,当事人也难以自证。
  她与那位陆经抚各执一词,加上那位王评事话里话外的暗示……只要应付过今日这一关,应是还有回转余地的。
  思及此处,王氏心思稍定。
  包拯神色莫测地轻轻颔首:“那你可得认仔细了。”
  因狱中灯光昏暗,为防止她事后以‘未能看清、方不慎认错’为由开脱,包拯特地下令,让两名狱卒将她搀扶着,走近前去,在距三位郎君不过一步之遥的位置细细地看。
  无需包拯开口,王氏也打醒了十二分的精神,下定决心要把这‘迷魂阵’给识破的。
  先前离得较远,这会儿近在咫尺,她终于能清楚看到三位郎君的面孔了。
  她固然未曾见过陆辞真容,但众所周知的是,陆辞姿容之盛天下罕有,那……她只需择出最俊的那位,应就无错了。
  三人装束一般无二,形容气质具都出众,但只消仔细一打量,就不难发现,细微处则有着极大区别。
  那位身形最为清瘦的郎君,眼角攀有微不可查的些许细纹,气质较为冷凝。
  哪怕容颜清俊,也不难判断其年岁定已过而立。
  ——而她未曾谋面的陆经抚,可是未至而立之年的。
  可排除这位了。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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