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9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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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或者,许多外界的人对宋风时也是这个评价吧。
  不仅是陌生人,有时候,像宋媚钗这样的熟人也会开玩笑说“你傍大款了啊,得好好抓紧”。宋风时也不得不承认,自己得到今天的钱财和地位很多程度上是得益于“金兰殊男友”这个身份。要不是金兰殊,他可能还在门店里当导购。
  金兰殊认他做男友,给他身份,又是不是像夔龙老总所言,“虽然平平无奇,但胜在似一只狗”?
  宋风时忽然抱住了金兰殊,问道:“你觉得我像狗吗?”
  金兰殊眉头大皱,不解其意,沉吟半晌,问道:“哪个品种?”
  作者有话说:跟之前讲过的一样,这篇文半架空,关于商业、法律等等的内容都是编的,完全为剧情服务。如有与现实情况不符的,敬请谅解,同时也欢迎懂行的读者分享相关的专业知识~
  第八十五章
  翌日,“七叶”的主事人正式和周翊翊签订了合约。
  “有趣的是,这是周翊翊以个人名义做的,而不是以夔龙集团的名义。”欧文跟金兰殊报告道,“那么说,‘霓裳’上市之后,就不再是夔龙旗下的子公司,而是周翊翊本人的公司了。”
  “哦?”金兰殊对此也有些讶异,“看来夔龙老总是打算放开手脚让周翊翊自我表现了。”
  宋风时却道:“那也是他们父子之间的事情,不关我们事!”
  “怎么不关?”金兰殊表示不同意,“这样把‘霓裳’从夔龙旗下切割出来,很可能是表明这个公司以后自负盈亏,再也不能从夔龙那儿获取源源不断的资金了。那么说来,要打垮‘霓裳’就变得容易很多。再说了,夔龙老总让周翊翊自己搞公司,也很可能是想看周翊翊自己的实力如何。如果周翊翊的公司黄了,他以后也在夔龙抬不起头做人了。”
  宋风时闻言一笑:“你还有心事想着怎么搞垮‘霓裳’呢?怎么不好好考虑我们公司接下来该怎么发展?”
  金兰殊说道:“我们的发展其实离不开搞死周翊翊。”
  宋风时忍俊不禁:“这是什么话!”
  “我真是说真的,不是我纠缠于私人恩怨。”金兰殊一脸正经地解释,“周翊翊跟个偏执狂似的势要弄死我们,只要他一天还过得好,我们就始终会被缠上的。所以,一定要搞死他,我们才有活路。”
  宋风时这么一听,也居然被说服了:“大约真的是这样。”
  欧文却又说:“那么我们上市的计划要搁置了?是不是可以这样理解?”
  “只能说是拖缓了,因为我们找不到合适的壳公司。”金兰殊语气中充满失望,“这也是没办法的事。”
  欧文又道:“那么短时间内我们还可以继续海外开店的计划吗?”
  “是啊,我们一开始要搞上市不就是为了资金吗?资金不就是为了**计划吗?”宋风时说道,“现在我们要在海外开店的话,资金应该从哪儿来?”
  “傅丞那边对此犹犹豫豫,不愿意给予太多的钱。”金兰殊叹气,“我有没有一个有钱的老爹……”
  “那怎么办呢?”宋风时问道。
  金兰殊却说:“可是,你说的对,你昨晚跟我说过,只要我‘金兰殊’就是一个活招牌,傅丞不愿意给我钱,难道别人不愿意吗?我觉得,我们可以尝试去找别的投资人。”
  宋风时点头不迭:“没错,我们没必要吊死在hf一棵大树上!”
  欧文却说:“但是,有实力、本钱和意向的资本也不多。不是说谁给我们投资我们都要答应的。金总,你已经有了人选了吗?”
  “还真的有!”金兰殊高兴地说,“你们觉得‘傲鹰’的刘修斯怎么样?”
  欧文闻言一怔,对金兰殊的决定感到难以置信:“刘修斯?我当然知道,钱他是很多没错。但我们的竞品‘上苑春’不是他弟弟的品牌吗?”
  “但是,‘上苑春’是艾玛寺旗下的,和傲鹰没有关系。”金兰殊不以为意,“再说了,傲鹰也一直想涉足地产之外的其他产业,我觉得他不一定会拒绝我们。”
  欧文总觉得这个提议不太合适:“真的非他不可吗?没有更好的选择吗?”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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