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美失控 第54节(1 / 4)
第83章
谭阵生日前一天会回家和家里人一起吃饭,盛野在这一天早早地起床,因为彻夜未眠,他终于比谭阵早起了一次。
从前在富山山庄,早餐都是谭阵起床做的,这次他总算可以为喜欢的人做一顿早饭了。
偌大的客厅还沉浸在破晓前的灰蒙中,他下了楼,想着,谭阵平时就是在这样的天色一个人起床,为他们两个人准备早餐的,那是一种怎样的心情,他现在也能体会一二了。
在一楼忙活了不一会儿,谭阵就下楼了,看他在料理台前手忙脚乱的背影,走过来,看了一眼外面刚蒙蒙亮的天色,问:“怎么起这么早?”
盛野忙着煎鸡蛋和培根,又忙着煮牛奶燕麦粥,那边还烤着吐司,两只手非当三只手来用,谭阵笑了,低头帮他把平底锅下的火关小了一点儿,说:“你不能一次做一样,慢慢来吗?”
盛野拿了燕麦过来,见状一个箭步过来把谭阵推开:“你别插手,我来!”
谭阵被他推得好笑,让到一旁举起手:“好好,你来吧。”过了一会儿还是忍不住说,“你真的可以慢一点儿。”
盛野在厨台前左右开弓地挥洒着:“我也想慢,但想到你随时会起床我就慢不下来。”
谭阵说:“你需要的话,我可以现在再回去睡一会儿。”
盛野啼笑皆非:“那也不用……”
他想把早餐做得尽量丰盛点儿,煎好鸡蛋和培根,又准备切点儿生菜和番茄,在刀架前却有点抓瞎,谭阵家的刀都是生熟分开的,他不记得哪把是切生的。
“这把。”谭阵走上来,把刀拎出来拿给他。
盛野接过刀,在料理台上大刀阔斧地切番茄。
谭阵走过去,悄悄把牛奶燕麦粥的火调小了一些,要不很快就得糊掉了。
盛野切好生菜和番茄,一层层铺在烤吐司上,再加上煎蛋和培根,终于做出一盘漂亮的三明治,若是忽略背后一片狼藉的台面的话,看上去还是很可口的。只是煎蛋卖相一般,不如谭阵做得漂亮,谭阵的煎蛋都是饱满的太阳蛋,也不知道是怎么做到的,他都没来得及学两手。为了掩饰煎蛋的寒碜,他才想起来做成三明治,夹在吐司里就看不见了。
这一通忙下来,感觉自己就像个被妻子惯坏的丈夫,成日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临时抱佛脚,佛都嫌弃,妻子还好脾气地容忍他。
谭阵接过三明治,煞有介事地说了声“谢谢”,盛野笑了笑才猛然想起背后还煮着一锅粥:“糟了糟了!”慌忙关掉火,好在粥的状况刚刚好,他庆幸地舒了口气,“还好还好……”
谭阵在岛台吃着三明治,抿嘴笑着没说话。
盛野把热腾腾的粥盛出来,放在谭阵面前时就觉得特别有成就感。看谭阵吃着他早起熬好的粥,把它们趁热吃进身体,成了“谭阵”的一部分,原来给喜欢的人做饭是这样的感觉。你不但想给他做,还想看着他吃。
“你想一直这样看我吃吗?”谭阵抬头看他,笑着说。
盛野才在岛台对面坐下,咬了一口三明治,纳闷:“怎么味道没你做的好?”
谭阵抬眉:“没有啊,我觉得挺好。”
盛野皱眉:“我是不是忘了什么步骤?”
谭阵说:“没有,你天天做给我吃吧,就这样的。”
盛野突然语结了。
谭阵便笑一笑:“我逗你的。”他勺了一勺粥,低头吹了吹,又自顾自的笑了一下,“你还是适合睡懒觉。”
虽然说着“你”,但好似并不是在对他说,而是在对自己说,像在总结“盛野”两个字。
盛野低下头,勺子搅着燕麦粥,热气扑在他脸上,令眼眶也不自觉发热。
谭阵中午就要回蓝田郡,回这趟家他穿得非常随意,一件牛仔蓝的衬衫和白t恤,黑色休闲裤。盛野见他在找眼镜,就把手里的那副眼镜还给了他。 ↑返回顶部↑
谭阵生日前一天会回家和家里人一起吃饭,盛野在这一天早早地起床,因为彻夜未眠,他终于比谭阵早起了一次。
从前在富山山庄,早餐都是谭阵起床做的,这次他总算可以为喜欢的人做一顿早饭了。
偌大的客厅还沉浸在破晓前的灰蒙中,他下了楼,想着,谭阵平时就是在这样的天色一个人起床,为他们两个人准备早餐的,那是一种怎样的心情,他现在也能体会一二了。
在一楼忙活了不一会儿,谭阵就下楼了,看他在料理台前手忙脚乱的背影,走过来,看了一眼外面刚蒙蒙亮的天色,问:“怎么起这么早?”
盛野忙着煎鸡蛋和培根,又忙着煮牛奶燕麦粥,那边还烤着吐司,两只手非当三只手来用,谭阵笑了,低头帮他把平底锅下的火关小了一点儿,说:“你不能一次做一样,慢慢来吗?”
盛野拿了燕麦过来,见状一个箭步过来把谭阵推开:“你别插手,我来!”
谭阵被他推得好笑,让到一旁举起手:“好好,你来吧。”过了一会儿还是忍不住说,“你真的可以慢一点儿。”
盛野在厨台前左右开弓地挥洒着:“我也想慢,但想到你随时会起床我就慢不下来。”
谭阵说:“你需要的话,我可以现在再回去睡一会儿。”
盛野啼笑皆非:“那也不用……”
他想把早餐做得尽量丰盛点儿,煎好鸡蛋和培根,又准备切点儿生菜和番茄,在刀架前却有点抓瞎,谭阵家的刀都是生熟分开的,他不记得哪把是切生的。
“这把。”谭阵走上来,把刀拎出来拿给他。
盛野接过刀,在料理台上大刀阔斧地切番茄。
谭阵走过去,悄悄把牛奶燕麦粥的火调小了一些,要不很快就得糊掉了。
盛野切好生菜和番茄,一层层铺在烤吐司上,再加上煎蛋和培根,终于做出一盘漂亮的三明治,若是忽略背后一片狼藉的台面的话,看上去还是很可口的。只是煎蛋卖相一般,不如谭阵做得漂亮,谭阵的煎蛋都是饱满的太阳蛋,也不知道是怎么做到的,他都没来得及学两手。为了掩饰煎蛋的寒碜,他才想起来做成三明治,夹在吐司里就看不见了。
这一通忙下来,感觉自己就像个被妻子惯坏的丈夫,成日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临时抱佛脚,佛都嫌弃,妻子还好脾气地容忍他。
谭阵接过三明治,煞有介事地说了声“谢谢”,盛野笑了笑才猛然想起背后还煮着一锅粥:“糟了糟了!”慌忙关掉火,好在粥的状况刚刚好,他庆幸地舒了口气,“还好还好……”
谭阵在岛台吃着三明治,抿嘴笑着没说话。
盛野把热腾腾的粥盛出来,放在谭阵面前时就觉得特别有成就感。看谭阵吃着他早起熬好的粥,把它们趁热吃进身体,成了“谭阵”的一部分,原来给喜欢的人做饭是这样的感觉。你不但想给他做,还想看着他吃。
“你想一直这样看我吃吗?”谭阵抬头看他,笑着说。
盛野才在岛台对面坐下,咬了一口三明治,纳闷:“怎么味道没你做的好?”
谭阵抬眉:“没有啊,我觉得挺好。”
盛野皱眉:“我是不是忘了什么步骤?”
谭阵说:“没有,你天天做给我吃吧,就这样的。”
盛野突然语结了。
谭阵便笑一笑:“我逗你的。”他勺了一勺粥,低头吹了吹,又自顾自的笑了一下,“你还是适合睡懒觉。”
虽然说着“你”,但好似并不是在对他说,而是在对自己说,像在总结“盛野”两个字。
盛野低下头,勺子搅着燕麦粥,热气扑在他脸上,令眼眶也不自觉发热。
谭阵中午就要回蓝田郡,回这趟家他穿得非常随意,一件牛仔蓝的衬衫和白t恤,黑色休闲裤。盛野见他在找眼镜,就把手里的那副眼镜还给了他。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