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节(1 / 4)
为了维持住这花团锦簇的太平岁月,她必须和自己相敬如宾的过日子。
而他呢,他不贪婪,并没有奢望过能一下子攫住她的心。单是能这样朝夕伴着她,他已经很满足——她多美啊!
他不太确定她究竟是纯粹的“天生丽质难自弃”,还是万家的财富也给她镀了一层光芒,他只知道她确实是个璀璨夺目的女子,他还知道自己已经招了同性的嫉恨——到三舅母家里做客时,三舅母的儿子,已经娶妻生子了的,对待万家凰非常的客气有礼,然而看他的目光就锐利如锥,仿佛恨不得扎他个透明窟窿。
回家的汽车上,他将此事当个笑谈,讲给了万家凰。万家凰呵斥了他一句,意思是这种玩笑开不得。他立刻向她道了歉,并把笑意压进了心底。
他向来听她的话,从小就是如此。
一切都美满如梦,不过晴朗的天边,偶尔也会有一两丝乌云飘过。
乌云化作人身,名字叫做张顺。
冯楚认为张顺对于那个翠屏,实在是有点太执着了,简直像是入了魔,但若说他有多么的爱翠屏,又不见得——他对翠屏的追求不像是追求,倒像是某种改正和扭转,翠屏越是思念那个不知所踪的副官长,张顺越是一门心思的想尽快娶了她。他那个要娶的劲头也不大对劲,娶不像娶,更像是要惩罚她。
除此之外,这小子几乎再没别的毛病,什么事都能管,在各处也都能说上几句话,俨然是个副主子。这位副主子几次三番的让冯楚出面,撺掇小姐把翠屏赏给他。冯楚摆脱不了他,可是回首往昔,又感觉他在自己这里,其实也没有立过什么大功劳,无非就是传过几句话、跑过几趟腿,仅此而已。
不但张顺没有立下大功劳,甚至连他自己也没有真的干出多少成绩来,他能笑到最后,全是老天爷垂怜。要不然那一直好得蜜里调油的两个人,怎么到了北京就开始吵、一路吵成了分道扬镳?
他越是感激上苍,越是感觉张顺碍事,像个小型的定时炸弹。他决定先敷衍着这小子,等婚礼结束了,自己再想办法把这小子撵走。
如此又过了一个月,天气是明显的见暖了。
摩登点的少爷小姐们——也包括万里遥——全都亟不可待的脱了冬衣,露出了点春日的好颜色来。这天中午,冯楚换了一身薄呢子猎装,很轻巧的走到了万家凰门前,等她和自己一同出门去。
他等了好一阵子,因为万家凰的头发该烫而又未烫,没了款式形状,怎么梳都是不对劲。好容易把头上收拾停当了,她又挑衣服挑鞋子挑皮包,挑得没滋没味,不像是要出门和未婚夫逛街,倒像是奉命去履行什么义务,早一刻出门也行,晚一刻出门也行。
好容易打扮得妥了,她出门向着冯楚一点头:“怎么不进来坐着等?”
冯楚笑道:“今天天气很好,外面一点也不冷,我站在这里,正好可以晒晒太阳。”
万家凰表示同意:“可不是,说热就热起来了。今天还是先去老地方坐坐?”
“好,我听你的安排。”
“我也没什么安排,不过是和往常一样,先去吃一顿饭,然后去凯特琳洋行瞧瞧项链,我上次给他们经理打了电话,经理说是从上海订制了新款的珍珠项链过来,昨天刚到北京。我想,若是珠子好,就买两挂,我留一挂,另一挂送给三舅母,算是慰劳她这些天的辛苦。”
冯楚含笑点头,心里有点感慨,因为凯特琳洋行里的珍珠项链,最便宜的一挂,也要两千元以上。两千元,对于这世上的绝大多数人来讲,都是一笔巨款了,然而对她来讲,和两块钱也差不多。
他如今的衣食住行都由万家提供,说起来也算是好日子了,不过还是没有摸到大钱的机会。他不知道婚礼之后,自己是否也能拥有调动大笔金钱的资格——十有八九是不会有,他看出来了,“管家”对于万家凰来讲,并不是难事,她根本不需要丈夫来替她分忧,而他的表舅,虽然对待一切都是糊里糊涂,可唯独盯钱盯得紧,他的财产就只能交给他的大姑娘掌管,旁人休想分去一个铜板。
或许做这个上门女婿,并没有表面看上去的那么风光,不过,他摇头对着自己一笑,知道自己这是想得太多、有点贪了。
不能这样,他告诫自己,做人得懂得知足,不能贪得无厌。
第五十四章
冯楚现在虽是处在了人生中最为健康的时期,但饭量还是有限,是个姑娘的胃口,和万家凰在一起倒是吃得来。两人坐在番菜馆的一间雅座里,边吃边闲谈,谈谈亲戚朋友,谈谈新闻逸事,除了情爱,一切全可以聊,而且聊得一团和气、不起冲突。
“都说陈家老大是名字起得不对,所以才三灾六病的一直不得好。”她和他轻声谈着一位新近得了结核病的远房弟弟。他非常喜欢这样的谈话,这让他感觉自己和二姐姐确实是一家人了,二姐姐的亲戚也成了他的亲戚,他真正进入了二姐姐所在的世界。
“陈大少爷叫什么?一个名字而已,不好又能有多不好?”
“叫天龙,陈天龙,都说这名字太大了,他的八字扛不住。”说到这里,她笑了一下:“我的名字也有点大了,当初有人让爸爸给我改一改,好像是要改成什么淑龄还是德贤来着,爸爸没听。”
“人和人不一样,陈大少爷扛不住那个天龙,未必你也扛不住这个凤凰。”他笑了:“你不是一直都过得很好?”
两人谈到这里,隔壁雅座忽然传来了个快活的女子声音:“密斯万?是不是你密斯万?” ↑返回顶部↑
而他呢,他不贪婪,并没有奢望过能一下子攫住她的心。单是能这样朝夕伴着她,他已经很满足——她多美啊!
他不太确定她究竟是纯粹的“天生丽质难自弃”,还是万家的财富也给她镀了一层光芒,他只知道她确实是个璀璨夺目的女子,他还知道自己已经招了同性的嫉恨——到三舅母家里做客时,三舅母的儿子,已经娶妻生子了的,对待万家凰非常的客气有礼,然而看他的目光就锐利如锥,仿佛恨不得扎他个透明窟窿。
回家的汽车上,他将此事当个笑谈,讲给了万家凰。万家凰呵斥了他一句,意思是这种玩笑开不得。他立刻向她道了歉,并把笑意压进了心底。
他向来听她的话,从小就是如此。
一切都美满如梦,不过晴朗的天边,偶尔也会有一两丝乌云飘过。
乌云化作人身,名字叫做张顺。
冯楚认为张顺对于那个翠屏,实在是有点太执着了,简直像是入了魔,但若说他有多么的爱翠屏,又不见得——他对翠屏的追求不像是追求,倒像是某种改正和扭转,翠屏越是思念那个不知所踪的副官长,张顺越是一门心思的想尽快娶了她。他那个要娶的劲头也不大对劲,娶不像娶,更像是要惩罚她。
除此之外,这小子几乎再没别的毛病,什么事都能管,在各处也都能说上几句话,俨然是个副主子。这位副主子几次三番的让冯楚出面,撺掇小姐把翠屏赏给他。冯楚摆脱不了他,可是回首往昔,又感觉他在自己这里,其实也没有立过什么大功劳,无非就是传过几句话、跑过几趟腿,仅此而已。
不但张顺没有立下大功劳,甚至连他自己也没有真的干出多少成绩来,他能笑到最后,全是老天爷垂怜。要不然那一直好得蜜里调油的两个人,怎么到了北京就开始吵、一路吵成了分道扬镳?
他越是感激上苍,越是感觉张顺碍事,像个小型的定时炸弹。他决定先敷衍着这小子,等婚礼结束了,自己再想办法把这小子撵走。
如此又过了一个月,天气是明显的见暖了。
摩登点的少爷小姐们——也包括万里遥——全都亟不可待的脱了冬衣,露出了点春日的好颜色来。这天中午,冯楚换了一身薄呢子猎装,很轻巧的走到了万家凰门前,等她和自己一同出门去。
他等了好一阵子,因为万家凰的头发该烫而又未烫,没了款式形状,怎么梳都是不对劲。好容易把头上收拾停当了,她又挑衣服挑鞋子挑皮包,挑得没滋没味,不像是要出门和未婚夫逛街,倒像是奉命去履行什么义务,早一刻出门也行,晚一刻出门也行。
好容易打扮得妥了,她出门向着冯楚一点头:“怎么不进来坐着等?”
冯楚笑道:“今天天气很好,外面一点也不冷,我站在这里,正好可以晒晒太阳。”
万家凰表示同意:“可不是,说热就热起来了。今天还是先去老地方坐坐?”
“好,我听你的安排。”
“我也没什么安排,不过是和往常一样,先去吃一顿饭,然后去凯特琳洋行瞧瞧项链,我上次给他们经理打了电话,经理说是从上海订制了新款的珍珠项链过来,昨天刚到北京。我想,若是珠子好,就买两挂,我留一挂,另一挂送给三舅母,算是慰劳她这些天的辛苦。”
冯楚含笑点头,心里有点感慨,因为凯特琳洋行里的珍珠项链,最便宜的一挂,也要两千元以上。两千元,对于这世上的绝大多数人来讲,都是一笔巨款了,然而对她来讲,和两块钱也差不多。
他如今的衣食住行都由万家提供,说起来也算是好日子了,不过还是没有摸到大钱的机会。他不知道婚礼之后,自己是否也能拥有调动大笔金钱的资格——十有八九是不会有,他看出来了,“管家”对于万家凰来讲,并不是难事,她根本不需要丈夫来替她分忧,而他的表舅,虽然对待一切都是糊里糊涂,可唯独盯钱盯得紧,他的财产就只能交给他的大姑娘掌管,旁人休想分去一个铜板。
或许做这个上门女婿,并没有表面看上去的那么风光,不过,他摇头对着自己一笑,知道自己这是想得太多、有点贪了。
不能这样,他告诫自己,做人得懂得知足,不能贪得无厌。
第五十四章
冯楚现在虽是处在了人生中最为健康的时期,但饭量还是有限,是个姑娘的胃口,和万家凰在一起倒是吃得来。两人坐在番菜馆的一间雅座里,边吃边闲谈,谈谈亲戚朋友,谈谈新闻逸事,除了情爱,一切全可以聊,而且聊得一团和气、不起冲突。
“都说陈家老大是名字起得不对,所以才三灾六病的一直不得好。”她和他轻声谈着一位新近得了结核病的远房弟弟。他非常喜欢这样的谈话,这让他感觉自己和二姐姐确实是一家人了,二姐姐的亲戚也成了他的亲戚,他真正进入了二姐姐所在的世界。
“陈大少爷叫什么?一个名字而已,不好又能有多不好?”
“叫天龙,陈天龙,都说这名字太大了,他的八字扛不住。”说到这里,她笑了一下:“我的名字也有点大了,当初有人让爸爸给我改一改,好像是要改成什么淑龄还是德贤来着,爸爸没听。”
“人和人不一样,陈大少爷扛不住那个天龙,未必你也扛不住这个凤凰。”他笑了:“你不是一直都过得很好?”
两人谈到这里,隔壁雅座忽然传来了个快活的女子声音:“密斯万?是不是你密斯万?”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