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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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丢了梨核,拂过垂柳,我将自己和景弦未来三天要做的事情安排得明明白白。
  他在指点几个小乐师弹琴。我同他说了我的想法后,他一边按住小乐师的弦重新拨弄,一边残忍地拒绝了我,“教你一次太费事了。”
  我承认我不太聪明,但《离亭宴》或许是个意外。毕竟我相信人各有所长,我不可能在各个领域都没天赋得整整齐齐。
  他觉得八成大概差不多就是整整齐齐。并说,“但凡你能找出一个你擅长的东西,我便教你写字。”
  缠住他哄骗他甚至死磕到底,都是我这么五年来练就的一身本事。我问他这算不算我擅长的?
  他沉默许久。我料想他无言以对。
  隔桌一名小乐师弹错了音,他走过去,蹲在小乐师身边,手把手教导。我追着他问,“这样是不是就算你答应了?那我们什么时候开始?需不需要我准备些什么?”
  那名小乐师看了我一眼,鼓起腮帮朝景弦露出“她的问题真多”的表情。
  景弦接收到小乐师的表情,竟垂下眸勾起唇角浅浅一笑。我看得清清楚楚,不可置信地睁大眼:须知他当年教我弹琴的时候可不是这幅温柔模样的。
  “你太闹腾了。”他敛起笑意,转过头看我。
  好的罢,我讪讪地闭嘴,躲在一边静等了小半个时辰,他才将他的徒弟们搁在一边,转而想起了我。
  铺开一张被他草稿过词曲的废纸,他递给我一杆毛笔,自己也拿了一杆。我搬来椅子坐在他身旁,尽力学他握笔的姿势。
  毛笔是正经的毛笔,纸也是正经的纸,唯有我的心和手统统不正经。我一颗心全在他身上。
  说来羞涩,我一双手也全在他身上。
  “……”他垂眸盯住抱着他手臂的一双手,抬眸漠然道,“你这样抓着我,我怎么写?”
  我颇为不好意思地松开他。盯着桌案上的纸。默了片刻后道,“我今天,要学写‘景弦’这两个字。”
  他提笔的手腕滞了滞,随即落笔,“先学你自己的名字。”
  我想以我的精力和悟性来看,每日学写两个字已是极限,倘若学了“花官”,未来三天都不必再学别的了。于是我固执地说,“我的名字我会写一些。我要学你的。”
  他低头凝视我片刻,没有再多纠结于此。
  当他将这两个字明明白白写出来那一刻,我感到有些后悔。似乎,他方才写的“花官”二字要简单许多。
  “景弦……”我悄声对他道,“既然这样的话,那还是学好‘花官’这两个罢我觉得。”
  “既然哪样的话?”他抓住我话中漏洞,面无表情地问我。
  既然你的名字这么难的话。我顿了顿,“既然你方才坚持要我学‘花官’的话。”
  他将纸挪到我面前,漠然道,“我现在不坚持了。”
  我抓着笔,心情些许复杂。刁难,这是刁难。面对心上人的刁难,要迎刁而上。
  我沾了沾墨,埋头一笔一划模仿。字我是写过的,我送他的书封上就写过,只是对不对的问题。
  随着我写出来的笔画越来越难看,房间的气氛压抑得紧。这个时候就需要我没话找话来救救场了,“你平日里都看些什么书?怎么会的字这么多?我觉得都写得很好看。你是怎么写得这么好看的?”
  “你的确太闹腾了。”他默了默,忽轻声道,“我其实,本不喜欢闹腾的女子……”
  “……”我总不能为他立时变得温婉贤淑。我想我唯一能为他做的就是闭嘴。
  “平日看《策论》。”他忽道。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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