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9章,友谊万岁(1 / 2)
一个月后,府阳城进入三九天,大雪已经覆盖了整个地面,新的一年又要开始了,下午五点多钟,在府阳城火车站的门口,一辆黑色的帕萨特安静的停在这里,车里面坐着三个男人,他们在等待一个人,等待一个离开多年的兄弟。
高子健看了看表说,“不是说五点吗?这都快五点半了,车咋还没来呢?”
“别着急子键,可能是火车晚点了,咱们在等一会吧。”马辉坐在后面说着。
“得了,咱们下车等他吧,我都想兵子了。”大军说着话,打开车门就下车了,随后高子健他俩也跟着下来了。
三个人在凛冽的寒风里,哆里哆嗦的站着,二十分钟左右,火车到站了,人群开始不断的往外涌出,高子健紧紧的盯着出站口,深怕漏掉那个他熟悉和想念的身影,三年了,整整三年了,时间过的如此之快,他们都长大了,不在是当年的毛头小伙子了。
这时候,一个身穿军装,英姿飒爽,双眼炯炯有神的男人,映入了高子健的眼帘,这个男人浑身散发着不可抵挡的魅力,成熟,稳重,还有一种压倒性的压迫感,即便是的冬天,也能显出他体格的健硕。
这个男人也在寻找着什么,当他看到高子健时,两人盯着对方看了好久,大概有一分钟左右,高子健大吼一声飞奔过去,“兵子....”
时兵一把扔掉手里的行李,大喊一声,也伸开双臂跑了过来,“子键...”
兄弟两人见面用力的拥抱在一起,那种感觉,让他们一辈子都忘不掉,这是一种牵挂,一种激动,一种不舍,高子健的眼泪控制不住了,他流着泪水说,“回来就好,回来就好啊。”他想念时兵,无时无刻不想念他,他们兄弟分别了太久,这几年来,这是他第一次这么开心。
时兵拍打着他的后背,也眼含泪水的说,“我回来了兄弟,以后再也不走了。”
大军跟马辉这会儿也走了过来,时兵松开高子健,大军过去一把抱住他,“操,你他妈还知道回来,兄弟想死你了。”大军这个大老爷们,居然也会心酸,眼睛红红的,就差泪水流下来了。
时兵点头说,“哥们也想你们,这不就赶紧回来了。”
马辉站在旁边笑着说,“我的老战友,咱们又见面了啊,欢迎你回来。”
时兵跟马辉则是很深切的握着手,这是军人与军人之间的礼节,“好兄弟,咱们又在一起了。”时兵这一刻,心里的激动别提多澎湃了,这几年他太压抑了,现在终于可以释放了。
“行了行了,兵子,赶紧上车,哥们今天给你洗尘。”高子健搂着时兵,直奔轿车走去。
四个人上车后,时兵随口问道,“哎呦,我说哥俩,这车是谁的啊?”
马辉贼嘻嘻的笑着说,“这是可我们高老板的车,专门接待贵客用的。”
时兵一时没反应过来,“高老板?哪个高老板?”
大军笑骂一句,“滚蛋马辉,别闹了,这车是子键的。”
“哎呦,子键,可以啊,我这几年不在,你混的行了,都开上帕萨特了啊。”时兵坐在副驾驶的位置上,拍着高子健的肩膀说。
高子健笑着说,“我操,这算啥啊,兵子,你要是喜欢在车,明儿你拿走开,送你了。”
时兵说,“好啊,那我可不客气了,白给的谁不要啊。”
高子健哈哈笑着说,“操,俺俩谁跟谁啊,走了哥几个,咱们今天不醉不归啊。”轿车启动,直奔南城区的‘万和酒店’,时兵的归来,开启了他们一个全新的时代,高子健他们兄弟几人,注定会是府阳城最顶端的人物......
在‘万和酒店’的包房内,一群人正在畅饮高呼,声音洪量,气魄雄伟,他们没有文人的做做,也没有绅士的斯文,有的只是东北汉子的豪情,他们大块吃肉,大口喝酒,举杯就干,场面好不热烈。
在场的各位有高子健,大军,时兵,何洋,久孟智,王子豪,谈坦和马辉,原本还想叫朴正勋一起过来的,可由于他在家养伤,高子健也就没喊他,这些人都是高子健的兄弟,没有外人,凡是关系稍微远一点的,高子健都没叫上,谈坦是他的左右手,所以这才跟着。
喝酒的时候,兄弟门畅谈当年上学时期的事情,哥几个放佛又回到了当年那个无法无天的时代,他们的回忆是美好的,但也是心酸的,他们一路走来,付出了很多,虽然得到了一些,但也失去了一些。
他们叛逆过,他们无知过,可他们敢爱敢恨,为兄弟可以两肋插刀,为爱人可以舍命相陪,他们感谢那个年代带给他们的一切,高子健更感谢可以跟他们称兄道弟,这是一种骄傲,这也是一种自豪,那个年代的他们,是单纯的,是不需要多说一句的,是只需要一个眼神,就足够了。
他们怀念那个年代,他们渴望回到那个年代,那个年代,是属于友情,属于爱情的世界,没有名利的争斗,也没有金钱的欲望,几轮酒下去后,兄弟几个都面色红润,久孟智抽着烟,放佛回忆着说,“兵子啊,你回来真好啊,哥们有时候做梦都会梦到你,梦到我们一起出去打架,梦到我们当年的点点滴滴。”
何洋在旁边也说,“是啊兵子,我真怀念那个时候的我们,自从毕业后,我再也找不到当年的那种快乐了,还记得我们一起去砍老虎的时候吗?那时候我们年轻气盛,可我们毫无畏惧,虽然佑哥最后进去了,但仔细想想,我们这一路走来,真的挺不容易的。”
时兵端起酒杯,眼含热泪说,“兄弟们,我时兵虽然离开了几年,可我无时无刻不在挂念着大家,我何曾不想念我们当年在一起的每一刻,我们这一路走来,是用鲜血和泪水换回来的,我们是过命的交情,就像洋子刚才说的,当年我们一起去砍老虎,现在想想,我不后悔,即使让我再选择一次,我依然会带着大家这么去干,不为别的,就因为我们是一个团队,是用血换回来的团队。” ↑返回顶部↑
高子健看了看表说,“不是说五点吗?这都快五点半了,车咋还没来呢?”
“别着急子键,可能是火车晚点了,咱们在等一会吧。”马辉坐在后面说着。
“得了,咱们下车等他吧,我都想兵子了。”大军说着话,打开车门就下车了,随后高子健他俩也跟着下来了。
三个人在凛冽的寒风里,哆里哆嗦的站着,二十分钟左右,火车到站了,人群开始不断的往外涌出,高子健紧紧的盯着出站口,深怕漏掉那个他熟悉和想念的身影,三年了,整整三年了,时间过的如此之快,他们都长大了,不在是当年的毛头小伙子了。
这时候,一个身穿军装,英姿飒爽,双眼炯炯有神的男人,映入了高子健的眼帘,这个男人浑身散发着不可抵挡的魅力,成熟,稳重,还有一种压倒性的压迫感,即便是的冬天,也能显出他体格的健硕。
这个男人也在寻找着什么,当他看到高子健时,两人盯着对方看了好久,大概有一分钟左右,高子健大吼一声飞奔过去,“兵子....”
时兵一把扔掉手里的行李,大喊一声,也伸开双臂跑了过来,“子键...”
兄弟两人见面用力的拥抱在一起,那种感觉,让他们一辈子都忘不掉,这是一种牵挂,一种激动,一种不舍,高子健的眼泪控制不住了,他流着泪水说,“回来就好,回来就好啊。”他想念时兵,无时无刻不想念他,他们兄弟分别了太久,这几年来,这是他第一次这么开心。
时兵拍打着他的后背,也眼含泪水的说,“我回来了兄弟,以后再也不走了。”
大军跟马辉这会儿也走了过来,时兵松开高子健,大军过去一把抱住他,“操,你他妈还知道回来,兄弟想死你了。”大军这个大老爷们,居然也会心酸,眼睛红红的,就差泪水流下来了。
时兵点头说,“哥们也想你们,这不就赶紧回来了。”
马辉站在旁边笑着说,“我的老战友,咱们又见面了啊,欢迎你回来。”
时兵跟马辉则是很深切的握着手,这是军人与军人之间的礼节,“好兄弟,咱们又在一起了。”时兵这一刻,心里的激动别提多澎湃了,这几年他太压抑了,现在终于可以释放了。
“行了行了,兵子,赶紧上车,哥们今天给你洗尘。”高子健搂着时兵,直奔轿车走去。
四个人上车后,时兵随口问道,“哎呦,我说哥俩,这车是谁的啊?”
马辉贼嘻嘻的笑着说,“这是可我们高老板的车,专门接待贵客用的。”
时兵一时没反应过来,“高老板?哪个高老板?”
大军笑骂一句,“滚蛋马辉,别闹了,这车是子键的。”
“哎呦,子键,可以啊,我这几年不在,你混的行了,都开上帕萨特了啊。”时兵坐在副驾驶的位置上,拍着高子健的肩膀说。
高子健笑着说,“我操,这算啥啊,兵子,你要是喜欢在车,明儿你拿走开,送你了。”
时兵说,“好啊,那我可不客气了,白给的谁不要啊。”
高子健哈哈笑着说,“操,俺俩谁跟谁啊,走了哥几个,咱们今天不醉不归啊。”轿车启动,直奔南城区的‘万和酒店’,时兵的归来,开启了他们一个全新的时代,高子健他们兄弟几人,注定会是府阳城最顶端的人物......
在‘万和酒店’的包房内,一群人正在畅饮高呼,声音洪量,气魄雄伟,他们没有文人的做做,也没有绅士的斯文,有的只是东北汉子的豪情,他们大块吃肉,大口喝酒,举杯就干,场面好不热烈。
在场的各位有高子健,大军,时兵,何洋,久孟智,王子豪,谈坦和马辉,原本还想叫朴正勋一起过来的,可由于他在家养伤,高子健也就没喊他,这些人都是高子健的兄弟,没有外人,凡是关系稍微远一点的,高子健都没叫上,谈坦是他的左右手,所以这才跟着。
喝酒的时候,兄弟门畅谈当年上学时期的事情,哥几个放佛又回到了当年那个无法无天的时代,他们的回忆是美好的,但也是心酸的,他们一路走来,付出了很多,虽然得到了一些,但也失去了一些。
他们叛逆过,他们无知过,可他们敢爱敢恨,为兄弟可以两肋插刀,为爱人可以舍命相陪,他们感谢那个年代带给他们的一切,高子健更感谢可以跟他们称兄道弟,这是一种骄傲,这也是一种自豪,那个年代的他们,是单纯的,是不需要多说一句的,是只需要一个眼神,就足够了。
他们怀念那个年代,他们渴望回到那个年代,那个年代,是属于友情,属于爱情的世界,没有名利的争斗,也没有金钱的欲望,几轮酒下去后,兄弟几个都面色红润,久孟智抽着烟,放佛回忆着说,“兵子啊,你回来真好啊,哥们有时候做梦都会梦到你,梦到我们一起出去打架,梦到我们当年的点点滴滴。”
何洋在旁边也说,“是啊兵子,我真怀念那个时候的我们,自从毕业后,我再也找不到当年的那种快乐了,还记得我们一起去砍老虎的时候吗?那时候我们年轻气盛,可我们毫无畏惧,虽然佑哥最后进去了,但仔细想想,我们这一路走来,真的挺不容易的。”
时兵端起酒杯,眼含热泪说,“兄弟们,我时兵虽然离开了几年,可我无时无刻不在挂念着大家,我何曾不想念我们当年在一起的每一刻,我们这一路走来,是用鲜血和泪水换回来的,我们是过命的交情,就像洋子刚才说的,当年我们一起去砍老虎,现在想想,我不后悔,即使让我再选择一次,我依然会带着大家这么去干,不为别的,就因为我们是一个团队,是用血换回来的团队。”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