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1节(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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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那我去我的研究所了,如果有龙少的消息,发短信给我就行。”陈浩轩说完就离开了。
  他暂时停止了找天才帮他赚钱,他现在已经找了那么多了,暂时够了。他相信,只要再过一两年,他就会成为富可敌国的存在,到时候,他就敢正大光明的出现在世人面前。美惠子和艾贝儿这些特工,到时候就算陈浩轩站在她们面前骂她们,她们也不敢反抗。
  陈浩轩他现在最大的敌人不是艾贝儿也不是万人骑的美惠子,而是冰山美人黑玫瑰,只有除掉她和她的组织,陈浩轩才能安心的享受生活。
  陈浩轩他再次钻进研究所研究东西了,他这一进去,和以前一样,就再也没出来了。很多人认为陈浩轩是一个怪物,因为正常人没有阳光是不行的,可是陈浩轩就可以,而且经常忘记吃东西,可他就是没事。
  陈浩轩安安静静的在龙组研究各种奇怪的东西,而宋芳芳她让整个华国,甚至是许多外国都为她的歌声而欢呼。21世纪什么最受欢迎?不用说,当然是为了创新,宋芳芳现在唱的歌曲都是创新的歌曲,所以非常受欢迎,她在12月20号的时候举办了一场演唱会,到场的人竟然有百万歌迷,一般的巨星开演唱会有十来万人到场就算是了不起了。
  可宋芳芳的演唱会竟然来了百万歌迷,要知道她举办的演唱会是在一个大型的体育场里,可容纳十万人。可是现在来了百万歌迷,难道她要抱歉九十多万人?这绝对是不行的,这些歌迷都是从世界各地赶来的,如果进不了演唱会,说不定他们会闹起来。
  于是,保护宋芳芳的雅语嫣提议弄几个大型的屏幕到体育场的周围,来个现场直播。虽然在外面看演唱会的人不会给钱,宋芳芳还需要倒贴钱进去,不过只好过歌迷闹事的强。
  宋芳芳才唱了陈浩轩给的歌曲中的五首歌曲,就达到了世界巨星。这让宋芳芳非常的感谢陈浩轩,她现在一没事做就会想起陈浩轩,她想当面向陈浩轩道谢,她也想见见陈浩轩的样子。
  还别说,宋芳芳的歌声还真管用,有许多外国人学唱她的歌,这不知不觉让不少的外国人会说少许的华国话。
  宋芳芳她现在有一个坏习惯,经常无聊的时候就用手拍东西,别人问她在干嘛!她就说在拍苍蝇,其实她是想见陈浩轩,陈浩轩之前跟她说过,不管他在哪,只要她一震动戒指,他就会在最短的时间赶道。如果陈浩轩现在还在雅水市,他定能知道宋芳芳要找他,可问题他现在在遥远的龙组,离的太远了,加上龙组是一个没有信号的地方,陈浩轩戴的戒指怎么会动嘛!
  12月底的时候陈浩轩研究出一堆药丸,他让龙组的人每天睡觉前吃一粒,为了不让龙组的人乱吃,他把药丸给了组长,让组长每天晚上给龙组里面的人发。这药丸可是不一般的药丸,这是可以改变人的体质的药丸,如果你体内有病菌等对身体不良的东西,都会被药丸的药力逼出体内。
  于是,龙组的人自从吃了陈浩轩的药丸,每天早上起来都需要洗澡,因为他们身上会冒出泥巴一样的东西,时间久了,他们的身体越来越好,皮肤也好起来了,和陈浩轩的一样白,这使龙组多了几个小白脸。
  蒋东最搞笑,他曾经说:“自从吃了老板的药丸,我腰不疼了,腿也不酸了,胃口好的吃嘛嘛香。”
  沈如烟也经常开玩笑,道:“自从吃了陈浩轩的药丸,我的身体越来越健康,皮肤越来越好,人也越来越美,身体更是s型,如果再这样发展下去,世界的男人都会被我迷死。”
  陈浩轩在未来世纪的时候,研究最多的就是人类,他发现其实人类是很强大的,但是因为食物问题,使人类的体质越来越弱。所以陈浩轩研究出了这种改变体质的药丸,等龙组所有人的身体的有害物都排了出来,那他们的实力就会提高数倍。
  陈浩轩只也蒋东他们这三十六个徒弟,可是现在整个龙组的人都成了他的徒弟,谁让他那么厉害,跟着他的脚步走,能让你的实力飞速的涨。
  第384章:百年酒,女儿红
  不知不觉,又是一年过去了,过年的时候,陈浩轩回去了一趟,他看到陈依娜她们现在过的好好的,就马上回到龙组了。龙组的人大多数都没回去过年,而蒋东他们,他们是跟着陈浩轩一起的,陈浩轩都不敢回去,他们怎么敢提出回去,所以陈浩轩不算孤单。
  过年的年三十,陈浩轩他们在龙组内大摆宴席,因为组长和几位长老都回去过年了,所以在龙组地位最高的就是陈浩轩,他做在主位上,举起一大碗白酒:“兄弟们,今天是年三十,废话我不想多说,是哥们就走一个。”他们都不是普通的人,喝个几瓶白酒下去最多就脸红了点,所以他们为了方便同时也为了豪气点,所以选择了用大碗。
  “干了,干了……。”蒋东他们纷纷站起来,举起大碗一饮而尽。
  一碗喝完,陈浩轩抱起一个酒缸给自己倒满,陈浩轩他们现在喝的可不是普通的酒,是珍藏了百年的女儿红,这些酒都在组长的酒窖里找到的。其实算是偷的,是陈浩轩无意中发现的,他听龙组的厨师说组长收藏了很多好酒,于是他就带着神偷光明正大的偷组长的酒,神偷负责开锁,他负责解电脑秘密。
  龙组的人本来就是胆子大,加上又不是他们偷的,是陈浩轩偷的,他们怕什么,再说了,这百年的女儿红可是无价之宝,有钱都买不到的东西。
  蒋东他双手举起大碗,站起来,对陈浩轩道:“老板,谢谢你一直以来的照顾,不然我们现在还是一群打工仔,我代表我们这些退伍兵敬你一碗。”
  “好,干了。”陈浩轩说着又一饮而尽,这百年的女儿红他真的好喜欢喝,如果不是要陪着蒋东他们,他早就举起酒缸先喝他个几缸再说。
  大力士,举起酒杯站起来,对陈浩轩道:“我大力士谁都不服,因为我从没遇到过比我力气大的人,只有你陈浩轩,我服,我敬你一碗。”
  “哈哈哈……,大力士呀!其实如果你再努力一点,力气这一项肯定能把我比下去,因为你天生神力。而我是靠着比你努力百倍,才有现在的力气,所以你想赢我——很简单,只需要努力一点就能把我比下去,来,干了。”陈浩轩哈哈大笑道。
  听了陈浩轩的话,大力士兴奋了起来,力气第一的地位他有希望夺回来了。
  张铁柱,他豪气的对大力士道:“大力士,你别高兴的太早,你难道忘记了,我也是天生神力,所以呢!说不定你没把我们老板比下去,就被我比下去了。”
  大力士一拍桌子,轰的一声,桌上的美味佳肴差点倒翻,他对张铁柱吼道:“老子还没把你放在眼里,如果你真能把我比下去,我喊你哥都行。”
  陈浩轩他也用力的拍了下桌子,对大力士吼道:“你拍什么拍,把这桌菜拍没了,我拿你去做实验。”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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