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6章 转机(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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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等爸妈下班回家,沈一凡告诉两人自己准备出去找工作,两人却极力反对,因为他有过好了一段时间又突然失忆的状况,现在的状态不可信。
  见说服不了两人,沈一凡只能暂时作罢,准备偷偷去外面赚钱。
  不过他也担心自己真的突然又失忆,于是开始把他记得的内容慢慢写下来,如果真忘了,看着自己留下的文字还能记起来。
  就这样,每个白天他都在外面闲逛,想试试能不能碰到赵风扬,晚上回到家则写着他的东西,足足一个星期后,他所谓的失忆症都没有复发。这让他信心大增,开始为在这个世界大放异彩做准备,要说之前七年他成长最多的地方,就是自信!
  第二天,考虑到他那初中都没毕业的学历,他觉得自己只能先去做点力气活,补贴一下家用再说。
  于是他骑上家里那辆破自行车,开始到处逛,看哪里要招人。
  只可惜,他这个“脑子有问题”的人在康桥镇好像还有点名气,知道他时不时要发病,没人愿意雇佣他,万一他出点事,谁负得起责任呢。
  整整转了一天,也没能找到工作,沈一凡只能失落的回了家,仔细盘算了一下后,觉得自己在老家可能是找不到工作了,明天得去其他地方试试。
  第二天天亮后,他就骑车去隔壁镇上碰运气,终于在一个建筑工地碰上个包工头,愿意让他去搬砖,但要先搬两天试试。
  他的力量比曾经的世界中小了太多,一身武艺在搬砖时也用不上,因此看起来就是个普普通通的年轻人,好在意志力还不错,也挺勤奋,包工头对他很满意。
  就这样,他开始了在隔壁镇上的搬砖生活,爸妈虽然担心他的身体吃不消,但看他工作之后整个人都充满了生机,也就由着他去。
  有了之前七年的“人生经历”打底,他根本不是那种刚踏入社会的毛头小伙子,因此很快就和工友们打成一片,也没人敢欺负他,因为这小子力气不小,还会拳脚功夫。
  跟他一起搬砖的工友很不理解他为啥要来工地,就凭他的能耐和见识,去给大老板当保镖也比在工地累死累活的搬砖好。
  沈一凡根本没心情跟他们解释,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
  在工地上干了大半个月后,正好工地发工钱,他领到了在这个世界的第一笔收入。虽然还不到一千块,但毕竟是个好的开始。
  拿着这沉甸甸的钱,他心中五味杂陈,曾经的自己随便动动手就能赚几百万的,现在居然会为了一千块钱而感动,世道变了啊。
  领完工资的时候,天色已晚,他兴冲冲的骑上车,要回家告诉父母这个好消息。
  回康桥镇的这条路很是偏僻,路灯也不亮,他有点担心路上碰到劫道的,毕竟他不再是之前那个无所不能的三品修真者了,现在的他比普通人强不了多少。
  正所谓怕什么来什么,骑到半路的时候,他突然听到了女人的叫喊声,似乎是在求救。
  这让他有些犹豫,换了以前,他绝不会迟疑分毫,冲过去就完事了,但现在的他已经劳累了一天,基本是个弱鸡,去帮忙怕是赔上自己的小命。
  不过听着求救声越来越虚弱,他的良知还是驱散了心中那股怯懦,随意去地上捡了块石头后,他鼓起勇气跑了过去。
  到那边一看,原来是两个小混混正把一个女人拖进草丛中,摁在那里要做些不好的事。
  沈一凡为了壮胆,站在远处吼道:“你们在干嘛?!我要报警了!”
  其中一个混混裤子都已经脱了一半,被沈一凡打扰后,气不打一处来,提起裤子就冲向他,另一个混混则依然摁着那女人,手还在到处乱摸。
  沈一凡觉得现在的自己要对付两个混混有点困难,于是看准机会,突然将手中的石头砸了出去。
  万幸他还没忘记扔暗器的手法,那石头不偏不倚的砸中冲过来的混混额头,直接把他砸出了血。
  那混混显然没料到会被砸中,痛得抱头大叫,而沈一凡趁机上前一脚踹中他的裤裆处,把他踹得捂着伤处在地上乱滚。
  沈一凡好歹也是身经百战的老将,战斗经验十分丰富,见到另一名混混拎着根棍子过来,他赶紧又去附近地上捡石头。
  那混混不相信沈一凡每次都能扔那么准,继续冲过来,在被石头连续砸中两次后,才认了命,赶紧跑路。
  两个混混跑远后,沈一凡才放下心来去看那个差点被强の暴的女人。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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