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节(3 / 4)
她们就更高兴了!”
皇家逻辑,燕云度不甚清楚,只觉得被她敲过的地方一点痛意没有,他却想摸摸,好像经过她白皙的手指敲过便有几分酥酥麻麻,异样的都快不是自己身体的一部分了。
他觉得有点尴尬,便转移话题:“挑了小动物守园的真的会很高兴?”
谢逸华说的理所当然:“皇家养她们就是为了侍候那些东西,主子们喜欢她们还有点用,若是平白养着没有主子赏玩,那百珍园早就应该关了!”
燕云度想起远在南疆的将士们在外追击敌犯,渴了摁一把雪到嘴里,嚼两口打个哆嗦,腔子里的那点热呼气都要被打散了;饿了啃几口硬饼子,牙齿都险险要崩掉。
他心里有点不舒服,可是端王乃是天家骄女,他似乎也不好拿有没有吃过苦来衡量她。
“改天去瞧瞧?”他将自己腔子里那点不适尽数压了下去,藏在心中最角落里,假作不见。
看的饿了,便往就近的胡家饼店门口去,就跟街上寻常布衣百姓一般守着,直等宽焦出锅,两人各拿油纸包两块来啃,焦香酥脆,满口生香。
端王殿下吃的毫无形象,嘴角还有饼渣,笑的一脸灿烂:“我最喜欢吃刚出锅的饼。”手里的很快干掉,又开始啃髓饼。
“等等——”燕云度忍不住开口,伸手将她嘴角的饼渣给抹下来,只觉得触手滑如凝脂,顿时懊恼于自己的冒失。
端王殿下似乎并没有觉得有甚不妥,还朝他调皮的眨眼睛:“香吧?!若是我父君知道我这副模样在街上边走边吃,说不定都要晕过去了!”她似乎觉得自己这个假设很有趣,顿时大笑出声,还顺手从旁边大茶摊子上花三文钱买一壶粗茶,两人就坐在简陋的茶摊各端个粗瓷碗,喝最便宜的粗茶,周围好多穿短打做苦力的寻常百姓,她似乎也很是怡然自得。
燕云度借着喝茶的动作低头——她的笑容太过灿烂,很容易让他迷失自己,恨不得将她藏起来,让她只笑给自己一个人看!
到了傍晚就更热闹了,城北的夜市开了场,那一片街坊里巷、民居庭院纵横交错,数以万计,这是大烈最热闹的地方。处处是拥挤的门庭,茶坊酒店艺人卖艺目不暇接,不知道在哪个拐角处就能淘到一块方砚,或者是在不知名的街角,就能喝到店家自酿的新酒。
燕云度从来都以为,南疆的酒烈,但是现在他才知道,京中的酒倒是不烈,入口绵软香醇,可是醉人!
烤野狐肉、炙香獐、煎蛤蜊、醉螃蟹……河里游的野地里跑的,还有治积食的山楂汤,咳嗽的川贝雪梨饮等等。花阵酒池,香山药海,幽坊小巷,宴馆歌楼,看不尽的热闹新奇,数不尽的盛世欢歌,那些回京之后他以为远隔在自己生活之外的热闹,原来就在须臾之间,在这个人的带领之下,渐渐的融入了他的生活之中。
逛街是个累人的活儿,回去的路上两个人都不愿意走路,就近雇辆骡车,爬上去端王殿下跟车夫报个“归义坊”,便闭上眼睛呼呼大睡。
燕云度觉得奇怪,听着骡车的响动睁着眼睛,那骡车果真将二人送到归义坊,等下车之后,他才问道:“殿下就不怕被车夫给卖了?居然一上车就敢睡着!”
谢逸华捂嘴打着哈欠,毫无形象往端王府的巷子里走,懒散的模样就跟街上喝完花酒通宵鏖战晚归的女君一般:“郡公征战多年,这点警惕心应该有的吧?”
“……”燕云度唇边涌起一丝淡淡笑意。
端王府门大开,温氏就坐在门房里候着,听到守门的下仆来传话:“温奶爹,殿下跟郡公回府了!”他揉了把脸坐起来,驱散浑身各关节缠上来的睡意,打起精神去王府门口迎接燕云度。
温氏熟读《男诫》,很多年前他试图以现行的大家闺男的标准来引导燕云度成长,各种努力均告以失败;退而求其次,他希望燕云度至少能遇到一份好姻缘,哪怕这需要学会伪装,至少要在婚前看起来像贤良淑男——他对自家小主子的外貌还是有清醒认知的。
但是最近几日他多年的职业素养都快破功了,前两日傍晚端王殿下还能将人送回来,今日一大早两人偷摸出门,却交过了夜都不见人影,他满脑子全是胡思乱想。
安定郡公的安全自不必担心,可——端王殿下的呢?
别是端王殿下出了事,连累他家小主子也不敢回王府了吧?
温氏压压裙角,将乱麻般的念头团巴团巴先压下去,站在王府门口远远看着。钱方与钱圆就候在他身边,还有端王的近身小侍水铭水清等人。
一大帮人眼睁睁看着两人走近,温氏满面焦色,水铭面色不太好,两拨人接了各自的主子回主院去洗漱休息。
燕云度回了清梧院,泡澡的时候温氏替他搓背,积攒了满肚子的数落终于找到了机会倾泄:“公子怎么能夜不归宿呢?虽然与端王殿下是未婚夫妻,可毕竟未成亲!再说京里的高门公子大多都是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殿下开明,肯带着公子出门逛街,那公子也理应劝着殿下早早回来才对。不然旁人不说什么,若是让宫里的贵君知道了,可怎么了得?”
“奶爹觉得,我跟京中普通的公子们……能一样吗?”浴桶里的热气蒸了上来,温氏看不清他的表情,默默的将一肚皮话咽了下去。
他也不是瞎子,看不到小主子心情极好,是回京之后……前所未有的好!
谢佳华入睡之前,还在心里将不见踪影的谢逸华咒骂了几百遍,早晨醒来的时候才发现对面榻上躺着个人,谢逸华整个人拢的严严实实,只露出一张熟睡的脸,也不知道几时回来的。 ↑返回顶部↑
皇家逻辑,燕云度不甚清楚,只觉得被她敲过的地方一点痛意没有,他却想摸摸,好像经过她白皙的手指敲过便有几分酥酥麻麻,异样的都快不是自己身体的一部分了。
他觉得有点尴尬,便转移话题:“挑了小动物守园的真的会很高兴?”
谢逸华说的理所当然:“皇家养她们就是为了侍候那些东西,主子们喜欢她们还有点用,若是平白养着没有主子赏玩,那百珍园早就应该关了!”
燕云度想起远在南疆的将士们在外追击敌犯,渴了摁一把雪到嘴里,嚼两口打个哆嗦,腔子里的那点热呼气都要被打散了;饿了啃几口硬饼子,牙齿都险险要崩掉。
他心里有点不舒服,可是端王乃是天家骄女,他似乎也不好拿有没有吃过苦来衡量她。
“改天去瞧瞧?”他将自己腔子里那点不适尽数压了下去,藏在心中最角落里,假作不见。
看的饿了,便往就近的胡家饼店门口去,就跟街上寻常布衣百姓一般守着,直等宽焦出锅,两人各拿油纸包两块来啃,焦香酥脆,满口生香。
端王殿下吃的毫无形象,嘴角还有饼渣,笑的一脸灿烂:“我最喜欢吃刚出锅的饼。”手里的很快干掉,又开始啃髓饼。
“等等——”燕云度忍不住开口,伸手将她嘴角的饼渣给抹下来,只觉得触手滑如凝脂,顿时懊恼于自己的冒失。
端王殿下似乎并没有觉得有甚不妥,还朝他调皮的眨眼睛:“香吧?!若是我父君知道我这副模样在街上边走边吃,说不定都要晕过去了!”她似乎觉得自己这个假设很有趣,顿时大笑出声,还顺手从旁边大茶摊子上花三文钱买一壶粗茶,两人就坐在简陋的茶摊各端个粗瓷碗,喝最便宜的粗茶,周围好多穿短打做苦力的寻常百姓,她似乎也很是怡然自得。
燕云度借着喝茶的动作低头——她的笑容太过灿烂,很容易让他迷失自己,恨不得将她藏起来,让她只笑给自己一个人看!
到了傍晚就更热闹了,城北的夜市开了场,那一片街坊里巷、民居庭院纵横交错,数以万计,这是大烈最热闹的地方。处处是拥挤的门庭,茶坊酒店艺人卖艺目不暇接,不知道在哪个拐角处就能淘到一块方砚,或者是在不知名的街角,就能喝到店家自酿的新酒。
燕云度从来都以为,南疆的酒烈,但是现在他才知道,京中的酒倒是不烈,入口绵软香醇,可是醉人!
烤野狐肉、炙香獐、煎蛤蜊、醉螃蟹……河里游的野地里跑的,还有治积食的山楂汤,咳嗽的川贝雪梨饮等等。花阵酒池,香山药海,幽坊小巷,宴馆歌楼,看不尽的热闹新奇,数不尽的盛世欢歌,那些回京之后他以为远隔在自己生活之外的热闹,原来就在须臾之间,在这个人的带领之下,渐渐的融入了他的生活之中。
逛街是个累人的活儿,回去的路上两个人都不愿意走路,就近雇辆骡车,爬上去端王殿下跟车夫报个“归义坊”,便闭上眼睛呼呼大睡。
燕云度觉得奇怪,听着骡车的响动睁着眼睛,那骡车果真将二人送到归义坊,等下车之后,他才问道:“殿下就不怕被车夫给卖了?居然一上车就敢睡着!”
谢逸华捂嘴打着哈欠,毫无形象往端王府的巷子里走,懒散的模样就跟街上喝完花酒通宵鏖战晚归的女君一般:“郡公征战多年,这点警惕心应该有的吧?”
“……”燕云度唇边涌起一丝淡淡笑意。
端王府门大开,温氏就坐在门房里候着,听到守门的下仆来传话:“温奶爹,殿下跟郡公回府了!”他揉了把脸坐起来,驱散浑身各关节缠上来的睡意,打起精神去王府门口迎接燕云度。
温氏熟读《男诫》,很多年前他试图以现行的大家闺男的标准来引导燕云度成长,各种努力均告以失败;退而求其次,他希望燕云度至少能遇到一份好姻缘,哪怕这需要学会伪装,至少要在婚前看起来像贤良淑男——他对自家小主子的外貌还是有清醒认知的。
但是最近几日他多年的职业素养都快破功了,前两日傍晚端王殿下还能将人送回来,今日一大早两人偷摸出门,却交过了夜都不见人影,他满脑子全是胡思乱想。
安定郡公的安全自不必担心,可——端王殿下的呢?
别是端王殿下出了事,连累他家小主子也不敢回王府了吧?
温氏压压裙角,将乱麻般的念头团巴团巴先压下去,站在王府门口远远看着。钱方与钱圆就候在他身边,还有端王的近身小侍水铭水清等人。
一大帮人眼睁睁看着两人走近,温氏满面焦色,水铭面色不太好,两拨人接了各自的主子回主院去洗漱休息。
燕云度回了清梧院,泡澡的时候温氏替他搓背,积攒了满肚子的数落终于找到了机会倾泄:“公子怎么能夜不归宿呢?虽然与端王殿下是未婚夫妻,可毕竟未成亲!再说京里的高门公子大多都是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殿下开明,肯带着公子出门逛街,那公子也理应劝着殿下早早回来才对。不然旁人不说什么,若是让宫里的贵君知道了,可怎么了得?”
“奶爹觉得,我跟京中普通的公子们……能一样吗?”浴桶里的热气蒸了上来,温氏看不清他的表情,默默的将一肚皮话咽了下去。
他也不是瞎子,看不到小主子心情极好,是回京之后……前所未有的好!
谢佳华入睡之前,还在心里将不见踪影的谢逸华咒骂了几百遍,早晨醒来的时候才发现对面榻上躺着个人,谢逸华整个人拢的严严实实,只露出一张熟睡的脸,也不知道几时回来的。 ↑返回顶部↑